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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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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
读经「加3: 6-14」“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在加拉太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以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为证,讲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与信徒的关系。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父,又是以色列人属肉身的祖宗,若亚伯拉罕尚且不是因割礼称义,乃因“信”神应许而称义,则一切照着亚伯拉罕信心之踪迹去行的人和一切作亚伯拉罕属肉身的子孙之犹太人,岂能凭割礼称义呢?因此保罗首先说:“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这是引自创世记15:6,当时神应许亚伯拉罕,他的后代要像天上的星那么多,亚伯拉罕信神的应许,神就以他的信算他为义。由此证明: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着信。“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保罗在此要加拉太人知道,因为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现今一切“以信为本的人”,就都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子孙了。既已经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何必还受割礼呢?然而割礼派的人认为,救恩是专为犹太人预备的,外邦人没有分。但保罗反驳这种观念,并说明救恩并非只为犹太人预备,乃为一切信的人。虽然外邦人本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他们既是“以信心为本的人”,就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这就是神对亚伯拉罕应许的应验:他的子孙要像天上的星那样数不过来。“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保罗在此指出,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这件事,是神早已“预先看明”的。“万国将要因你得福”,也就是外邦人将要与亚伯拉罕一样,按着因信得神的拯救。虽然那时最早的一卷圣经摩西五经,还未由人写出来,但在神计划中,已经有了一本“圣经”,一本未启示给人的圣经。而这里“万国都必因你得福”,不是指普通的福,而是特指万国都可以因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将要降生的救主而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这里进一步说明,人是否称义,不是根据他是否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乃是根据他对神救赎的应许是否有信心。凡具备亚伯拉罕称义所有之信心的人,也必像亚伯拉罕那样得被神称为义。
保罗又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里“凡以行律法为本的”,就是以行律法为得救之基本法则的,其结果就“都是被咒诅的”。为什么呢?“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这是引自申命记27:26,证明凡想靠行律法称义的人,都要招致咒诅,因为人无法完全遵守律法。既然没有人可以靠行律法被称义,那么想要靠行律法称义就是被诅咒的人,最终只能带来毁灭。“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保罗在此说明他所传因信称义的真理,是旧约已有的真理,所以“这是明显的”。“义人必因信得生”,是引自哈巴谷书2:4,说明义人得以活着的方法,就是借着信心,而非靠着律法。人若想靠守律法得救,但只要你一生当中犯了一条律法就要受咒诅,而神的咒诅是非常可怕的。保罗又说:“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律法原不本乎信”,意思是律法原本就不是根据信心,律法与信心原本就是两种不同的原则。“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是引自利未记18:5,表示要想不受律法的咒诅而存活的话,就当“行这些事”,而律法的原则是完全遵行才能存活。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脱离律法的咒诅呢?基督能救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因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付出了律法所要求的代价,受了应受的刑罚,所以我们能从律法下被赎出来,使我们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之下。当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死的时候,他诚然是为我们承受了咒诅,也为我们成为了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是引自申命记21:23。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成了代罪的羔羊,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祂被挂在木头上,来担当我们的罪,替我们承受律法的咒诅。正如保罗在林后5:21所说的:“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不但如此,神还借着耶稣基督,使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福临到外邦人,并且使我们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而我们在真实悔改信基督的那一天,怎样因信被称为义,也就照样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这是何等浩大的恩典,何等美好的福分!为此,愿我们这些因信称义,脱离咒诅的人,不要再为自己而活,而是要为我们的主而活,并要一生爱祂、跟从祂、事奉祂,更要作一个时常称颂赞美主的人!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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