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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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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圣的努力出于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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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9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CH 于 2019-2-9 15:42 编辑
g3927 发表于 2019-2-9 14:29
而你,却用圣经做你的挡箭牌。高举圣经支持你的主张。上帝在你那里。回复:难道我们不该高举圣经吗?没有重 ...

我想 强调一下,控制情绪。
毕竟争论激烈容易发展成骂战。
当一个人特别想高举自己对,自己有理,真理在自己这里的时候。人的血气就上来了。


回复:难道我们不该高举圣经吗?没有重生的罪人是罪奴是我的主张吗?
=======
这是你自己以为的你在高举圣经。我看到的,却是你在高举你自己的主张。用圣经当工具,来证明你对,你有理
你在借圣经,来说,自己的主张正确。
人是上帝的器皿。上帝不是人的工具。
不是上帝站在我这边。而是我们应该站在上帝那边。

回复:我希望你也用圣经证明。

=========
我不想把上帝当我的工具,差役 呼来唤去。
我尊重上帝的主权。荣耀归于上帝。


回复:论断别人是容易的。我不想这么做。

==========
我该怎么说呢。不想发展成为骂战。
但是。你解释的时候,是带有你主观色彩的解答。
你不是上帝。有一些时候,你的言语之中,太多的自我在里面。
自我色彩的解经。
包括前面讨论的话题。你一直都是用 你的看法 去解释。引用了经文,解释了你的观点
而不去听别人的讲法。

结果讨论的都不是同一类人。


==========
类似犹大者,最后离道反教,肯定沉沦灭亡。



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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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CH 于 2019-2-9 16:10 编辑
g3927 发表于 2019-2-9 14:49
那我要问了
其实 第一种人,也有犯罪的
比如 大卫。犯罪圣经都有记载

神爱人,给了他的选民在基督里的自由。却定意任凭其它人继续为罪的奴仆。
===========
这个自由就是真基督徒向善的自由。
你问::请问我哪里说过重生得救者不会犯罪


包括我之前回帖讲的,基督徒的那个自由,在主里面的自由,不会犯罪的那个。或者说是加尔文最后所讲的那个新天新地的自由。就是不会犯罪的自由。
你说的,上帝给真选民的自由是什么自由?是不是主里面向善的自由?只有跟随主,顺从主的自由。
那真选民有没有 犯罪的自由?
有的人,会引用约翰书信来解释说。
按约翰一书的解释,真正属于神就不犯罪   和  重生得救者不会犯罪   是不是 一个概念了呢?
人选择软弱,选择犯罪。是不是用错了自由呢?
你是不是又要和我扯,说,没自由,真选民犯罪了。那个不是叫自由。神没给真选民犯罪的自由?(神没有给真选民犯罪的自由。是不是说,真选民不会犯罪了呢???
因为之前讨论,我俩讨论范围就不一样。我说的是 那些在地上。信主,至少是自称基督徒的 信主者
你却说 那些 世上还没信的人。
那我讲的自称信主者。可以选择顺服上帝,也可以选择顺服肉体。自由选择的时候,选错了。就要受到神给的管教。
人犯罪作恶,用自由选择去 做和上帝敌对的事情(针对 自称基督徒的人而言,别提不信者。不信者和上帝没关系。不要和我说,他们到底有或者没有自由。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顺服肉体。这里讲他们的自由到底是有还是没有,看人自己看着办吧。一定要钻牛角尖,扯淡表明自己才是对的,没意思。你知道不信者只有选择顺服自己,顺服肉体就对了。不然又要在人这个对象上面,费口舌了。)。受到上帝管教。就是基督徒用错了自由的一种表现。
上帝给人自由顺服 上帝,或者用自由做 违背上帝的事情。那 做错了。就要有做错事情 该承担的代价了。


=======
回复:神给人的自由是脱离罪的辖制的自由。

这句也是,答复“:请问我哪里说过重生得救者不会犯罪”。因为 给 重生得救者  脱离罪的辖制的自由
所以不受罪的辖制了、但是,那为什么又会去犯罪了呢?所以,你的话里有矛盾了。
=========
--圣经认为真正的自由是作顺命的奴仆。而犯罪根本不是自由。
是圣经还是你自己觉得的,基督徒选择对象,是肉体,或圣灵,这个选择不算自由?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都是在告诉人。要做何种选择。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选择对象错误,结局就不同了。

