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与失败是信心的考验〗
在历史上,我们有两件最大的事实,那就是:我们的罪被主的血对付了,我们的自己被十字架对付了,那么于试探又怎样呢?我们既然已经看见,并且相信这两件事实,现在发现旧的欲望又起来了,我们的态度该怎样呢?也许比这更坏,我们再度陷入了已知的罪,又该怎样呢?如果我们发了脾气,或者比发脾气更坏一点,又怎样呢?这些是否就证明上面所说的事实是假的呢?
我们要记得,魔鬼有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一直要我们怀疑神的事实(参看创三4)。当我们藉着圣灵的启示,看见了我们实在已经与基督同死,并且我们也这样算自己已死,他就会来对我们说:“里面还在动呢!这是怎么回事?你能说这是死吗?”如果发生了这故事,我们该怎样回答呢?这是一个厉害的考验。你是相信清楚摆在你面前,在自然境界里可以接触的事实呢,还是相信那看不见,也不能用科学来证明,在属灵境界里难以接触的事实呢?
在这里我们必须十分小心。我们当回想那一些是神在他的话里,要我们凭着信心持守的事实,那一些不是,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神怎样说到拯救的方法呢?首先要注意,神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拔除在我们里面的罪性。如果我们是这样的算法,我们就完全算错了,就像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样,记错了帐,那个人口袋里只有十二个先令,却在帐簿上记上了十五个先令。不,罪性并没有去掉。罪性仍然在我们里面,一有机会,它就要征服我们,使我们有意的或无意的再去犯罪。为着这个缘故,我们一直要知道宝血的工作。
我们知道,神是用直接的方法,对付我们所犯的罪,因着血他再也不记念它们了。但是对于在我们里面的罪性,和从它的权势之下得释放,我们发觉神所用的是间接的方法。他不是除掉罪性,乃是除掉罪人。我们的旧人既与他同钉十字架,就使往日作罪器具的身体失业了(罗六6原文)。旧主人罪性虽然还存在,但是服侍它的奴隶已经被治死,它无法再支使我们的身体了。赌徒的手失业了,发誓者的舌头失业了,现在这些肢体就被用“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
因此我们可以说,“从罪中得释放”比较“胜过罪”,更合乎圣经的思想。罗马书六章七节与十一节所说的“脱离罪”,与“向罪死”,正好说出我们是从仍然存在、并且还是非常真实的权势之下得释放,并不是从不再存在的权势之下得释放。罪性是仍然存在的,但是我们知道如何从它的权势之下得释放,并且还逐日扩增释放的度量。
这个拯救是这样的真实,所以约翰大胆的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约壹三9)但是这句话如果领会得不准确,就很容易引我们到错误的路上。约翰这样说并不是告诉我们,罪已经不复存在于我们的历史中,我们再不会犯罪了。他是说,犯罪不属于从神生的本性。基督的生命已经种在我们里面,它的性质是不犯罪的。但是在一件事情的性质,和它的历史之间常常有很大的分别。在我们里面生命的性质,与我们的历史也有很大的不同。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件事。(虽然这不是一个十分恰切的说明。)我们可以说,木头是不会沉的,因为木头的性质是如此;但是如果有一双手把它压在水下面,就会发生沉的历史。历史是一种事实,正如我们的罪行,在我们的历史上是一种事实;但是性质也是事实,因此我们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新性情也是事实。所以凡在基督里的都不能犯罪;只有在亚当里的能犯罪,也要犯罪,只要撒但有机会使用它的权势。
所以我们的问题,乃是到底我们要拣选那一个事实,作为我们的倚靠,以凭藉着生活。我们是拣选在-天的经历中所接触的事实呢,还是拣选我们现在是在基督里这个强有力的事实?他复活大能是在我们这一边,神的大能是为我们的救恩而工作(罗一16)。但是事情仍然有赖于我们把神的事实,化成我们经历的实际。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而“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四18)。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希伯来书十一章一节是新约里面,也实在是整本圣经里面,对于信的唯一定义。我们必须确实懂得这个定义,这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在希腊文里面,这一个字不只说到一种情形,并且还有一个动作。多年来,我一直想找一个正确的字来番译这句话。在圣经英文译本里,达秘的译本对于这句话番得特别好,他将它译为“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化”(substantiate)。这比仅仅是所望之事的实底好得多了,因为它还包含着,要把所望之事化成经历的动作。
