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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时间:士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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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士师记:
14:10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
14:11 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14:12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
14:13 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
14:14 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
14:15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
14:16 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
14:17 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
14:18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
14:19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14:20 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士师记:
14:10 他父亲到那女子家;参孙按照当时年轻人的习惯,在那里办婚宴。
14:11 非利士人看见参孙,就派三十个人陪他。
14:12 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如果你们能在这七天婚宴期间猜出来,我给你们每人一件上等麻纱衣和一套礼服;
14:13 如果你们猜不出,你们每人要给我一件上等麻纱衣和一套礼服。”他们说:“把谜语说出来给我们听听吧!”
14:14 参孙说:食物出自食者;甜蜜出自强者。他们想了三天都猜不出来。
14:15 第四天,他们对参孙的妻子说:“你要用计向你丈夫探出谜底来,不然,我们要放火烧你父亲全家,连你也烧掉。你们两人请我们来是要抢我们吗?”
14:16 于是,参孙的妻子哭哭啼啼在他面前说:“你恨我,不是真的爱我!你出谜语给我的同胞,却不把谜底告诉我!”参孙说:“我连自己的父母都没告诉他们,我怎么会告诉你呢?”
14:17 他妻子在七天婚宴期间,一直为这件事哭闹。第七天,参孙经不起妻子纠缠就把谜底告诉了她,她就去告诉非利士人。
14:18 第七天,参孙进卧房以前,城里的人去见参孙,说:还有什么比蜂蜜更甜?还有什么比狮子更强?参孙回答:如果不用我的母牛犁地,你们绝对猜不出谜底!
14:19 上主的灵突然临到参孙,使他强壮,他就到亚实基伦,杀了三十个人,把他们剥光,拿他们的礼服给猜出谜语的那些人。事后,他非常生气,就回父亲家里去。
14:20 他的妻子后来嫁给了他的伴郎。

读经指引:

1、参孙为什么不在亭拿附近击杀三十人夺取衣服,而要下到亚实基伦下手?

2、你怎样看待参孙击杀三十人这件事?十九节的内容能否帮助你理解这事?

3、你对世俗潮流抱什么态度?参孙接受非利士人的婚礼风俗,是否是导致他失败的原因之一呢?


 楼主| 发表于 2020-5-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孙的婚礼
参孙的婚礼

  昨天的经文提到,任性的参孙违背拿细耳人的律例,违背犹太人的律法,强行要娶外邦女子为妻。他这种任性的结果,至终带来了悲剧结束。

  “他父亲下去见女子。参孙在那里设摆筵宴,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10节)

  参孙的父亲下到亭拿去,可能代表参孙去议定婚礼事宜。与此同时,按非利士人的习俗,婚宴要在新娘家中举行七天,七日七夜饮酒作乐。“因为向来少年人都有这个规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既然联婚,就必须照他们的风俗。于是参孙违背了从母胎就不可喝酒的吩咐,与外邦人欢饮,放弃了自己拿细耳人的身份。

  “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参孙对他们说:‘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日筵宴之内,若能猜出意思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你们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诉我,你们就给我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裳。’他们说:‘请将谜语说给我们听。’参孙对他们说:‘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三日不能猜出谜语的意思。”(11-14节)

  这次婚宴明显不是希伯来式,因为非利士人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在筵席上,参孙兴之所至,作了一个谜语给三十个陪伴他的人猜。参孙出谜语的这个习俗历史悠久,尤其是在古希腊。在没有文字的社群,如阿拉伯的农夫和贝都因人,这种智力测验是社交生活的特色。

  这次猜谜语的奖品很丰厚:非利士人在七天婚宴之内,如果能猜出谜底来,他们可以得到“三十件里衣、三十套衣服”。里衣就是日常在家穿着的便服,是用细麻布做成的;而另外三十套衣服是参加宴会穿着的礼服,比较贵重,上面有刺绣的装饰。

  非利士人要求参孙把谜语告诉他们听,参孙答道:“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从参孙熟悉非利士人的文化,可以和他们玩猜谜的游戏看来,但支派的人跟非利士人的关系似乎相当密切,可见以色列人已经堕落得无可救药了。

  三十个陪伴参孙的非利士人左思右想,费尽心思去讨论研究,集三十人的才智,想要破解这个谜语;但非利士人想了三天,却始终无法想出答案来。

  “到第七天,他们对参孙的妻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吗?’参孙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说:‘你是恨我,不是爱我,你给我本国的人出谜语,却没有将意思告诉我。’参孙回答说:‘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七日筵宴之内,她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着他,他才将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妻,他妻就告诉本国的人。”(15-17节)