上帝给人自由,但人自己要为自己做所的事情承担责任。
包括圣经也说到,魔鬼犯罪是出于自己。
罪人灭亡都是因为自己的罪灭亡的


这怪不得上帝。因为上帝给人自由。人灭亡,是人自己选择犯罪,不选择信基督的结果。
而上帝方面,则是因为上帝没有拣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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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CH 于 2019-2-9 16:07 编辑

我讲一句不好听的。
你别生气
我感觉。你就像是,把一些点点滴滴的碎片。按你自己的意思。拼成了一副图画
你把你找出来的经句,按你自己的意思。来解释你的观点
但是,你表达的观点。就如我前面所说的一样。和我所谈论的,不是一个主题上的
你觉得你画的图画很好,很有理。
可惜别人不欣赏你的作品
那我该怎么表达我的看法呢
就像老师要学生上交一篇语文作文。你却给他上交了一篇数学试卷

我至始至终是说的人,讲的是 那些已经信主的。至少自称是基督徒的人
而你,讲来讲去。要么是真选民。要么是 世上不认识主的人。
后来还把我所说的人,归纳到世上不信的人里面去了。

一些基督徒。生命也许不大。不太“懂事”
但是,他是信主的。
他会体贴软弱,肉体。会被私欲引诱。
那他就犯罪了。
但他也会悔改认罪。神也赦免他了
也许他会消灭圣灵的感动。
也许他会体贴肉体去犯罪。
但你说他 和 不信的人是一样。
我是绝对不赞同你的,
更何况,审判的主权是在于上帝,而不是你个人。

我讲话颇为严厉。你也别见怪。
就像 得救 和得胜一样。感觉我又要把话题扯远了。
信心大,信心小也都不一样的结局。信心大的做的事情多,信心小的,相对就少。
虽然都是得救的。但是,为主做的事情有多有少,赏赐也是有多有少
主给的恩典也不一定相等的。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全是上帝的主权

那些可能得救,可能不得救。都在教会中
你不是上帝。你怎么可以把 那些人,凭你自己的主观,把他们归类到 不信灭亡者 队伍里呢
耶稣上帝给他们恩典了。你看不到呢。
你就因为他们犯罪过了。就说,他们不得救吗?
那人不完全,没有义人。是不是 只要犯罪过的基督徒,也都要灭亡了呢?
你这样定义,太过于苛刻了。

我这样说话,可能带刺,有点激动。但愿弟兄你不要见怪。
==========
有一些人,犯过罪了,灭亡了。上帝没给他们恩典 得救

但是有一些人,他们犯罪了。但是,上帝最后还是给他恩典的。他又回到主里面来了。
上帝还是要他的,他中途虽然有悖逆,离开教会,犯罪过。但是,神爱他,给他恩典。
你不能随随便便的就把人家定型到 不信者的队伍中去
就比如 一些孩子,出生在基督教家庭里面,孩童时期信主。长大了,不信了。世界上闯荡。最后,晚年。回归主怀抱
那你说这个人得救不得救?
你单凭看到很多表面的现象,把一些 可能是,可能不是的人。就一口气全推到 不信者 队伍中去。
显得 太不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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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QCH 发表于 2019-2-9 14:51
我想 强调一下,控制情绪。
毕竟争论激烈容易发展成骂战。
当一个人特别想高举自己对,自己有理,真理 ...

我不想把上帝当我的工具,差役 呼来唤去。
我尊重上帝的主权。荣耀归于上帝。

回复:请问哪节经文的引用是当做我的工具了?
我用的不对,我愿意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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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CH 于 2019-2-9 18:47 编辑
g3927 发表于 2019-2-9 17:44
我不想把上帝当我的工具,差役 呼来唤去。
我尊重上帝的主权。荣耀归于上帝。

我只是说,我不想把上帝当工具。
做那种,上帝站在我这边的 人。
用上帝的观点,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正确的人

我并不想这样
而我只是表述出 我 读经,我思考。我看见 的内容

我并不是说。你把上帝当工具了

我只是表述,我不想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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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1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9-2-10 23:06 编辑



