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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法的人的信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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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帖后2:10b】......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
【帖后2:11】故此, 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帖后2:12】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转而论及那些被误导而信从“不法的人”的人。
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
  10b. 这些人沉沦,理由是他们拒绝去爱真理,更确切地说,是“他们不领受真理之爱”(译注:中文和合本为“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动词“领受”有欢迎之意(见帖前二13注释),而此等人不欢迎福音。“真理之爱”颇不寻常(希腊文圣经中只此一处),它被放在强调语的位置。我们不应认为真理是指一抽象的道德属性,而是指“福音的真理”(加二14)、“福音真理的道”(西一5)以及紧紧接连于耶稣的真理(约十四6;弗四21),这真理由神揭示且来自于神(参罗一25;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真实”)。接受此真理便得救赎(正如这节经文最后所说的);这些人对神的道有些认识,却不去拥有它,他们不欢迎,也不爱神的道,尽管这真理是他们得救的唯一方法。加尔文指出,那些沉沦的人“罪有应得,甚至应得到他们自己所选择的死亡”。
故此, 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
  11. 将发生错误的原因归于神而非撒但,的确会令许多现代西方人大吃一惊。但在圣经中,神的主权是无庸置疑的,而这可呈现为种种意想不到的形式。因而神被认为,是把说谎的灵放在假先知口中(王上廿二23;参结十四9);另外,一个人或同一件事,也有被同时归因于撒但(代上廿一1)和神(撒下廿四1)。希伯来思想中,罪恶的力量并非独立存在,而完全要看神的旨意如何。神使人的忿怒成全祂的荣美(诗七十六10,见 RSV),甚至在人(或撒但)的罪恶中,成就自己的旨意。特别是神以罪的恶果来惩罚罪人;这些恶果,并非单单来自一种与个人无关之过程的运作;保罗因此能大胆说,神任凭他们活在他们自己罪的结果之中(罗一24、26、28;参十一8)。在罪人应受相称之报应的整个过程中,有神在管理;但我们不要忘了,神即使管教不顺服者,仍是出于怜恤(罗十一32)。
  保罗明白,在拒绝福音而去信从虚谎的整个过程中,有神在掌管。故此引我们再回顾上一节说到的,某些罪人拒绝领受真理之爱。这些人注定要越陷越深。保罗这里稍微强调了这个字,表示接下去所说的事,不是出于偶然或自然律的运作,而是神的作为。关系到未来之事的现在式(),是先知式的现在式,表现出一种更为确信的语气。energeianplane{s一个强有力的错觉)不容易翻译(译注:中文和合本是“一个生发错误的心”)。从第9节我们知道 energeia 是运作的能力,因此这里不只是意味着姑息坏事,更是积极为恶。当人们以拒绝善开头,将以助长恶结束。
  这事的结局是他们信从虚谎。虚谎与前一节的真理对立;它表示撒但想让人相信的东西,特别是指“不法的人”;那是特定的虚谎(the lie;参罗一25)。拒绝神福音的人,终必以罪恶为真实的。为此,神利用撒但作为惩罚他们的工具。这不是神和撒但之间的竞技,好像神只比撒但强了一点点;而是神的主权遍及一切,甚至利用(撒但和人的)恶来达成祂的旨意。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都被定罪。
  12. 上述观点,在这第二个表达目的的子句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使hina……都被定罪(NASB 用“被审判”,使我们注意到其中含有公义);神在他们接受这虚谎时,定他们的罪。他们认为所接受的就是一切(罪人所见,无法超越他们所陷溺其中的罪),但绝非如此,在神的旨意中,它必导致被定罪。
  那些被定罪者不信真理。保罗常用“信”这个动词,但这里的文法结构(用人称与格),在保罗的书信中除了引语外,只见于另外两处(提后一12;多三8)。保罗比较喜欢能表达“使其信靠”之意的文法结构,而这里只表示相信。这些人不仅不欢迎福音,甚至不接受(“信”)神的真理为真。

