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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的生命:神如何完成祂造人的目的(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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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乎神的公义

有一次我去九江,在途中与一个回教徒谈道。我对他说:神若设立一个救法,必须与祂的公义和圣洁相合,也就是说:这救法必须神看为好,我们也算为好。不是你想什么方法能得救,乃是你必须相信神的救法是足够的。公义的神若看为可以,不义的人当然也看为可以。神把一切都做好了,我们还要做什么呢?我们可以说:“感谢主,我的罪都得着赦免了,无论什么大小、光暗、高尚、下流、好坏的罪,主的血都遮盖了。现在我来见神,不必害怕了。”神说:罪都已经解决了,我也说罪已经解决了。这就是信心。

有一次慕迪与一个人谈话,这人怕基督的血不够洗他所有的罪。慕迪告诉他,假若挪亚的媳妇进了方舟,又怕方舟漏水,她会不会因此不得救?他说:当然不会。慕迪就指出他对基督的血的看法,并不能影响这血本身的功效。这就叫那人醒悟了过来。

基督的肉

感谢神,借着基督的救赎,我们的罪得解决了。但是罪得解决,不过是神做工的初步。如果你能够看见神在永世里所成功的,你就知道对付罪不过是补救的法子,你前面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当你被血赎回之后,你还必须吃羊羔的肉,过红海,出埃及,经过旷野,进入美地。以预表来说:这就是从世界出来,经过今世,进入千年国里。

从逾越节的图画里,我们能够看见,神的救法有两步:第一,血的救法,这是客观的,在外面的;第二,肉的救法,这是主观的,在里面的。你吃了东西,过三个小时、六个小时,那些东西就变成你的一部分。同样,你吃羊羔的肉,就是基督的肉,基督的生命就成为你的一部分。这意思是你吃了基督的肉,从今以后乃是神在你里面活着。基督的肉代表神的生命。我们不光接受基督血的救赎,使罪得赦,我们也吃基督的肉,好得着祂的生命。圣经中有两条线很清楚:第一,血的线;第二,肉的线。血是代表基督救赎的死,肉是代表基督非救赎的死。

今天的基督徒有一件顶大的难处,就是没有力量胜过罪。你有力量胜过罪吗?你有力量做一个完全的基督徒吗?恐怕所有的人都要说:没有。每一个基督徒身上都有一、二件罪是常常犯的。有的罪,你已经与它来往数十年,这罪是你自己私下的罪,这罪是你所专门犯的罪。比如有的基督徒态度刚硬,有的行事不义,有的做人不清洁,有的骄傲,有的心不清,有的吹毛求疵。这样的人是被血涂了,但是肉还没有吃。血的福音,叫人在神面前能够站立;肉的福音,乃是叫人活在世上,如同神的儿子当日活在世上一样。这个活的意义甚大,甚至比血的赦免更大。

基督之肉的功用

现在我们要来看看主的肉的功用。在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一至五十八节,主没有注重祂的血,只注意祂的肉,因为祂的肉成功生命树所没有成功的事。主说,祂的肉是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不是说为罪人所赐的。祂的肉乃是世人所缺乏的。神的目的乃是要人得着肉;血不过是手续,血不是神的目的。这里“世人”二字用得十分好,不是说“罪人”,乃是说“世人”。当时犹太人听到这里,不能会意,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约六60)今天晚上在这里,必定有人心里也问这同一句话。二千年前,这话已经问了;今天如果你也问这句话,你可以在这段圣经里找到答案。

主由天上降下来,乃是作赐生命的粮。五十三节把肉放在第一,把血放在第二,可见神所注重的是肉,不是血;血不是放在第一位。在这段圣经里有六次说到肉,四次说到血,并且血都是放在肉后面的。我们能够看见,血是次要的,不是主要的。赐生命的是肉,不是血。

五十四节主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在泉州遇到一位传道人,这人不吃血,并且到处教训人不要吃血。我对他说:“你不要光传主的血,也要传主的肉。”光要祂的血,而不要祂的肉,是不可以的。

五十七、五十八节需要有一点解释,“肉”就是代表主耶稣。“吃我”的意思是吃我的肉,因为肉是为着吃,血是为着喝。肉是可以吃的,意思是主耶稣已取了一个可接受的形态、可吃的形态。五十八节又有一个吃。只有吃,才能使我们达到神的目的,才能使我们做神的儿女。我们吃基督的肉,就是接受了基督的生命。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着的,比我们在亚当里所得着的更多。亚当堕落,成为罪人;今天我们不仅恢复原来的地位,不再做罪人,并且借着吃基督,做了神的儿子。如此,我们就达到了神造人的目的,而这目的乃是亚当所没有达到的。

在擘饼聚会里,我们看见杯,也看见饼。神的目的是在饼,不在杯。杯不过是补救的。神不是说喝杯,神乃是说擘饼。神的目的不是要叫祂的儿子来钉死在十字架上,神的目的乃是叫祂的儿子来把祂的肉赐给人。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不过是补救的。擘饼不单叫人纪念人是有罪的,更叫人纪念人是缺乏生命的。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节说:世人因怕死而做奴仆,神的儿子乃是要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儿女既然同有肉与血,所以祂也取了有肉有血的身体,好借着肉身受死,来败坏掌死权的魔鬼。乃是先有肉,后有血;肉是目的,血是手续。我得救后,有十年之久不明白饼的意义,我以为血是第一要紧的。我每逢擘饼时,面对血,就很会赞美;但面对肉时,就觉得可有可无。后来我才知道肉才是目的,所以肉由起头就有,血乃是到创世记三章才有。

肉乃是指明由死释放出的生命;血乃是指明救赎的死。血为叫我们与神之间的拦阻能够除去,肉为叫我们得着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完成神造人的目的。

主设立晚餐时拿起饼来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太廿六26)主是说“身体”,不是说“尸首”。尸首是表明死了,主是把祂“身体”的肉给人吃,这表明主是把祂活的生命赐给我们。我们能够看见,神始终的心意,乃是要人得着祂儿子的生命,好成为祂的众子。

我们要知道,接受神的生命乃是神直接的目的。因着亚当堕落了,所以神必须做两件事:第一,除去罪;第二,赐生命。或者说:第一,流血;第二,赐肉给人吃。

这一次聚会里,头几个晚上我们是先看客观的真理,末了几个晚上,我们才接下去看主观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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