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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创世记第九章4节
主题:血与生命
前面的经文讲到,洪水之后,基于人堕落的现状,神容许人吃肉了;如果人没有肉类加强营养,可能就没法达成“生养众多,遍满了地”的目标。但神容许人吃肉并不表示神容许人对动物滥捕滥杀,所以接下来神说,人虽然可以吃肉,但人不能吃血,死了的动物因为肉里带着血,所以也不能吃。
当然被杀了的动物肯定是死了的,因此神特别强调说“凡活着的动物”才可以作为食物,不是死在路上捡回来的,也不是它们自相残杀死了的,必须在没有宰杀之前是活的,而且必须宰杀放出血后,你才可以吃,这是神准许人吃肉的前提。读到这里有人可能就说了,神这不是鼓励人宰杀动物嘛!其实我们往下读就知道,神非常重视生命,神厌恶死亡的事。
神说你要吃肉,就得动手杀死动物,放出它的血,然后你才可以吃它的肉。这样人每次吃肉的时候,就得流出动物的血,神透过这样血淋淋的场景,让人认识到死亡的残忍与可憎。神在第四节特别指出,这“血”就是动物的生命,吃血同等于吃生命,乃是凶残成性的表现,因此神不准人吃血,意思是要人珍惜生命、尊重生命。
当神把动物赐给人作食物的同时,神要人看重动物的生命;神不喜悦死亡的事,所以不可为了贪婪和享乐而滥杀动物。今天人们食用动物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感恩和仁慈的心,对动物残忍地滥捕滥杀和不断发生的物种灭绝事件其实都有着一个相同的根源,那就是不敬畏神,不尊重生命。
曾经有人问我:圣经说“血里有生命”这样讲也没错,但问题在于不仅血里有生命,几乎任何一个器官都有生命,你拿掉动物的任何一个器官,动物都会因此死掉,如同流血过多会死一样。按照“血里有生命”因而不可吃血这种逻辑,动物的肉、动物的任何器官应该都是不能吃的才对。但神为何允许人吃动物的肉,却不准吃动物的血呢?
其实这个问题神已经自己回答了:“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利17:11-12)原来血里有的这个“生命”不是指肉体的生命,而是指属灵的生命。因为罪使人与神隔绝,同时罪又带来了死;但神给人在死亡中开了一条出路,人可以藉着杀祭牲献祭,恢复与神的关系,逃避将来那可怕的审判。
圣经清楚讲到:“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这是血的功效。神把祭牲的血赐给人,是要叫这些血来替人赎罪,因此血的用途不是给人作食物吃的,血的用途是给人赎罪的。当然牛羊的血并不能产生赎罪的功效,它只是一个预表,预表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亲自流血为我们洗罪,叫我们这些原本该死该灭亡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这样我们就知道,“血里有生命”这话指的是主耶稣的血能带给我们属天的生命。如此每次我们看到血的时候,就想起耶稣为我们流血牺牲,就想起主耶稣对我们说过:“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6:53-54)为了见证我们只接受一种血,就是只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因此我们不吃任何动物的血。
其实严格说起来,我们根本没有可能完全避免吃到血,比如中国人喜欢吃的白斩鸡,那个骨髓里面偶尔还是带有一些血,这是无法避免的,但这跟我们故意把血拿去煮一块一块来吃是不一样的。我听到有些人说,吃血可以清肺……等等,意思是把血当作药物;我们暂且先不说吃血到底能不能清肺,既然明白血是耶稣基督代赎的表征,神没有把血赐给我们作食物,那么能不吃是最好的。
虽然今天我们不会因为吃血或不吃血而得救,但基督徒行事为人的标准不应该仅仅为了“将来不下地狱”,而应该是“凡事讨神喜悦”,“凡事荣耀神”。今天你我不需要杀祭牲献祭了,因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献上了自己,作了赎罪祭;我们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得以亲近神,这是何等宝贵的事。愿我们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恩典,在世人中间见证我们是被主耶稣宝血所救赎的人。阿们!
回应:阿爸父,你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你是生命的主,你看重你所造的每个生命;你不仅怜悯人类,而且怜悯一切受造之物。求你赐给我们尊重一切受造之物的心,在享用食物的同时,尊重每一个生命,向世人见证我们是你从这个世界中分别出来的儿女。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创世记九章4节:“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 经文 =================
创世记:
9:4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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