  更甚的是:他们喜爱不义;这是人拒绝神所赐的光和背离真理后,所落入的一种光景。它必然会有影响;他们变成热衷于追求污秽低下,以至于到了乐此不疲的地步。他们远远偏离他们受造的真正目的(简短要道问答 [ TheShorter Catechism ] 界定为“荣耀神,永远喜爱祂”),不喜爱神,只喜爱罪。对他们而言,恶变成善。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19-12-17 18:05 编辑


【帖后2:3】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你们总不要被他诱惑。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
【帖后2:4】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 神的殿里自称是 神。
【帖后2:5】我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你们不记得吗?
【帖后2:6】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他的是什么,是叫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
【帖后2:7】因为那不法的隐意已经发动,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
【帖后2:8】那时这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
【帖后2:9】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
【帖后2:10a】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



1 不法的人(二3~10a)
  这里保罗说明,对神及其子民的大抵挡,会在主再来之前。
  3. 人不拘用什么法子,不管是第2节所列举的或其他任何方法,帖撒罗尼迦都不可受骗。接下来的子句在文法结构上是不完整的,但新国际本英文圣经很正确地加上那日子以前。虽然“主的日子”不可预期(帖前五2~3),有某些事情却会在这之前显露,其中之一就是离道反教。用定冠词表示有关离道反教的事,是信徒所熟知的;它显然是保罗先前教导的一部分。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保罗告诉他们些什么。古希腊文中 apostasia 是指政治或军事叛变,七十士译本则是悖逆神(例如书廿二22),此后即成为圣经中的用法。保罗的意思是说,末世抵挡神的邪恶力量会高涨(参太廿四10等;提前四1~3;提后三1~9;四3~4)。就好像撒但最后倾全力进行绝望的一击。
  离道反教的一个特色是不法的人(译注:中文和合本是“大罪人”)。有些古抄本是“罪人”(GNB 译为“邪恶者”);虽然不法似乎才是正确的,但在意义上并无太大差别,因为“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圣经中罪的本质,不在其伦理学的判断,而是因为那是对神的反叛;那是高举人的意志来对抗神的旨意不法的人将要显露出来,暗示这不法的人在显现之前即已存在(参一7,基督的显现)。但这并非如一些注释家所主张的,意味着它在保罗写这信时即已存在,而是说它的产生和显露不在同一时间罢了。那邪恶的力量已经发动(第7节),但不必然就是不法的人
  很难确定不法的人到底指谁。有种种不同的猜测,但通常都指向时代中特别邪恶的人。历史上已有许多人做了撒但的工(参约壹二18,“好些敌基督的”),这提醒我们不要太快认定,历史上的某人就是本章所说的不法的人。保罗关心的不是经常出现的坏人,而是那末世将要出现的大恶者。保罗从未提到敌基督这三个字,但对于使徒约翰所指的显然心里有数。不法的人不是撒但,因为两者有区别(9节),但却是撒但的工具,被撒但的灵操纵。
  他又叫沉沦之子(JB,“堕落者”);这称呼也曾用在加略人犹大身上(约十七12),就是那个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的人(徒一25)。
  4. 这里的语言,跟但以理书中的许多经节很类似(见但七25,八9~12,十一36~37),不过保罗并非单单重复但以理书的思想。他曾深深浸淫于旧约中,所以一有这样的机会很自然就用上了。但他描述的是末世邪恶势力的王,和但以理的不同。译为抵挡的分词,若译为有时也用来形容撒但的“抵挡者”或“魔鬼”也很恰当(例如提前五14;NIV“敌人”;译注:中文和合本亦是“敌人”);事实上在希伯来文中,撒但就是魔鬼的意思(参亚三1)。这个用语,强调“不法的人”与其头头的血缘关系。紧接着是另一个分词(原文共用一个冠词)“高抬自己”。除这里外,这个动词(hyperairomai)在新约中,只见于哥林多后书十二7(AV 两处都译为“高估自己”;译注:中文和合本另一处是“过于自高”)。一切称为神的似乎涵盖广阔,包括了真神和所谓的神;此外,还有一切受人敬拜的Sebasma 指一切受崇拜的事物,诸如神龛、肖像和祭坛等)。
