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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amu71 于 2021-1-25 09:29 编辑
《加拉太书》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领会:使徒保罗的这一次耶路撒冷之行,是奉主启示去的,目的是向在耶路撒冷的圣徒(教会柱石)通报自己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情况。这里有几个要点:一、圣徒一致是十分重要的。保罗这次去耶路撒冷,是私下与几位圣徒交通(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中记述,那一次保罗上耶路撒冷时是教会公开接待他),为的就是与教会领袖在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工作上取得一致意见。他必须维护教会的统一和团结(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各位圣徒对于保罗的传道工作是完全赞同的,只是给他加上了一条:记念穷人,要多做慈善捐输的工作。通过此次耶路撒冷之行,初代教会的领袖们达成了统一意见,实现了圣徒一致。二、基督信仰是本于信,与地位和名望无关。使徒保罗与圣徒的会面,并没有为他加增什么,他也没有什么高攀的感觉,他与圣徒都是主的仆人,同为领受耶稣基督恩赐的人。同时,各位圣徒(教会柱石)也没有觉得比保罗更加尊贵,大家都是为了荣耀主、都是主内弟兄。三、坚持真道。此次耶路撒冷之行,有人要挑保罗的毛病,保罗没有容让他们,为的就是要叫福音的真理在外邦人中畅行无阻。使徒彼得说过: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律法并不能让人称义)(《使徒行传》15:11.)。所以,真理是必须要捍卫的,因为这是信仰的基石。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伙装假。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领会:使徒保罗提到他当面抵挡使徒彼得的情况。这不是因为保罗强势,而是因为真理和爱,是因为大家都热爱使徒彼得,所以在他面前可以有话直说。在初代教会里,为首的要作众人的仆人、服侍众人,这是主的命令。使徒保罗不加修饰的文字叙述,映衬出使徒彼得在对待主内弟兄时的宽厚与仁爱。在这里,我们似乎理解了使徒彼得当时的处境。因为犹太基督徒是弟兄、外邦基督徒也是弟兄,正在两难之间,保罗就当面抵挡了彼得。话是向彼得说的,也是让众人听的,受教育的是全体弟兄,也帮助彼得消除了顾虑。我们要提示一下:因为在《使徒行传》十五章里,主的弟兄雅各对外邦信徒有过明确的态度:“...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 神的外邦人;... ...”(《使徒行传》15:19.)雅各的意见是明确的,就是外邦基督徒只有遵行基督教义的义务,没有遵行犹太律法的义务。我们认为,人人都要尊重他人同谁吃饭、不同谁吃饭、不吃什么、忌讳吃什么的权利。在这里,从雅各那里来的人并没有过错,而且是毫不知情。使徒保罗在这里谈论的重点是:是否与福音真理相合。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领会:使徒保罗的以上教导告诉我们:一、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这半句话单独拿出来是无法理解的,只能通过上下文来领会。它是上一句保罗对彼得提问的一个延续,要靠下半句“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来帮助理解。关键点是生来的这三个字和既知道这三个字。把15节和16节联系起来,可以这样说: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律法,... ...,为什么还要把律法加在外邦人身上呢?(这样做的话,外邦基督徒怎能称义呢?这不就是有害于外邦人了?)在这里,使徒保罗是在告诫犹太人,不要让外邦基督徒走上律法主义的道路,你若这样做,就等于是阻挡了外邦人因信称义之路,就成了外邦的罪人。因为“我们”是生来的犹太人,因此律法之轭是与生俱来的,是生来就必须承担的;然而外邦人从来就没有犹太律法,因此就不必再去负担律法之轭。律法是 神给以色列人的,不是给外邦人的,你若将律法加在外邦人身上,是否出于 神?若不是出于 神,你这做法就不对。使徒保罗进一步指出: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这样就更加明确了第15节中的:“外邦的罪人”是什么含义了;第18节犯罪的人的含义是宽的,但是必然包含第15节的含义。二、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要因律法,向律法而死,好让我们向 神活着。因为律法的本意是要人远离罪恶,律法是 神容忍的边界。所以我们要远远地离开这个边界,好像是死去的人不会再触动律法一样、律法也不会管辖死人一样(向律法而死、向罪而死,拆毁不是拆毁律法,而是拆毁那种律法之下、与 神分离的状态,让自己在律法面前如同死去。),而是活在耶稣基督里、活在恩典之下,就是与 神和好、向 神活着。三、使徒保罗提出了基督徒的宣言和信念: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教导将永远激励我们,我们始终铭记,因为这是基督信仰。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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