第一种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们蒙恩脱离了罪的辖制,虽然偶尔为过犯所胜,但是他们不会习惯性犯罪。他们是神的奴仆,在成圣的进程中,越来越多享受神的儿女的自由。《马太福音》 7:17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马太福音》 7:18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马太福音》 7:19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马太福音》 7:20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即或好树上有几个坏果子,因为好树不是完美的树。他绝大部分的果子是好果子,所以,他不会因为几个坏果子,就变成坏树。他依然是好树。但好树绝不能像坏树那样就没有好果子,只有坏果子果子。亚伯拉罕,挪亚,彼得,约翰,都要软弱跌倒的时候,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是如此。
他们偶尔为过犯所胜,而不是像旷野中大部分以色列民那样习惯性地犯罪。

---正如
《约翰一书》 3:8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翰一书》 3:9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

---他也不能犯罪,当然不是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是完美的基督徒,而是指他们决不能像不信者或假信者那样习惯性地犯罪。


第二种人,犹大类的,愚拙童女类的,恶仆类的,都是挂名基督徒,没有重生得救,他们不是丢掉救恩,他们根本没有得救。因为他们的信心是虚假的。信心没有行为,信心是死的。与第三类人不信者本质相同。既然信心是虚假的,也根本没有被称义。他们本质上也是罪的奴仆,被罪捆绑,没有自由。
参考: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7:22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马太福音》 7:23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第三类,不信者,当然是罪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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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10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9-2-11 00:58 编辑

为什么在成圣的努力出于恩典的题目下发生了有关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之间关系的辩论?
其实,有些弟兄姊妹有些善意的担心,这种成圣出于恩典的提法容易使人忽视自己的责任。大可不必。
其实,神的至高主权不取消人的责任,反而确立人的责任。神的恩典不但不取消基督徒的责任,反而使我们越来越能遵行神的旨意。
参考:
《腓立比书》 2:12 ......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 (注:人的责任)
《腓立比书》 2:13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注:神的恩典,神的主权)
---基督徒为什么要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呢?因为我们在成圣的努力中的一切立志和一切行事都是神在基督徒里面运行做工,以使我们荣耀神的结果。
也就是说,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们,活出神给我们的恩典吧,使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所蒙的恩相称吧。
活出你的敬畏神的生活吧,因为神把敬畏神的心和敬畏神的能力赐给你了。基督徒们,我们每一次的立志都不是我们比别人意志力强,而是神赐给我们的。我们每一个荣耀神的行为举止都是出于神。

注意:神给基督徒的吩咐“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是基于他的恩典即“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的。神强调他的主权和他的恩典的目的,不但不削弱命令的力量,反而勉励基督徒敬虔,因为负轭的力量完全来自神,完全来自神的恩典。如果我们觉得自己不够敬畏神,求神呢!如果觉得自己不爱神,求神呢!
新约的所有命令不是告诉基督徒靠着自己能够做什么,而是告诉基督徒他们靠着神的恩典必能越来越活出什么样的生命和生活。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正确看待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和人的完全的责任呢?二者的关系如何呢?



第一,神有绝对至高的主权。
《以弗所书》 1:11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得或作成)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希伯来书》 1:3 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使徒行传》 17:25 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么,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26 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脉),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27 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28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


第二,神的主权一丝一毫不取消人的责任。人要为他的言语行为,心思意念负完全的责任。注意:这与人的逻辑大相径庭,格格不入。人的逻辑是:神如果对人拥有绝对的主权,人的一切出于神,人就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罗马书》 9:21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
《罗马书》 9:22 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罗马书》 9:23 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丝毫没有取消卑贱的器皿的责任。

《路加福音》 22: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
---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丝毫没有取消犹大卖主的责任。

《使徒行传》 2:23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丝毫没有取消犹大卖主、彼拉多、罗马兵丁和悖逆的犹太人的责任。

《创世记》 50:20 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丝毫没有取消约瑟的哥哥们买约瑟的责任。