  这“不法的人”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要求属神的尊荣。有人认为这是把肖像放在神龛中,像罗马加力古拉皇帝就曾企图将自己的肖像,置于耶路撒冷圣殿内(后因身亡而中止)。不过这里应指人本身坐在圣殿里;参考耶稣有关“那行毁坏可憎的”的话语(可十三14,阳性分词显示所说的是一个人)。末世离道反教的一大特色,是企图废掉神权威的地位;恶者要宣称自己就是神(结廿八2;徒十二21~23)。有人认为神的殿是指“教会”(参林前三16),但更可能是一个类似耶路撒冷圣殿的地方。
  5. 这些事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来说并不陌生,因为那本是他们起初所受教导的一部分;未完成式(elegon)可以表示\cs9曾把这些事告诉你们,或如路瑟福(W. G.Rutherford)所说的,“我常提到这些事”。保罗最初在帖撒罗尼迦传道,显然谈论很多主再来的信息,因此他盼望帖撒罗尼迦信徒能明白他所说的。他用第一人称单数,显示他是直觉地回想起上述那些教导。
  6. 现在单单作为一种转折(像徒三17 等;译注:中文和合本译出,应该是“现在,弟兄们,我晓得……”)时,并不违反逻辑(BDF442 (15)),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是严格“指涉现在”的时间副词,与到了的时候成一对比。第二种主张或许较具说服力,只是如此一来又出现一个问题,即现在应该修饰知道拦阻他?在希腊文两者皆可,但以前者较好(布鲁斯则认为 RSV 译成“你们知道那现在拦阻他的”是文法错误)。因为他们早已知道,所以保罗认为只要稍加暗示就够了,但也正因如此,他的意思就只能用猜的了。译为那拦阻的原文,是动词 katecho{ 的中性分词(阳性分词则出现在下一节经文中,“有一个拦阻的”)。这个动词可以表示(a)“持守”(像帖前五21);(b)“拦阻”(像门13;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留下”)和(c)“支配”(当反身动词时)。
  鲁宾森(D. W. B.Robinson)主张第三种,78但这个动词在新约中未曾这样用过,因此信服的人不多。大部分注释家接受“拦阻”;保罗的意思是,现在那“不法的人”还不会显露,因为有一拦阻的力量(第7节中是一拦阻的人)。
  一般人很容易认定罗马帝国是那拦阻,或说帝国本身,或是说某个皇帝(阳性分词可用来指一个阶级或一个人,例如弗四28)。但帝国早已过去,不法的人却仍未显露。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某个在当时末世玄学中,时常提到的天使般的人;果真如此,我们也无从知晓,因为我们已不再有那些末世玄学。有种满有意思的看法认为,前者用中性指传讲福音(末世要等到众人都听过福音后才到来),而阳性是指传讲福音的保罗。瓦菲尔德(B. B. Warfield)认为是犹太国,79虽然这种说法和保罗对犹太人的立场(帖前二14~16)很难相容。有些人说是父神或圣灵,但实在无法想像其中任何一个会被“除去”(7节)。另一种建议是撒但,不过第7节排除了这种观点,该处明明写着,那拦阻的力量在“不法的人”出现前要被除去。狄比流(Martin Dibelius)认为这是发生于某处,连保罗自己也不太确定的某件事,因此从中性的转换成阳性的。80
  不管怎样,我们最好坦承一无所知,不要勉强把这段经文,套入一些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所设想出来的理论。如果一定要做个选择,那么最好将其视为,一安定的国度中遏止罪恶的法律。它可以是法律本身,也可以是人身化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及后来许多国家都是例子;在帝国所赖以延续的一切正式建制中,罗马法的影响的确最为深远。犹太律法是此原则的另一例子,它限制了罪的运作(加三19、24)。或许我们应该留意使徒约翰同时谈到“敌基督者的灵”和“敌基督的”(因此他也用了中性的和阳性的);他的确提到灵所呈现出来的“好些敌基督的”(约壹四3,二18)。但他说的和保罗说的显然是两回事,而且正如前面说过的,我们对保罗的整个意思,真的毫无头绪。
  论到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的经文表示神是掌管全局的。只要神的时候到了,“不法的人”马上就会显露;保罗清楚知道时间掌握在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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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19-12-17 18:07 编辑

