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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时间:出29: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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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5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出埃及记:
29:26 你要取亚伦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29:27 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就是承接圣职所摇的、所举的,是归亚伦和他儿子的。这些你都要成为圣,
29:28 作亚伦和他子孙从以色列人中永远所得的分,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
29:29 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圣职。
29:30 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
29:31 你要将承接圣职所献公羊的肉煮在圣处。
29:32 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羊的肉和筐内的饼。
29:33 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好承接圣职,使他们成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这是圣物。
29:34 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是圣物。
29:35 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
29:36 每天要献公牛一只为赎罪祭。你洁净坛的时候,坛就洁净了,且要用膏抹坛使坛成圣。
29:37 要洁净坛七天,使坛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出埃及记:
29:26 “你要拿公绵羊的胸肉作为特别祭物献给我。这一份祭肉就是你的。
29:27 “那在授圣职给祭司时用过的绵羊的胸肉和腿,都要圣化,作特别祭物归给我,然后交给祭司们。
29:28 我不改变的定例是:当我子民献平安祭时,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给祭司们;那是我的子民献给我——上主的特别祭物。
29:29 “亚伦死后,他的圣服要传给他的子孙,让他们在接受圣职时穿。
29:30 那继承亚伦作祭司的儿子,在他来到圣幕内、在圣所事奉我的时候,要穿这些圣服,一共七天。
29:31 “你要把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接受圣职时用过的公绵羊肉拿到神圣的场所去煮。
29:32 他们要在圣幕门口吃这羊肉和篮子里的饼。
29:33 他们也要吃在授职的赦罪礼用过的食物。只有祭司可吃,因为这食物是圣的。
29:34 如果有肉或饼到早晨还没吃完,就得烧掉,不能再吃,因为这食物是圣的。
29:35 “你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举行就圣职典礼七天。
29:36 每一天,你必须献上一头公牛作赎罪祭,使祭坛洁净,然后用橄榄油涂抹祭坛,使它成圣。
29:37 你要每天这样做,一连七天,使祭坛完全成圣。凡接触到祭坛的人或物都会被神圣的威力所伤。”

读经指引:

1、在献给耶和华的祭物中,哪部分是归给祭司,只有祭司才可吃?

2、为什么祭司的圣衣要一代一代传下去?直接做件新的岂不更好?

3、承接圣职的手续为什么要连续重复作七天?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20-3-25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接圣职的定例
承接圣职的定例

  昨天我们看到,在接受祭司职份的过程中,神使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满了祭物;事奉神的人在进入事奉以前,都是充充满满地得着基督作我们的供应。所以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腿,以及在筐内的饼,都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

  他们要吃这些赎罪之物,使他们成圣(31-33节);昨天我们说过,这些祭物都预表着基督,他们吃这些就是表明让基督作他们的生命,叫他们活着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他们里面活,他们就因基督而全然成圣。到了这个时候,承接圣职所该作的程序,基本都完成了。

  第二十九节再次提到了为亚伦所做的圣衣,这一件圣衣代表着基督的荣耀和华美。起初是亚伦穿的,亚伦死了以后,就是他的儿子穿了;亚伦的儿子死了以后,就是他的孙子穿了。他们就这样一直传下来,以便能“穿着受膏”和“承接圣职”。穿的人虽然有改变,但仍是同一套圣衣,因为基督的荣美并不改变——凡住在主里、活在主里的人,基督的荣美就成了他的荣美。

  我们必须记得一件事,每一个祭司受膏作大祭司,都是穿这一件圣衣。每穿一次圣衣,就承受一次膏油的倾倒,一次的弹血,一次的弹膏油。用人的眼光来看,恐怕亚伦还没有穿破,这件圣衣已经很肮脏了,因为膏油是特别沾染尘污的物质。

  但是,神在这里却清楚吩咐,亚伦的子孙承接圣职的时候,必须穿这件圣衣:“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底下便说到,每一位亚伦的子孙接续他当大祭司的,都要穿这圣衣七天。

  这里我们留意到一个问题,在人看来,这件衣服实在很难说荣美。其实不仅是圣衣,还有帐幕里的幔子,以及约柜上的施恩座;施恩座每年最少弹血一次,如果全民犯罪,还要多弹一次,祭司犯罪,又弹一次。施恩座上有弹血的动作的时候,幔子也就同时有弹血的动作。

  这样一年一年积累下来,弟兄姊妹可以想象,幔子上要留下多少血渍?施恩座上又留下多少血痕?用人的眼光来看,满是血渍的东西一点都不美。但是感谢主,在神的眼中却看为最美,感觉最舒服。再没有一件事情,比人在血的底下被带回到神的面前蒙悦纳,使神更喜悦的了。

  在帐幕里的事奉上,圣经提醒了我们一个很严肃的功课:人所以为美的,神不一定以为美;人以为不美的,神却看为极美。这是我们要单单跟随神而不跟随人的原因之一。

  穿圣衣当然不比穿便服那样轻松,好像是受了限制;但是人要活在主里面,显出基督的荣美,他就必须甘心学习受限制,为主放弃肉体的舒服和满足。在律法下的事奉必须要穿圣衣,今天我们不必穿着物质的圣衣,但必须穿着属灵的圣衣;因此要常常保守自己活在基督里,使我们的生活显出基督的荣美。

  承接圣职的手续,是否一次就完成了呢?不是的。“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的,每逢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30节)“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和他儿子行承接圣职的礼七天,每天要献公牛一只为赎罪祭。”(35-36节)

  神说承接圣职的手续要连续作七天;照利未记第八章31-35节所说的,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在这七天中每天都要把头一天所做的事重复一遍。在人看来,一遍遍重复这些繁琐的仪文根本没有必要;但在律法下,神要借着这一切向人表明进入事奉的严肃性。

  数字“七”代表着神的工作完满,七天就是神的工作完满的时间。要穿圣衣七天,表完全归主成圣,供祭司的职份,一生一世全归于神,世世代代都如此。你在接受神的托付时,你就是在接受神给你的一个服事的恩典,你必须接受到完全的地步。所以一个服事主的人,你一次奉献给主,你一生就都是服事主的人。

  当然,你若说我不要再服事了,主也不勉强你,但在这里神给我们看见一件事,你一次作一个服事主的人,你就一生是一个服事主的人。就像保罗在罗马书上说的:“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

  弟兄姊妹,服事就是这么一回事,你若一次看见神在恩典里吸引你去服事他,你就看见你终生都是在神的恩典里受吸引去服事他。

  在这七天里,亚伦和儿子们不能回家,他们要穿上圣衣,住在会幕门口,每天都吃那平安祭,每天都活在一个荣美的盼望里,就是等候进入至圣所。在这七天里,他们全然放下了俗务,也放下了自己的感情,专一地等候仰望神,面对面地活在耶和华面前。

  今天我们作为一个事奉神的人,实在需要这样专一地活在神的面前,装备自己、充实自己,好让我们的事奉,真正做在主的心上,蒙神的悦纳。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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