  婚筵的客人发觉自己不能解答谜语,就向参孙的妻子下手,威逼她说:“你诓哄你丈夫,探出谜语的意思告诉我们”。非利士人威逼严厉的程度从他们的警告可见一班:“免得我们用火烧你和你父家”。请注意他们所说的话:“你们请了我们来,是要夺我们所有的么?”这句话暗示非利士人认为,参孙的妻子是参孙计谋的一部分,为要夺取他们的地。

  那些非利士人因此警告她,她和她家人在当地所有的,都取决于参孙的去留。结果,为要取得谜底,参孙的妻子用尽一切办法——眼泪、在丈夫面前指责他不爱自己。英文新国际译本把第十六节翻译为“参孙的妻子伏在丈夫身上”,而不是“她在丈夫跟前哭哭啼啼”,可见她是用尽了一切的手段。

  然而参孙的答复是很决断的:“连我父母我都没有告诉,岂可告诉你呢?”表示自己并非不爱她,只是恐怕泄露秘密而已。但新娘子在七天婚宴期内,不断以眼泪催逼参孙。到第七天,也就是最后一天,限期已到,参孙的妻子进退维谷,就更加催逼他了,哭哭啼啼索要谜语的答案。

  参孙因为不堪其烦,终于把谜语的答案告诉她,她也立即通知非利士人。这异族女子虽嫁给参孙,却是同床异梦,也暴露了参孙的弱点。参孙的弱点跟女子有关,他沉迷于女色,没有坚守道德原则。参孙因为妻子催逼,所以把谜语的答案告诉她,这事也为下文参孙把秘密告诉大利拉,埋下了伏笔。

  “到第七天,日头未落以前,那城里的人对参孙说:‘有什么比蜜还甜呢?有什么比狮子还强呢?’参孙对他们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18-20节)

  在最后一刻,日落以前,那三十个陪客走到参孙那里,把谜语的意思告诉他。参孙心中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知道是自己的妻子欺骗了他,泄露了秘密;就立即作一首诗回应。参孙在诗中称自己的妻子为母牛犊,表示他非常恼怒她,因为在婚宴这样称呼自己的妻子是极不合宜的。

  耶和华的灵再次降在参孙身上,赐他超凡的力量。他下到地中海沿岸的亚实基伦,那里是非利士人的五大城市之一,位于亭拿西南三十六公里。参孙在亚实基伦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剥下他们的衣服,给了那些把谜语的意思说出来的人。他之所以找一个很远的地点下手,是不想亭拿的非利士人知道这些衣裳的来历,又或者是为避免人到他父家寻仇。

  这次婚宴的结果是不欢而散,参孙非常恼怒他的新娘子,所以他把三十套衣服还债后,就怒气冲冲地返回父家去了,而把新娘子留在婚宴上。按照当日习俗,七日筵宴完毕,新郎便应当与新娘洞房,婚礼才算完成。这时七天婚宴期已经过去了,他们的婚礼却还未完成。

  因为参孙非常恼怒这新娘子,所以鄙视她;他宁愿返回父家,也不去完成婚礼,这就表示他公然抛弃了他的妻子。参孙不告而别,令新娘子的处境非常尴尬,新娘的家人也感到羞辱。新娘的父亲怕女儿成为别人的笑柄,于是就把她转嫁给一个陪伴参孙的人,也就是其中一个“伴郎”,一洗女儿的羞辱。但对参孙来说,婚礼当中妻子另嫁他人,亦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但这却是参孙咎由自取!

  从这段婚姻来看参孙,我们看到参孙娶妻是为了满足眼目的情欲,取蜜是为了的肉体情欲,用谜语去为难非利士人是满足今生的骄傲,再后来击杀非利士人是按着他的血气。整个过程,我们都可看出参孙的任性与桀骜不驯;但神还是兴起这样一个有着超人的体力、却在道德品格方面平庸的人,在那二十年里让非利士人尝尽苦头。

  这给我们什么启迪?在教会里,当神使用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千万别以为他一定是个“好人”或“完人”。其实不是的,只要人在某一点上合乎神使用,神都能用他来成就自己的旨意。所以我们任何人被神使用,并没有什么可夸的理由,完全都是神的恩典。

  这一次参孙击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是参孙跟非利士人的第一次交锋,可看为耶和华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辖制的开始。但这不是参孙可以任意妄为的理由,因为若不是神的怜悯,利用参孙的任性来成就他的旨意,参孙的任性必招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参孙是认识神的,是属神的,是分别为圣的,同时他却是任性的。这就告诉我们,今天我们属神的人如果不随从圣灵而行,他就会任意妄为、随自己的喜好去行。这让我们看见我们的人性是何等的软弱,我们时刻需要靠圣灵的能力,来帮助我们克制肉体的任性;不然,因任性而招致的祸害,有时是难以弥补的,就像参孙的下场一样!求主怜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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