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羊的比喻
本喻系马太福音独记的比喻之一,是主预言将来他与众天使降临时,施行审判的情形,但主用比喻的语气来描述。有人以为这审判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相同(启20:11--15)。换言之,是干禧年后之事。也有以为是指真假信徒的审判,三十二节的绵羊代表真信徒,山羊代表假信徒,与上文善恶仆之喻(24:45-51)童女之喻(25:1 --13)和分银 之喻(25:14- 30)同样性质,是主降临至空中时发生的事。但有人以为是指主从空中降至地上时,对外邦人(世上列国)的审判。笔者认为末一种解释最为适合,因:
①这里明言“万民”,所以不是对教会的审判。此万民(ethne)是众数名词,即列国、诸种族之意。新约中多次被译为“外邦人”,如:太4:15;6:32;10:5;罗3:29;9:24;加2:8等处的“外邦人”,都与此字相同。
②在此也不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因按启20:11一15,那是包括历代以来的死人之审判,非在地上举行(天地都逃避),乃在神宝座前举行,海与阴间也交出死人;但在本处,基督是与众天使降至地上,审判地上活着的万民。而审判的焦点,在于灾难中对属主的人的表现,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的范围与对象均不同。
③31节明言这是主与“众天使”,或作众使者,降临,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时,所发生的事。按启19:14主与众天使降临;而坐宝座(启20:4)是在灾期之末,主自空中降至地上,千年国开始前的事。所以此审判不是指灾期前对教会在空中的审判(帖前4:17),也不是千年后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启20:11-15)。
④信徒不会再入永火,仅受工 作的赏罚的审判(林前3:13-15)。所以这里所说的“永火之刑罚”必不是对信徒说的。
⑤“羊”未必只能代表信徒 ,也可代表万民(诗100:1- 3;赛53:6)。
现将本段要点分述如下:
①人字....同看众天使降临的时候”---主与信徒在空中的婚筵完毕后,同降至地上。
②"万民”----经过大灾难而未与敌基督者同被灭绝的人(参启19:19- 21;21:24)。
③"绵羊”一在灾难中善待选民的外邦人,他们未参与敌基督者对选民的迫害,且帮助他们(大概由于两见证人宣传的结果而相信了主)。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35一36节)35节首句的“因为”,表明下面所记的,就是他们蒙福的原因。按这几节所说的,这些“绵羊”所行的善事共有六样,都是关乎帮助肉身受苦中的信徒。这方面的帮助,在大灾难中是最迫切和最珍贵的。在灾期中能这样帮助选民的人,都要冒生命危险。这些人若非对主先有“信心”,是不可能有这种表现的。
所以,这“因为”,不是指他们蒙福的原因,乃是说他们有这些信心的表现,是他们可蒙福的证据,与喇合接待使者的行为相似(雅2125.参22节):
④"山羊” ---恶待犹太人的外邦人。
⑤"可以承受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这句话表示一切事都在神的预知中,从创世以来一切事都是按神早已预定的计划,逐步实现。
“国”----就是当时要开始的千年国。这些人与犹大人(当时仍活着的)一样,被接纳在千年国里,应验创12:3的话:“万族都要因你得福”。那时这些列国要“归附耶和华,作他的子民”,住在地上,以耶路撒冷为首(亚2:10-11;8:21-22;14:16-17;赛14:1- 2),至千年国后“往永生里去”(太25:46)。
⑥"义人”----不是说他们从未犯罪。圣经中常以行善有信心之人,或敬畏神的人为义人(太1:19;徒10:2,22)。在这里,这些“绵羊”既被称为“义人”,可见他们也是敬畏神的人。
⑦"弟兄”(40节)一- 指灾期中信主的人。但主张得胜才能被提的人则以为指信徒(太12:48- 50;来2:11;太28:10),即大灾难中未被提的信徒。
⑧"被咒诅的人”一一就是被定罪灭亡的人,要“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41节)所以“永火”不是为人预备的,只是人要跟从魔鬼,才到魔鬼所到之处。
⑨“永生”一就 是信徒所得的永生,因为不可能有另外一种永生。那么他们得永生的条件,理当也和信徒一样:因信得生。
一 人子与宝座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25:31)
“人子”----特别表明主曾经降卑为人的经历。
“荣耀的宝座”一表明他审判万民时的荣耀。从“人子”到荣耀的宝座的路,是一条由卑至尊的路,由羞辱至荣耀的路,由“虚己”至承受万有的路。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太10:24)我们的主尚且是经过羞辱才到荣耀,经过十字架才到宝座的,那么我们岂能不要羞辱而得到荣耀,不走十字架的路而直达宝座?
“所以 你们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时候,他必叫你们升高。”(彼前5:6)
“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2 )
这“人子”也说明这位坐在宝座上要审判万民的主,乃是一位曾带着血肉的身体,与常人一样生活在人间的主。“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又曾“为人人尝了死味”,“并要释放那此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4:15,2:9,15)。这样的一位审判主,他将要使一切拒绝他作 救主的人,在受审的时候哑口无言,无可推诿。
二万民'聚集
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25:32 -33)
今天,人们要否聚集在他跟前,各人可以自由选择,因为各人有抉择的权利。但将来人们要否聚集在他面前,却由不得人选择了!纵使不想要聚集到他跟前的,也不得不聚集到他跟前了!因为那完全是由审判的主来决定的。这段圣经的记载,充分表明了这审判的事,是完全由主主动的:那些受审的万民,只能被动地应命前来,无可逃避。
一个罪人,只有权选择“悔改"还是“继续犯罪”,却没有权选择“受审”还是“不受审”。这样的权柄,是在审判官的手中,不是在罪人的手中。照样,现今主耶稣任由人自已决定,要继续犯罪,还是悔改归向神;但将来“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便要由他来决定:谁应到永生里去,谁应到永死里去。
“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一也告诉我们,虽然在大灾难中,似乎恶人愈作恶便愈得势,义人愈向主尽忠则愈受苦;但神并非不公义,因为万民终必要在主宝座前受审判。现今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为信徒的软弱、试探、患难代求的主,终必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审判那些恶待他“弟兄”的人。
“亲爱的弟兄,不要 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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