---圣经一面指出神有绝对至高的主权,事无巨细地掌管着宇宙万有,万事万物,小到头发、麻雀,大到星辰、星系、宇宙万物;一面指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一丝一毫不取消人的责任。我们基督徒两面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都有坚持,都要相信,都要谦卑地领受。
--天然人的逻辑是:如果神有绝对至高的主权,人就没有自由,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如果神想要人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神就必须给人类自由,否则,人类怎么可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呢?
保罗写罗马书时,当他宣告神至高无上,绝对完全的主权时,他以神使法老王刚硬为例。即使在法老这位君王的刚硬悖逆上,神依然拥有绝对的主权。保罗的话惹怒有些人,他们质问保罗描述的神的主权。

他们的质问如下:
《罗马书》 9: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如果我们是没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如果我们是不认识神的人,我们会情不自禁地随声附和地说,这个问题问得好,问得精彩到位,问出了我们的心声。
---这样, 注:既然上文指出神按照自己的旨意从本应当沉沦灭亡的亚当后裔中拣选一些蒙神怜悯得永生,又任凭其他罪人偏行己路,沉沦灭亡,那么,
--你必对我说,注:一定有一些人针对上文的提法,提出质疑,说道,
---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注:这些人争辩时,暴露他们对神的主权的不屑不满和不服,他们甚至没有用“神“,而是用”他“。既然有的人得永生,有的人下地狱都是出于神的至高主权,都是出于神的拣选,而且神的主权是绝对的,是不可抵挡的,那么神为什么还责怪罪人任意妄为,偏行己路呢?人类抵挡有关出于神的主权的恩典的真理,源于:1.有罪有限的人很难调和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的关系。2.人类误以为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取消人的责任,而这个误解没有圣经根据。3.如果神随己意行做万事,一切都出于神,当然,人类就不该为自己的罪孽过犯担责。
---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注:这些傲慢的人继续质疑神的真理道,既然神有绝对至高的主权,那么就没有一个人能顽梗悖逆,倒行逆施抵挡神的旨意并且得逞的。那么,神有什么理由迁怒于罪人呢?既然是神把我们塑造成今天这样的,而且按照他的不可抗拒的的旨意带领我们的,人类显然没有能力对抗神的旨意,那么神为什么还对无能为力的罪人严厉地审判?是神使法老刚硬,任凭他偏行己路的,当然法老只能不可避免地沉沦灭亡,结果神还责备并定罪法老,神不是一意孤行的暴君吗?
--其实,人类,作为道德行为能力的主体,具有完全的责任。神对罪人的责备,责备罪人的刚硬,宣告罪人要受公义的审判,都显明在神的绝对至高的主权下人有完全的责任。
--只有按照神旨意的无条件的拣选才可能引来罪人对至高神的主权的无端指控。罪人对神出于他主权的无条件的拣选的责难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圣经有关拣选的教导和有关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方面的教导。--神使法老王刚硬的提法冲撞了人类理性的天花板或者说理性的极限。人类的理性无法接受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和人类的完全的责任同时成立。人类理性的单行道无法允许神的至高绝对的主权和人类的完全的责任并行不悖。


保罗对质问而且质疑神的主权的人的回答是振聋发聩的。
《罗马书》 9: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注:首先,圣灵借着保罗提醒抵挡有关神的主权方面的真理的人要晓得自己的受造者的地位。抵挡真理的人自以为自己足够公义,足够聪明可以评判造物主的作为和性情。其实,他要有自知之明,不要不自量力,妄自尊大,他在造物主的面前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彻底败坏的有罪有限的罪人,冥顽不化,胆大包天,坐井观天。自命不凡,强词夺理。居然对至高神造物主的作为指指点点,指手画脚。受造物正确的与神相交的态度应当是亚伯拉罕那样谦卑无我、恭敬敬畏。(参考:《创世记》 18:27)
---竟敢向神强嘴呢?注:受造物对造物主的不守本位的出位僭言暴露了他的自以为是,自以为神的等夷之志。罪人认为神拣选有些人得永生,任凭有些人下地狱,神不公平。人的强词夺理其实基于无知和误解了罪人和神的关系,人类一厢情愿地认为神有义务将神的恩典恩泽每一个人。显然,人类大错特错,大谬极陋。人类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而罪的工价就是死,死后且有审判。罪人的下场,若不悔改相信耶稣基督,只有沉沦灭亡,地狱火湖。人类误判了自己的道德光景,以为自己是大善人,配上天堂。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注:保罗间接引用《以赛亚书》 45:9,揭露受造物亚当后裔的出位僭越、狂妄自大,目中无神。
---对于神已经有明确启示答案的问题,保罗耐心答复,旁征博引,娓娓道来。保罗指出对于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这样奥秘,有罪有限的受造物正确的态度是谦恭敬畏地领受。正如我们领受无法理解的三位一体的真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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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1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9-2-12 20:13 编辑

