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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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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拜的规则和含义
敬拜的规则和含义
在昨天我们所读的申命记第十一章的末了,摩西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再次劝勉以色列人要遵守神的约,这句话直接引进第十二章,开始详细讲述各种律例;这些律例管理着以色列人在应许地上的生活,好使他们在应许之地能长久蒙福。
有人称申命记十二章至二十六章为“申命法典”,因为它的内容与出埃及记的“约书”(二十章至二十三章)的原则相似,而且在应用上作了修订与扩充。尽管时间、人物、环境都已经改变,但律法的基本的原则却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无论什么时代、文化、背景的人,都可以透过圣经中的重要原则,应用在他们的生活当中。
“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1-5节)
遵行神的律法,第一要知道这是神给你的恩典,没有神的恩典,人没法遵行。神在给人恩典的同时,也把要遵行的事简化了,让人清楚明了。因此从十二章开始,神就藉着摩西向百姓说出他们在生活中具体要做的事,一点一点清清楚楚地说明,让百姓知道自己具体该怎么做。
首先神告诉他的百姓,要在神的应许地上彻底地除掉偶像;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要把它们毁坏掉。神说得很严厉,神不要他的百姓学当地人祭拜偶像的样子。所以今天有人提倡基督教要“本色化”,这是不合圣经的。事实上,无论是“本色化”或“国际化”都有问题,我们一切只能“圣经化”。
敬拜神的事,只能用灵和真理敬拜神。按着真理,也就是圣经化,不能学“本色化”,也就是不要学我们祖先的样子,也不要学我们文化传统的样子。因为,我们常常在学习“本色化”的当中,很容易就把我们的根本——基督丢掉了。
在新约以后,各处都有圣灵和神的仆人传讲神的话,就可以在各个地方敬拜神。但是在民智未开,以色列人刚刚进入迦南地这个地方的时候,太容易学习当地祭拜的习俗来敬拜耶和华。所以,神要求所有的偶像都要消灭,免得他们又像旷野的时候敬拜金牛犊一样。而且神要求他们集中到一个地方,按着祭司的教导,与弟兄姊妹一起学习敬拜神。
他们去的这个“圣所”所在地,从圣经来看,比较确定的是示罗,也就是以利作祭司的时候,神的殿的所在地。后来因为以色列人没有好好的敬拜神,示罗毁了,约柜也失踪了。最后,耶路撒冷成为以色列人新的敬拜圣所。
又因为那时候的律法书不像现在的《圣经》那么普遍,人手一本。所以那时候想要求问敬拜的事,必须到当时最高的权威那里,也就是祭司、士师所在的地方。士师时代的士师,相当于巡回法官,目的在教导百姓。
所以这里经文的重点是:第一、宗教的事情,我们不要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第二、如何享受耶和华给我们的恩典?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6-7节)
一个是去求问,一个是去献祭。求问、献祭都要到适当的地方,免得你学习你家附近的迦南人的风俗、或过去的习惯,学着学着就把神忘记了。
神说,你们献祭的时候,要把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奉上。“十一奉献”最早的时候是亚伯兰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献给麦基洗德(创14:20)。后来,雅各在伯特利的时候,梦见天梯,也向神许愿说:“神若与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给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我就必以耶和华为我的神;我所立为柱子的石头,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0-22)
再之后,在民数记第十八章,申命记第十二章,都有讲到“十一奉献”。但新约里面讲到“十一”的时候多半是负面的,法利赛人很遵守“十一”,但神不喜悦。在这里我们也不要把“十一”变成一个律法、规条,我们得救是靠着主的宝血,我们的奉献应当是“十十”,也就是百分之百。
