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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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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拿细耳人之例
作拿细耳人之例
民数记五至六章都讲到圣营的洁净,第五章从消极方面讲论怎样洁除罪污,第六章则从积极方面提供过圣洁生活的途径——离俗归主,作拿细耳人。
“拿细耳”不是个人或支派的名称,而是“分别开来”的意思,与“离俗”、“归神”在原文有同一字根,所以“拿细耳人”这名称是取其意义,指“分别为圣归神的人”。圣经第一次用这个字是在雅各对约瑟的祝福“与弟兄迥别之人”(创49:26);第二次是摩西为约瑟支派的祝福,中文也译为“与弟兄迥别之人”(申33:16)。
由于利未人已经蒙神的特别拣选,在会幕中事奉神;而祭司更是神指定分别为圣专职事奉神的人,惟有利未人中亚伦子孙方可担任。那么不在利未人范围之内的其他支派,他们当中若有人想要把自己奉献给神,又没有这个资格,要怎么办呢?
拿细耳人就是神在祭司体制之外为他的百姓开的一道“边门”,向任何人敞开。神在利未支派之外,兴起许愿离俗奉献的人来,给他们特别事奉的机会。因此,作拿细耳人是旧约一般平民把自己献给神的唯一方法;若有人自愿离俗归神作拿细耳人,就为神所悦纳。
而所谓的“许愿”,通常是祷告求神成全人的愿望,如果神成全了,人就要做某件事来还愿,其中一个就是作拿细耳人。例如撒母耳的母亲哈拿不能生育,她祈求神赐给她一个儿子,后来神果真赐给她儿子,她就把撒母耳奉献给神作拿细耳人。
在这个条例之下,任何以色列民都可以自愿作拿细耳人,不限支派,不论男女、老幼均可,并可自定离俗时期的长短。他们可以在一段特定的时间里将自己奉献给神,最少是三十天,通常一百天;当然,也可以许愿终身作拿细耳人——如撒母耳、参孙、施洗约翰。
在旧约时代,拿细耳人的条例只应用在那些许了特别誓愿的人身上。但是到了新约时代,这条例的基本意义均能应用在所有信徒的身上。因为拿细耳人正是预表了新约信徒皆祭司,皆分别为圣事奉神这个重要观念。在新约之下的基督徒,都因着神的特恩而成为神的祭司来事奉神,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彼前2:9)。
一、当遵守之定例(1-8节)
我们先来看一至二节,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离俗归耶和华。”这里我们看见,作拿细耳人不分男女都可以,神愿意所有的以色列人分别为圣归向他(出19:6)。
尽管在以色列中,神特别呼召利未人去为他承受圣职(3:5-10);但是对于普通的以色列人,他们若许下特殊的愿,把自己奉献给神,那么他们当守一些的定例,通过自己特别的生活方式,在民众面前表明神的圣洁。
1、不可喝酒(3-4节)
拿细耳人要远离清酒浓酒,因为酒会使人放荡。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因为醋是由酒发酸而制造的。他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因为葡萄是制酒的原料。
古时的以色列人并没有电冰箱,也不知道灭菌防腐的方法;收取了葡萄以后,放置在那里,很快就会自然发酵而变为酒。因此在拿细耳人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2、不可剃头(5节)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
这里讲到拿细耳人不可用剃头刀剃头。为什么作拿细耳人要留长头发呢?因为这是他们离俗归主的标记。在圣经里,祭司“冠冕”一词原文字根与“拿细耳”相同,故此拿细耳人有圣洁的记号在他的头发上(7,9节),好像祭司圣冠那么神圣,让人一看就看出来。
另外,头发在新约里有提到是服权柄的记号,是顺服的标志。不剃头发表示拿细耳人相信在他头上有一位掌权者,就是他所服事的耶和华神。同时也表明作拿细耳人完全是自愿的,神没有勉强任何男女献上身心来事奉他;我们蒙救的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和途径,甘心乐意献身事奉神。
3、勿近死尸(6-8节)
在拿细耳人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死在神的眼中是污秽之最,一般的以色列民若因沾染尸体也要出到营外。因此作拿细人决不可沾染污秽,就是他的近亲离世,也当远避。
由此我们想起耶稣对那些要向他彻底委身,但又要先回去埋葬他们的死人,或者亲人告别的人所说的话,他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路9:59-60)这个要求看起来好像很“无情”,然而神所喜侻的奉献乃是“全然的奉献”,部分奉献就是妥协了。
这些都是有关他们日常生活的定例,除了以上三点以外,拿细耳人并不是退隐山林,离群独处,他们仍照常人一样生活,他们是在日常生活上分别为圣。可见“离俗”不是最贴切的译法,若译作“分别为圣”较为准确。这里经文所表达的圣洁观念是内在的、属灵的,比较接近新约的圣洁观念。
二、洁除玷污之例(9-12节)
拿细耳人是已经分别为圣归神的人,必须要保持圣洁。不但不可犯罪,在礼仪上也不可沾染污秽。接下来的经文论到,若拿细耳人在无意之间摸了死尸,破坏誓言之后所作的补救条例;
1、七天后献祭赎罪(9-11节)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拿细耳人在他许愿离俗的日子里,要特别地谨慎。若偶然摸了死尸,首先他要进行民数记第十九章所记载的七天的洁净程序。
他要用水洗身,第七日他要剃头刮胡子;这样,他在礼仪上就洁净了(9节)。为什么要剃头呢?因为这头发不再是神圣的,不能在坛上焚烧(18节)献给神。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一只用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以洁净自己的罪污。
此外,他还要献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赎愆祭。这些程序都完成后才得洁净。看到了么?他的不洁净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要经过这么多的程序,才能恢复圣洁。这表明服事神的人要格外的小心,若偶然被过犯所胜,有了什么罪,就要靠耶稣的宝血(公羊羔所预表)来洗。基督徒若诚心认罪悔改,神必赦免我们的罪。
2、另选离俗的日子(12节)
尽管他献了这些祭,他原来离俗的日子也要归于徒然;他还要从头再开始,另选许愿的日子。这样,虽然一个污秽了的拿细耳人可以重新离俗归圣,但他污秽的日子要归于徒然。对我们来说,基督徒的亏欠可得赦免,信心后退的信徒可以回归,但离开了神,那段与神没有相交的日子就荒废了。
从今天的经文中我们发现,神对拿细耳人圣洁程度的要求,超过一般的祭司,比较接近大祭司的要求和标准。因为拿细耳人任何时间都不可饮酒,祭司只在供职前禁酒(利10:9);拿细耳人不可接触亲属尸体,像大祭司一样(利21:11),祭司在近亲去世的情形下则可破例(利21:2);作为祭司还有上下班之别,拿细耳人则每时每刻都在事奉神。
拿细耳人完全、彻底地委身神的生活,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当效法的榜样。今日教会正是需要这么一群自己许愿过分别为圣生活的人,一生在神面前事奉。这群自愿分别为圣的信徒,要成为黑暗社会中的明光,传达神对当代社会的信息,使人弃暗归明,得着生命。
弟兄姊妹,你愿意做这么一个自己许愿过分别为圣生活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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