我们怎样将一些事“实化”呢?其实我们-天都这样作了。如果我们不这样作,就不能活在世上。你能分别实体和实化的不同吗?一个实体是一个东西,是我面前的一点东西。实化就是我有某种力量,或本能,使那个实体对于我成为真实。让我举个例子来说吧。藉着我们的五官,我们可以把自然界里面的东西,转移到我们的意识中,于是我们就能够欣赏它们。例如:视与听是我们的两种本能,为我们实化了世界的光与声。再说世上有各种颜色,就如:红,黄,绿,蓝,紫;而这些颜色也都是真的。但是如果我闭了我的眼睛,对于我颜色就失去它的真实,就像无有一样。但是当我有了我的视力,我就有能力来实化颜色。我藉着视力,黄色对于我就成为黄色。所以不只有黄色的存在,并且我还有能力把黄色实化。我有能力使某种颜色对于我成为真实,并且使它在我的意识里成为实际。这就是实化的意义。
如果我是一个盲人,我就不能辨别颜色。或者我缺少了听的能力,我就不能欣赏音乐。但是音乐与颜色都是实在的东西,它们的真实存在,并不会因为我的不能享受它们而受到影响。照样,我们现在所思想的一些事,虽然都是眼所不能见的,然而它们是永远的,因此它们都是真实的。我们当然不能凭我们任何天然的感觉,来实化神圣的事实。只有一种能力能将“所望之事”和在基督里的事实实化,这一个能力就是信。信使事实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真实。信心为我们实化在基督里的事。千千万万的人读过罗马书六章六节:“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对于相信的人,这句话是真的;对于那些怀疑,或者仅仅凭着头脑赞成,却缺少属灵光照的人,这句话对于他们仍是不真的。
让我们再说,我们在这里所对付的不是应许,乃是事实。神是藉着他的灵将他的应许启示给我们,使我们可以抓住它们;可是事实就是事实,不论我们相信与否,事实仍旧是事实。如果我们不相信十字架的事实,它们仍然是真实的,但是对于我们却毫无价值。对于这些事实的本身,虽然不需要信来增加它们的真实性,但是惟有藉着信,才能使我们摸着它们,使它们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真实的。
凡是与神的话中的真理相反的,我们都该认为是魔鬼的谎言。可能这些事情的本身在我们的感觉里还相当真切,但是因着神已经宣告了一件更大的事实,在这宣告之前,一切都当屈服。我有一次曾有一个经历,(虽然在细则上不能完全应用在这事上。)可以说明这个原则。几年前我生病,有六个晚上,我发高烧不能睡。最后神从圣经里给了我一句医治我的话语,因此我就以为一切病徵将立刻消失。但是相反的,我还是片刻都未能入睡,不只睡不着,并且比以前更难安静。我的体温更升高一点,我的脉搏跳得更快了一点,我的头也比从前痛得更厉害。仇敌来问我说:“神的应许在那里呢?你的信心在那里呢?你祷告了又怎样呢?”我就因此被引诱,在祷告中再寻求解决这件事。但是我受了斥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这节圣经进入我的心里。我就思想说:如果神的话是真理,那么这些病徵是什么呢?它们一定都是谎言。因此我就对仇敌宣告说:“这个睡不着是谎言,这个头痛是谎言,这个发烧是谎言,这个快脉搏是谎言。照着神对我所说的,所有这些病状只是你的谎言,神的话对于我才是真理。”在五分钟之内我便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完全好了。
上面所说的纯粹是一件个人的事,还有一种自欺的可能,以为神对我说了话。但是对于十字架的事实,绝对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不论撒但的辩论如何显为可信,我们仍当相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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