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19-12-17 18:05 编辑
【帖后2:3】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
【帖后2:4】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 神的殿里自称是 神。
【帖后2:5】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
【帖后2:6】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他的是什么,是叫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
【帖后2:7】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
【帖后2:8】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
【帖后2:9】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
【帖后2:10a】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
1 不法的人(二3~10a) 这里保罗说明,对神及其子民的大抵挡,会在主再来之前。 3. 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不管是第2节所列举的或其他任何方法,帖撒罗尼迦都不可受骗。接下来的子句在文法结构上是不完整的,但新国际本英文圣经很正确地加上那日子以前。虽然“主的日子”不可预期(帖前五2~3),有某些事情却会在这之前显露,其中之一就是离道反教。用定冠词表示有关离道反教的事,是信徒所熟知的;它显然是保罗先前教导的一部分。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保罗告诉他们些什么。古希腊文中 apostasia 是指政治或军事叛变,七十士译本则是悖逆神(例如书廿二22),此后即成为圣经中的用法。保罗的意思是说,末世抵挡神的邪恶力量会高涨(参太廿四10等;提前四1~3;提后三1~9;四3~4)。就好像撒但最后倾全力进行绝望的一击。 离道反教的一个特色是不法的人(译注:中文和合本是“大罪人”)。有些古抄本是“罪人”(GNB 译为“邪恶者”);虽然不法似乎才是正确的,但在意义上并无太大差别,因为“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圣经中罪的本质,不在其伦理学的判断,而是因为那是对神的反叛;那是高举人的意志来对抗神的旨意。不法的人将要显露出来,暗示这不法的人在显现之前即已存在(参一7,基督的显现)。但这并非如一些注释家所主张的,意味着它在保罗写这信时即已存在,而是说它的产生和显露不在同一时间罢了。那邪恶的力量已经发动(第7节),但不必然就是不法的人。 很难确定不法的人到底指谁。有种种不同的猜测,但通常都指向时代中特别邪恶的人。历史上已有许多人做了撒但的工(参约壹二18,“好些敌基督的”),这提醒我们不要太快认定,历史上的某人就是本章所说的不法的人。保罗关心的不是经常出现的坏人,而是那末世将要出现的大恶者。保罗从未提到敌基督这三个字,但对于使徒约翰所指的显然心里有数。不法的人不是撒但,因为两者有区别(9节),但却是撒但的工具,被撒但的灵操纵。 他又叫沉沦之子(JB,“堕落者”);这称呼也曾用在加略人犹大身上(约十七12),就是那个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的人(徒一25)。 4. 这里的语言,跟但以理书中的许多经节很类似(见但七25,八9~12,十一36~37),不过保罗并非单单重复但以理书的思想。他曾深深浸淫于旧约中,所以一有这样的机会很自然就用上了。但他描述的是末世邪恶势力的王,和但以理的不同。译为抵挡的分词,若译为有时也用来形容撒但的“抵挡者”或“魔鬼”也很恰当(例如提前五14;NIV“敌人”;译注:中文和合本亦是“敌人”);事实上在希伯来文中,撒但就是魔鬼的意思(参亚三1)。这个用语,强调“不法的人”与其头头的血缘关系。紧接着是另一个分词(原文共用一个冠词)“高抬自己”。除这里外,这个动词(hyperairomai)在新约中,只见于哥林多后书十二7(AV 两处都译为“高估自己”;译注:中文和合本另一处是“过于自高”)。一切称为神的似乎涵盖广阔,包括了真神和所谓的神;此外,还有一切受人敬拜的(Sebasma 指一切受崇拜的事物,诸如神龛、肖像和祭坛等)。 这“不法的人”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要求属神的尊荣。