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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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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读经「腓3: 7-11」“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在腓立比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讲到他信主后,他的人生目标、价值观有极大的改变,因他在主耶稣里看到神丰富的恩典,就把一切当作有损的,只“以认识主耶稣基督为至宝”。保罗信主前,他在犹太教当中认为有益的,现在他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当保罗越认识耶稣基督,他就越觉得耶稣比什么都宝贝,世上任何东西都难以与之相比,因此“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当人一看见手上的东西原来是粪土,不值一文时,他必急忙把它丢弃。保罗现在深深的认识了耶稣是至宝, 比什么都宝贵,因此他就把其他一切看为粪土,把它们丢弃了。保罗丢弃万事之目的,是为要得着基督。若保罗仅仅丢弃万事,并不为要得着基督,这样的丢弃是没有意义的。有人丢弃万事,又将家产全数捐给庙堂,自己削发为僧。他虽然丢弃了万事,却并未得着基督,这是没有价值的丢弃。

而保罗为基督丢弃万事的结果,就在基督里大有所得。可见为基督而丢弃今世的任何事物都不是损失,只不过叫我们从另一方面有所得着而已。保罗得着的是因信基督而有的义:“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保罗在此不是说自己靠律法也可以称义,只不过说到有两种不同的义,一种是“因律法而得的义”,一种是“因信基督的义”。而保罗表示他所得的不是律法的义,乃是信基督的义。保罗在加拉太书2:16说:“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意思就是:连他这么热心律法的人,也不能凭律法称义,仍需凭信基督称义,何况其他的人?之后保罗又说:“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保罗得着了因信而来之义,结果使他不但认识基督,且得以:“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就是神在我们信的人身上所显的能力。因此基督的复活不只是福音的内容、历史的事实,更是信徒生活上的能力。而保罗正是凭着这“大能”,将基督传给这不信的世代。而晓得复活的大能和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是紧接着的,多经历主复活的能力,便愈能勇敢地为主受苦。保罗丢弃了先前以为有益的律法主义,前来信靠基督,以基督为至宝,结果不但得以认识基督,并且晓得为祂受苦,而且要“效法祂的死”。

保罗在加拉太书中,已再三提到信徒的“我”、“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世界”都已经与基督同钉十架。对基督的十架和保罗的经历来说,这都已经成为事实。但对今日信徒的经历来说,这还是我们每日生活的目标。基督如何向这世界死,这世界在祂里面毫无所有(约14:30),信徒也当同样向世界死,不让世界的虚荣打动我们的心。基督怎么照着神的旨意来生活,我们也当同样地不随从自己,让祂在我们身上掌权,凡事按神的旨意而行。基督怎样忠心完成神的使命,直到死在十字架上,我们也要这样地忠心。因此认识基督,必须要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同时要效法祂的死。这几件事是一个逐步进深的经历。可是今天有许多人只是说,我们信主就是要上天堂,要复活。然而在复活、上天堂之前,神要我们先走一条背十字架的道路,不但要效法主的受苦,还要效法他的死。然而使徒保罗的信心和见证,不仅成为他同时代的众教会、众信徒的和榜样,更成为今天所有读保罗书信的人的鼓舞和榜样!保罗将自己认为好的而拦阻认识主的东西,都一概丢弃,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效法保罗,以认识基督耶稣为至宝,并要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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