说到奉献,并不是说把钱放到奉献箱里的才是奉献,而是我们所有的都是要用在神的身上;不论是缴学费、买东西,希望我们的吃喝和家里的一切需用都是献给主的。
对于今天的基督徒而言,“十分之一”只是给我们一个参考的数字,它是放在教会里面给神的。不过,老实说,今天我们在金钱上的奉献应该都要超过“十一”,因为我们有太多多余的东西,包括我们的衣服、家用。
甚至我们工作的时间也太多了,我们这么拼命工作,赚更多的钱,是为了什么呢?因为工作赚钱占去了太多的时间,导致我们当有的休息、运动、与家人相聚的时间、以及喜乐地事奉神的时间都不够。
所以讲到奉献,我们都知道神哪里需要这些呢?神不需要吃,也不需要喝,所以这些十分之一的奉献基本上就是作为圣殿开销用的。一方面是给圣殿里的服事的人——祭司和利未人;另一方面就是给孤儿寡妇、寄居的(申14:23-29)。
还有一些也是自己可以吃的,例如十二章十七、十八节说的:“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使你能够吃喝快乐。”这里“你手所办的一切事”就是你的工作,通常主要是指庄稼、畜牧之事。
我们不只是公众崇拜的时候、集体赞美的时候是在耶和华面前;事实上,你个人祷告的时候、甚至你自己和弟兄姊妹吃喝的时候,也是在耶和华面前。所以,献祭或到神的殿是严肃的事,但同时又是一个很欢乐的事情,也是神慈爱的分享。今天我们到教会常常没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觉得去教会和弟兄姊妹一起聚会“很苦”,这是我们需要检讨的。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但你们过了约但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8-10节)
这段经文讲的重点就是:当时他们的整个献祭制度都比较有弹性;可以今天在这里献,明天在那里献的。然而他们到了迦南地之后,为了不让他们学当地的风俗,神要他们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圣所去敬拜神。
这不是说神有什么偏见,而是那个地方有士师、祭司、利未人,可以教导他们正确的献祭。所以从现在开始,他们就不可以到处设坛献祭。“随处设坛、随处感恩”这样做看似敬虔,却很危险。
在约书亚记第二十二章,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危机——两个半支派在约旦河东设了一个坛。全会众一听见,以为他们要学当地的风俗,为自己筑了一座坛,转去不跟从耶和华,这是干犯和悖逆了耶和华,陷以色列于危险中,于是他们就聚集在示罗,要上去攻打他们。这是后话,我们这里就不多说了。
“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11-14节)
百姓欢乐,是因为在一起吃喝;到神面前吃喝,乃是表明自己是与神立约的子民。不过在欢乐之余,神切切嘱咐他们,不要他们到处献祭。当时迦南地的宗教信仰是一种分布式的敬拜,即无论哪一处地方,均可进行敬拜的活动。
偶像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给人方便,“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可以给偶像设立祭坛。然而神要得着他子民的心,让人尊他为主,因此神并不使用“以人为本、给人方便”的原则,相反神是叫以色列民集中到圣所敬拜。这不是说神要故意要刁难人,而是他要藉着这些事来造就人,这样做有助于信仰的合一,又可避免因分散而受当地宗教的影响,以致偏离正路。
今天这段经文的中心,就是讲到神将于迦南地拣选一个地方作为敬拜的场所,百姓应当去那里敬拜耶和华。神一再指出,立为他名的地方是唯一可献祭之地,只有在这地方献祭才有神的悦纳。换句话说,我们不要认为这个地方很漂亮,就在这个地方筑一个祭坛;更不要以为那个地方以前是拜巴力的,应该是一个风水宝地,在那里筑一个坛敬拜神大概不会错到哪里去。
神不要他的百姓有这种想法!人可以有很多理由去推搪神的安排,然而不管人的理由有多少,神从没有答应让人可以自己规定属灵的事,不管是什么好听的理由,神都是不承认的,神要他们集中到他所制定的地方去敬拜!
今日教会的设立也有类似的意义,没有人能否定个人作基督徒的可能性,但教会作为信徒的集体名称,也有维持信仰纯正、互助互勉的作用。深愿我们每一位基督徒都有其所属、所爱、所事奉的教会,使我们的生命能在当中一同成长。所以,如果你只是每天在手机里、网络上作基督徒,而没有现实的教会,那么你要悔改!
主啊!求你帮助我门,使我们更愿意投身教会中,成为其中一个有用的肢体。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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