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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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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人的权益和本份
利未人的权益和本份
弟兄姊妹平安!昨天的经文已经论到祭司的权益,今天的经文接着论到利未人的权益和奉献的本份。利未人虽不是祭司,但他们是协助祭司办理会幕的事,所以神让他们特别享有一些权益。
神在十二个支派里拣选了利未支派,祭司、服事神会幕的人都从这支派里出来,这个支派有特别的权力亲近神。为了让他们专心办属神的事,不要再心有旁鹜做其他的事,也为了让人知道神多么尊重、喜悦他的仆人,神规定其他以色列人要将十分之一的出产供给利未人。
1、利未人应享的权益: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21-24节)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21节)百姓是从神那里白白得到土地,因此他们应当从神先赐给他们的东西中,交出十分之一。神规定,以色列人所有的十分之一,包括土产、牛羊牲畜,荤的、素的,初熟的、最好的,通通是给利未人的。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22节)神既然拣选了利未人来事奉他,会众就不得擅自靠近会幕,试图从事祭司或利未人的工作,免得招致死亡。如果利未人让未经授权的人替他们去做该由他们做的工作,他们自己就将承受违规者所应受的惩罚。
“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24节)这一节经文提到,为了让百姓乐意把十分之一给利未人,就把什一奉献说成是献给耶和华的“举祭”;什一奉献(包括一切的其他奉献)是作为举祭献给创造主耶和华的。这并不意味着要举行举祭的仪式,而是说百姓应把十分之一献给神,神又把它转给了利未人。
百姓要将十分之一的收成献给神,这在前面的经文里已有条例说明(利27:30-33);但这里首次指明什一奉献的用途——赐给利未人为业。神吩咐说,以色列人所献的祭物,除了在神面前为记念的之外,都归于在神帐幕服事的利未人所得。他们享受此权利,并非不劳而获,因为他们要为会幕操劳,儆醒看守及承担会幕的责任。
我们要注意,圣经所说的什一奉献,不是人推陈出新的一种募捐方法,乃是神为完成自己的国度而特别启示的。神赐给人一切所需要的,又使人能够享用;但神吩咐他的子民,要将至好的物,在神面前举起来献给神,表明人尊崇神的心意。因此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不仅是他们甘心乐意的奉献,更重要的是遵行神的命令。
在这段经文里两次说到利未人“不可有产业”两次(23、24节);利未人像祭司一样,不可以拥有产业。一方面因为神已吩咐有供应的方法,就是藉着会众的什一奉献来供养他们;另一方面是为了他们可以专心事奉神,因为他们的职事是重要的,是专办会幕的事。
在新约的时代,虽然信徒所有的事业,都是圣洁的事奉,人人皆有祭司的位分;几百年前的宗教改革运动,更特别强调了这一真理。但在实际运作上,无论是旧约或新约,每个信徒都参与像祭司与利未人那样专一的事奉,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有人分别出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
弟兄姊妹因为神的仆人专心祈祷传道,没有时间去作别的事,就要供应他们的需要,使他们生活无后顾之忧,可以专一地服事神和牧养信徒的灵性。因此,“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5:17-18)这就是他们从神所当得的分,也是信徒的责任与本分。
这样看来,基督徒的什一奉献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信徒不奉献十分之一,是因为他不喜欢教会里的某某人,倘若与牧师之间有不愉快的问题,更是不愿奉献。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我们的信仰生活是要仰望神的,当心情不愉快时,仍要考虑到传道人日用的饮食,也是信耶稣之人当有的礼貌。
2、利未人应尽的本份:将所得奉献十分之一(25-32节)
“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26、28节)
利未人虽然没有产业,也要和别人一样,将自己从百姓什一奉献中所得的收入,再次献上十分之一作为举祭归给神,供给祭司及会幕的需要。藉着这方法,众祭司便能生有所养。
利未人没有自己的五谷新酒,但也要缴纳他们收入的十分之一,就像来自他们自己的禾场或酒榨一样。利未人若如此奉献,其余的部分便当作他们收成的粮和酒,他们全家就可以随意享用(30节);因为这些不属于献祭圣物,因此可以在任何地方吃(31节)。
从民数记前面的统计数目来看,非利未人的人数远比利未人多得多,将近三十比一(民2:32;3:39),这就意味着利未人能得到很好的供养。所以利未人向百姓收取十分之一后,理应向祭司缴纳十分之一,利未人不可以说“因为我们不是种田的,所以不必奉献十分之一”。
以色列会众和利未人都不可忽略什一奉献的责任,否则便犯了夺取供物的罪,失去了应得的福份(玛3:10)。这里也提醒我们,今天无论是教牧同工还是信徒,都要尽奉献的责任。换句话说,传道人也要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出来,这是理所当然的。
在十八章末尾几节经文里,“至好的”这个词连续出现了三次;人一切献给神的祭物,必须献上最好的,因为神是神,他配得最好的!而献给神这“至好的”奉献,神把它们给了祭司与利未人;祭司与利未人的事奉虽然劳苦,却可以获得“至好的”的供给,感谢主。
“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32节)这句话的意思是,一切都要按神的指示行,以免招来神的咒诅。利未人献上那最好部分给神之后,享用其余的部分就没有罪;但利未人若自己先享受,就是玷污以色列人的圣物,必须处死。无论何人,都必须尊神为圣,利未人也不例外!
其实什一奉献的原则起初并不是用律法的形式来颁布的,早在律法颁布之前,亚伯拉罕就已经知道这项责任(创14:20;来7:4)。这是一项公义的原则,要将本来是出于神赐予的一切东西,把一部分归还给神。
在以色列历史中的一段时间里,利未人的需要被忽略了,而尼希米所进行的其中一项改革,就是重建什一奉献的制度(尼10:35-39)。玛拉基责备以色列人因着不信而夺取神的东西,他鼓励他们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以致神倾大福与他们,甚至“无处可容”(玛3:6-12)。
今天,亚伦的祭司职任既成就在基督身上,教会的什一奉献当然也是归给他,使这个原则在新约中也得以继续延续。没人有权不将所得的献一部分给神,神期望所有的基督徒都能慷慨地奉献,使神的家中没有缺乏。
今天教会里的传道人就好比旧约时代的利未人,传福音的配得靠着福音养生,这是新约一贯的教导,保罗也指出自己有权靠福音养生(林前9:3-14);人若轻看这个命令,结果就会导致轻视事奉,最终造成灵性衰落。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把教会的传道人当作牛马来看待,而是要敬重他们,把最好的奉献给他们;因为这不是奉献给人,乃是作为举祭奉献给神。至于奉献的方式怎么表达,没有一定的模式,但原则需要记得。
弟兄姊妹,今天谁是你奉献支持的对象呢?求主开启我们心灵的眼睛,让我们看见神在什一奉献上的心意,以及什一奉献所带出的祝福。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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