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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时间:利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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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利未记:
24:10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
24:11 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
24:12 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
24:13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4:14 “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
24:15 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 神的,必担当他的罪。
24:16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4:18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24:19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24:21 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4: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
24:23 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利未记:
24:10 有一个人,他的父亲是埃及人,母亲是以色列中但支族人底伯利的女儿,名叫示罗密。有一天,这人在营里跟以色列人争吵。在争吵中,他诅咒了上帝,他们就带他到摩西那里,
24:11 (并于上节)
24:12 把他关起来,等待上主指示该怎样惩罚他。
24:13 上主告诉摩西:
24:14 “把那个人带到营外。凡听见他诅咒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头上,证明他有罪,然后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
24:15 接着,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凡诅咒上帝的人应负自己的罪责。
24:16 凡亵渎上主的人必须处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在以色列的外侨,若有人诅咒上主,必须处死。
24:17 “杀人的必须处死。
24:18 杀别人牲畜的必须偿还,以命还命。
24:19 “人若伤害了别人,要照他怎样待别人来对待他:
24:20 以骨还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伤害别人,要照样被伤害。
24:21 杀了别人牲畜的必须赔偿;但是杀人的必须处死。
24:22 这法律适用于你们,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在你们中间的外侨都是一样。我是上主——你们的上帝。”
24:23 摩西向以色列人说完这些话后,他们就带那人到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这样,以色列人执行了上主给摩西的命令。

读经指引:

1、在以色列营中,凡咒诅神、亵渎耶和华名的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

2、经文中这个惹祸的人,他的生命有什么明显的问题,导致他犯下亵渎神的罪?我们如何避免这些问题?

3、当今社会,人重视人权、防止虐畜,但却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你有没有受到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呢?今天的经文给你什么提醒?

 楼主| 发表于 2020-4-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畏神的名
敬畏神的名

  今天我们所读的这一段经文,是利未记中唯一以事件的方式所记载的经文,所在的位置咋看起来有点奇怪,似乎和上下文不协调,但是细读之后却不然。

  这事件的起因是人际关系的冲突。第十节那里说:“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我们注意,圣经在这里提到有一个人,他是以色列妇人和埃及人所生的。因为他父亲是埃及人,所以他也算是个埃及人。

  有一日这人在以色列人中间闲游,就跟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吵。弟兄姊妹注意,争吵的地点是在营里,不是在营外;他们两个人争吵之后,那个埃及人亵渎了神的名,并且咒诅神。因此以色列人把他抓起来,带他到摩西那里。

  现在问题来了,该把这个人怎么办?如果他是以色列人,那问题就非常简单,按照神的律法来处理就是了。但他不是以色列人,那该怎么办?所以他们就把他带到摩西那里。

  摩西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他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神把律法赐下来是给以色列人的,是让摩西处理在以色列人中间的事,现在却跑来了一个埃及人,摩西要如何处理这个人?

  如果按着神的律法来处理,这个人并不是以色列人,他是埃及人,神的律法不是给埃及人的。但如果不处理他,就这样把他赶走,好象又有损神的尊严。摩西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把这事带到神面前,向神请示。

  然后,神就说话了。神怎么说的呢?神说:“你要晓谕以色列人,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15节)神的话很清楚地说出,不管他是以色列人,或者是外邦人,如果他来到神的面前亵渎神,那么他就要担当他的罪。

  也许有人要问,他什么时候来到神的面前?他根本就不认识神。刚才的经文已经指出,这件事发生在“以色列人的营里”。以色列人的营中就是神所住的地方,人在那里咒诅神的名,就必须担当自己的罪;虽然他是埃及人,但也得照着神的律法来处理。

  因此神晓谕摩西,把这人带到营外,听见他说咒诅话语的人要放手在他头上作证,然后用石头把他打死,表明不沾染他的不洁。人亵渎神的名,要受该当的刑罚,不能随便放过。亵渎神的名也没有种族之分,不能因为他是外人或以色列人就可以网开一面,神的名必须得到尊重。

  接着神又说了一些话,这话接连说了两遍:“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16节)接着又说,“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22节)这让我们看到,神的律法不限于以色列人,而是把所有的人都包括在神公义要求底下。

  换句话说,只要他是一个人,他住在这地,他就必须接受神的鉴察和判断,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传下律法的那一位神是非常严肃、不可以轻慢的;人不能对神有任何的不尊敬,如果有人轻慢神,他只能承担他自己的罪。

  在外邦世界里有人亵渎神不奇怪,但在神的营中为什么会有亵渎神的事情发生?我们留意到,这个惹祸的埃及人有两个明显的问题:

  第一是生命的掺杂:他一半是以色列人的生命,一半是外邦人的生命。所谓掺杂,就是把两种属性完全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例如把属灵的和属世界的放在一起,把爱神和爱世界放在一起。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四百年之久,其中杂婚的事件自然也存在。“有一个以色列妇人……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11-12节),她有个儿子,名字没有记在会中;其父名不详,只知道是埃及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其父留恋埃及没有离开,儿子跟母亲随众民出来了。

  人虽然离开埃及了,由于是掺杂的生命,所以不能够全然敬畏神,却成了后来纷争祸乱的根源,以致于亵渎的话由他的口中而出。这提醒我们,属灵的生命若是有掺杂,走起来一定不正,就如同牛和驴一起耕地一样,是弯弯曲曲的,最后把自己导向灭亡的道路,就像这个掺杂的以色列人一样。

  经文里又说,惹祸的那日,这妇人的儿子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是他的第二个问题。什么是闲游呢?就是没有目标、又没有工作。这少年人不能参与事奉,也无意认真地学习工作,只在以色列人中闲游,过浪荡生活,百无聊赖,就跟以色列人寻事生非,争斗起来。

  他没有经过救赎,自然不能爱神,对神也没有敬畏的心,甚至心中可能还对神久积不满,所以他不仅与人相争,还“亵渎圣名,而且咒诅”。这比妄称神的名更为不敬。

  所以,如果神的儿女没有目标又没有事奉,那就容易在神的家中成为惹祸的人。如果你注意观察,你就会发现,掺杂的生命加上没有目标,往往是许多信徒得罪神的原因,也是教会纷争的主要因素。

  为了叫以色列百姓对神心存敬畏,耶和华再一次晓谕以色列百姓:“打死人的必被治死……,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人懂得敬畏神的时候,你不仅是尊重神,你也必尊重照着神形像所造的人。反过来,如果你不尊重人,你也不可能敬畏神。

  因此,亵渎神常常是由藐视人开始的。更进一步地说,侮辱弟兄也是神所不许的,因为人都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主耶稣提醒我们:“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

  神不希望他的子民之间彼此伤害,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和睦同居,因为金灯台必须是一体成形才能发光,就如教会必须一体才能见证神的荣耀一样。而那贵重的油也是和睦同居所带来的祝福(诗133:2)。

  亲爱的天父,求你赦免我们常常在人际关系上失去见证,甚至于彼此伤害,恳求你让我们能够回到你的旨意中,彼此相爱。奉靠主耶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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