  7. “不法的人”特有的工作,就是和属神的敌对,保罗认定此一邪恶已经在这世上发动(参约壹二18);但这事要直到那拦阻的力量被除去,才会达到顶点。myste{rion(RSV,“奥秘”)译为隐意;它不是指某种难以理解的奥秘,而是一种我们永远也无法揭露的秘密。在新约中,奥秘常指现在已显明的(可四11;罗十六25;西一26);像“信心的奥秘”(提前三9;RSV,译注:中文和合本是“真道的奥秘”)和“敬虔的奥秘”(参提前三16)等,都是颇有意思的用法。这个字在这里是强调语,意思是“显露,而非出现,因为虽然隐而未现,事实上那恶者已在工作了”(赖富特)。

  8. 那时(tote)指出,在拦阻的力量被除去后,这些事将会马上发生。当然,这里不法的人就是前面提到的,这已是第三次说他要显露,且有点强调其超自然的一面。

  保罗的主要目的,并非在满足人们对这活物的好奇,所以就从其显露直接跳到毁灭,并没有详述其活动。这整段经文,标示出神无可置疑的主权;因此那不法的人在显露后,自然是紧跟着毁灭(参赛十一34)。较好的古抄本用“杀掉”(anelei,参 RSV)而不用“消灭”(analo{sei,参 AV),但两者的差别不大。口中的气(新约中只此一处;参诗卅三6)显示不法的人再可怕,也无法在主面前站立片刻,甚至不必战斗,只要神的一口气(“话”,加尔文)就够了(参启十九21)。

  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是一对等的思想;就主而言,甚至只要显现祂自己,就是对敌人致命的一击。译为废掉的 katarge{sei(新约中这个动词出现二十七次,其中保罗占了二十五次),本意是“使无用”,进而“使无效”。这不是说不法的人要被变成乌有,而是要完全没有力量。译为荣光的 epiphaneia 意思和降临(parousia)很相似;它在新约中,另有五次也确实都指主的降临,其中一次是第一次显现(提后一10),另外四次是第二次显现(提前六14;提后四1、8;多二13)。之所以这么译,是因为它显然含有荣光的意义(参 Rutherford,“祂显现的荣光”;腓立斯,“降临的光辉”)。

  9. 正如主要再来,不法的人也要来。许多早期的注释家已指出,“不法的人”处处仿冒基督;他靠撒但的能力行动,正如基督之于父神;他也像主一样,行各样的异能神迹。运动(energeia)不光指能力;它更是行动中的能力;那时不法的人将使撒但的能力具体化

  这节经文后半段有点难解。新国际本英文圣经中,虚假(pseudos,“欺瞒的”)是形容异能 、神迹及奇事三者;修正标准英文译本圣经的“一切异能和假装的神迹奇事”,只修饰后两者;而新美国标准英文圣经(NASB)则翻译成“一切异能、神迹,和虚假的奇事”,单单形容奇事(译注:中文和合本亦同)。其中似乎以第一种较为正确,即三者都是一切和虚假所形容的对象。这三种事都是不可思议的奇迹:第一种,是指那在他们之中运作的能力;第二种是,指他们那看似意味深长的特征(他们行那超乎自己所能的事);第三种,大意是说他们所行的是令人难以解释的奇异事物。保罗说,这三者尽都虚假。修正标准英文译本圣经译为“假冒的”,并不正确;保罗认定这些奇迹都是真的,它们之所以成为虚谎,是其源头和目的使然。

  10a. 这里持续前一节的思想。“不法的人”将以诡诈(正确地说是“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adikia)的手段进行活动,不义是其特征(adika 是最广义的不义,涵盖所有形式的罪恶);但这种诡诈只对那沉沦的人(参林前一18)有效。这里用现在式更加显得生动,可以说保罗是眼睁睁看着这整个过程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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