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276|回复: 2
收起左侧

透明的夫妻沟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6-26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位在大学任教的女老师,伤心地说:「每次我和先生分享工作上的挫折,他就给我一大堆建议,但这根本不是我所需要的,我已经不想再和他沟通了!」 另一位男士说:「每当我太太说要和我『沟通』的时候,我就想夺门而出!」…… 「沟通不良」在夫妻相处中是很普遍的现象,它使两个原本相爱的人彼此伤害,造成退缩、冷漠的关系,甚至可能导致最终的隔绝与离异。 然而,上帝设立婚姻,原是要我们在其中经历身、心、灵美好的合一。创世记第二章二十五节说:「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为甚么能够不羞耻?这是因为感受到对方完全的了解、接纳与委身,不必担心害怕被拒绝、论断或否定。这种安全感是夫妻沟通的基础,我们因而能敞开内心,向对方倾诉一切,让自己在对方面前完全透明。 如何才能经验这种透明的沟通呢?我们先来看看五个简单的沟通层次,由浅至深依序是: 1. 寒喧——包括嘘寒问暖、点头微笑。 2. 事实——包括说些已发生的事情、交换信息等。 3. 意见——分享对事情的观点、看法,但主要是理性的,不掺杂个人的感觉。 4. 感受——分享喜怒哀乐或情绪。 5. 透明——分享内心世界,完全敞开,没有保留。 一般来说,「寒喧」与「事实」的沟通层次尚属安全,可能受伤的机率不高,但若只停留在这种层次的沟通,二人关系将只是肤浅而无意义的。我们必须愿意冒险,晋升到较深的层次:分享「意见」和「感受」,但这里是许多人曾经受伤害的地方。 当我们把内心的想法和感受向别人敞开时,是在冒可能受伤的危险,但夫妻关系里必须排除这种危险的威胁。换句话说,夫妻二人都须竭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对方可以放心地表达感受,而不遭到批评或否定。表达正面感受当然不会有甚么问题,但负面感受,如不满、怒气、担忧、不信任等,应该如何表达?或如何接受对方此类的表达呢? 首先,我们可以学习用正面方式来表达负面情绪,在此分享个人的经验: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我们一群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那天是由我先生驾驶,我在后座与旁边的友人谈话。但谈话过程中有些不愉快、意见有些不合,当时我非常希望先生能回过头来说几句话,表示对我的支持。然而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这么做,只顾着开车。回到家后,我心中很不是滋味。我发现自己最在意的,不是别人意见和我不同,而是先生居然没有在当时表示支持我,越想越难过,在孩子都上床睡了之后,我决定和他沟通这件事。 我拉着先生的手,对他说:「Honey,我需要你的帮助,因为我心里过不了关。」我们在餐桌旁坐下,我继续说:「我绝对不是要求你为我的感觉负责,而是希望你能了解我的感觉,你的了解对我而言是很重要的。」在此,我以寻求帮助的低姿态接近他,而不是指出他的错误、以高姿态来定罪他,两者所带来的结果大大不同。 那晚,在我述说了我的「委屈」之后,先生表示他根本没有听到我和其它人的对话,但他能了解我的感觉,我们互相拥抱,心中的难过早已烟消云散。夫妻之间的相处一定有负面情绪的存在,正确的做法不是压抑或逃避,而是用正面方式来处理负面情绪,在过程中不指责、不定罪、不论断、不贬损,并请求对方帮助你化解情绪。 我问那位女老师,她希望丈夫怎么帮助她?她说:「我不需要他给我建议,我只要他能了解我、安慰我,然后过来拥抱我。」「那你有没有告诉他,这是你所需要的呢?」她惊讶地问:「这还要讲吗?他应该知道啊!」问题是,大部份的人并不知道,你必须告诉配偶你的需要,并用温柔委婉的语气来诉说。 而在对方表达负面情绪时,不论其态度如何,我们都应以正面的方式回应。箴言第十五章一节说:「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试着去了解对方的感受,并且学习说:「我了解你的感觉,我能做些甚么,让你好过一点吗?」那位常想夺门而出的丈夫,听了这个建议后,承认他从没想过这一招。我向他保证,他若愿意持续这样做,婚姻关系必然改善。透明与安全的沟通能带来心灵莫大的喜悦与满足,这是婚姻中不可缺少的养分。
发表于 2003-6-2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通常用理性思维,当自己的妻子提出某些问题时,男人就会马上给出一堆的解决方案,但是妻子需要的却不是这个,她自己当然就可以想出很多的解决方案,她需要的关心、爱护、理解、支持,因此做弟兄们的以后要注意了哦,不用总是用理性去和自己的姊妹交通,尽量用心去和姊妹交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6-26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夫妻之间要有沟通,但绝不能是透明沟通。 因为夫妻之间包涵了爱情、友情、亲情、爱护、袒护、庇护。 它能理智吗?能完完全全的理智吗?理智的成份有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5-12 19: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