有人认为这是把肖像放在神龛中,像罗马加力古拉皇帝就曾企图将自己的肖像,置于耶路撒冷圣殿内(后因身亡而中止)。不过这里应指人本身坐在圣殿里;参考耶稣有关“那行毁坏可憎的”的话语(可十三14,阳性分词显示所说的是一个人)。末世离道反教的一大特色,是企图废掉神权威的地位;恶者要宣称自己就是神(结廿八2;徒十二21~23)。有人认为神的殿是指“教会”(参林前三16),但更可能是一个类似耶路撒冷圣殿的地方。 5. 这些事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来说并不陌生,因为那本是他们起初所受教导的一部分;未完成式(elegon)可以表示\cs9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或如路瑟福(W. G.Rutherford)所说的,“我常提到这些事”。保罗最初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显然谈论很多主再来的信息,因此他盼望帖撒罗尼迦信徒能明白他所说的。他用第一人称单数,显示他是直觉地回想起上述那些教导。 6. 现在单单作为一种转折(像徒三17 等;译注:中文和合本译出,应该是“现在,弟兄们,我晓得……”)时,并不违反逻辑(BDF442 (15)),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是严格“指涉现在”的时间副词,与到了的时候成一对比。第二种主张或许较具说服力,只是如此一来又出现一个问题,即现在应该修饰知道或拦阻他?在希腊文两者皆可,但以前者较好(布鲁斯则认为 RSV 译成“你们知道那现在拦阻他的”是文法错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所以保罗认为只要稍加暗示就够了,但也正因如此,他的意思就只能用猜的了。译为那拦阻的原文,是动词 katecho{ 的中性分词(阳性分词则出现在下一节经文中,“有一个拦阻的”)。这个动词可以表示(a)“持守”(像帖前五21);(b)“拦阻”(像门13;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留下”)和(c)“支配”(当反身动词时)。 鲁宾森(D. W. B.Robinson)主张第三种,78但这个动词在新约中未曾这样用过,因此信服的人不多。大部分注释家接受“拦阻”;保罗的意思是,现在那“不法的人”还不会显露,因为有一拦阻的力量(第7节中是一拦阻的人)。 一般人很容易认定罗马帝国是那拦阻,或说帝国本身,或是说某个皇帝(阳性分词可用来指一个阶级或一个人,例如弗四28)。但帝国早已过去,不法的人却仍未显露。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某个在当时末世玄学中,时常提到的天使般的人;果真如此,我们也无从知晓,因为我们已不再有那些末世玄学。有种满有意思的看法认为,前者用中性指传讲福音(末世要等到众人都听过福音后才到来),而阳性是指传讲福音的保罗。瓦菲尔德(B. B. Warfield)认为是犹太国,79虽然这种说法和保罗对犹太人的立场(帖前二14~16)很难相容。有些人说是父神或圣灵,但实在无法想像其中任何一个会被“除去”(7节)。另一种建议是撒但,不过第7节排除了这种观点,该处明明写着,那拦阻的力量在“不法的人”出现前要被除去。狄比流(Martin Dibelius)认为这是发生于某处,连保罗自己也不太确定的某件事,因此从中性的转换成阳性的。80 不管怎样,我们最好坦承一无所知,不要勉强把这段经文,套入一些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所设想出来的理论。如果一定要做个选择,那么最好将其视为,一安定的国度中遏止罪恶的法律。它可以是法律本身,也可以是人身化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及后来许多国家都是例子;在帝国所赖以延续的一切正式建制中,罗马法的影响的确最为深远。犹太律法是此原则的另一例子,它限制了罪的运作(加三19、24)。或许我们应该留意使徒约翰同时谈到“敌基督者的灵”和“敌基督的”(因此他也用了中性的和阳性的);他的确提到灵所呈现出来的“好些敌基督的”(约壹四3,二18)。但他说的和保罗说的显然是两回事,而且正如前面说过的,我们对保罗的整个意思,真的毫无头绪。 论到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的经文表示神是掌管全局的。只要神的时候到了,“不法的人”马上就会显露;保罗清楚知道时间掌握在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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