有关《罗马书》 8:6 的异议

《罗马书》 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有的弟兄姊妹认为:第六节告诉人。要做何种选择。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选择对象错误,结局就不同了。
---其实,第六节的开始省略了“因为”,也就是说,这节经文要在它的上下文里,才能看清它在讲什么。
--第六节不是讲世人的抉择,或者说基督徒面临的抉择。
请看第四节保罗是如何定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强调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与不信者和假信徒截然不同,而且越来越不同。基督徒是一批靠着神的恩典过着不习惯性随从肉体,只习惯性随从圣灵的生活。习惯性即他们属灵生活不是完美的,但是他们越来越像耶稣基督,越来越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保罗告诉基督徒世界上有两种人,有不同的结局:体贴肉体的,就是死 即习惯性体贴肉体的人--世人和挂名基督徒如犹大,愚拙童女,恶仆,假先知等等,其结局沉沦灭亡,体贴圣灵的,(即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谓真基督徒)乃是生命,平安(得到永远的生命,得享永远的平安)。这节经文的具体解释如下,更详细的解释见本网站2018-9-23我的《圣灵如何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帖子。
他与约翰对人类的分类完全一致。没有不伦不类者,也没有跨界者。
《约翰一书》 3:10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世界上有两群人:魔鬼的儿女即体贴肉体者,神的儿女,即体贴圣灵者。
主耶稣将人类分为两类:行善的和作恶的。对应登山宝训里的分类:好树和坏树,即遵行天父旨意的和作恶的。
《马太福音》 7:21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22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23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约翰福音》 5: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行善的即信心有行为的,作恶的即信心没有行为的和不信者。


4-8节逐节注释如下:
《罗马书》 8:4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注:那么,基督流血舍命,成就救恩的目的是什么呢?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当然,基督在地上完美地遵行了律法,他的代赎将他完美完全的义归算给了我们。保罗怕我们误解了救恩的目的,什么是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呢?他补充说明道,这就是“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保罗主耶稣流血舍命,成就救恩的目的不仅仅是使我们称义,此节经文提到他的十字架救恩还要使我们成圣。在今生今世,基督徒的成圣会越来越活出基督的样式,但是绝对不会达到完美。

但是基督徒在今生成圣不可能达到完美,不等于依然我行我素,不等于旧人毫发无损,毫发无伤,依然故我。许多人借口“没有人可以达到完美的成圣”,掩盖自己在成圣的道路上裹足不前,为没有重生得救者的习惯性犯罪辩护。

---尽管基督徒不再被律法定罪和咒诅,但是律法依然彰显神在道德上的完美完全,无瑕无疵,依然彰显神对受造的人类的旨意。人类因着全然堕落,不能遵行律法,但是借着将律法写在我们的心里,圣灵给我们顺服神的意愿和能力遵行神的律法。

---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 注:基督徒的人生不是完美无瑕的人生,但是我们重生以后,我们人生的主宰发生改变,圣灵在我们里面掌权,我们的人生不再被负隅顽抗的肉体的邪情私欲所左右。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发生了反转。尽管我们还偶尔为过犯所胜。圣灵在我们的里面运行做工,使我们心意更新变化,渐渐结出圣灵的果子来。而出于基督耶稣的爱,爱的行为和心思意念就成全了律法。而且基督再来以后,我们的身体得赎,就再也不犯罪了,律法的义就完完全全地成就在我们身上了。



《罗马书》 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因为, 注:为什么基督徒在圣灵内住后,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就成全了律法的义呢?
---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  注:体贴,希腊文:符柔奈欧,含义:将心思意念和情感专注于,或,将人的各个官能专注于所恋慕的目标。随从肉体的人就是没有重生得救的人。注意:第四节,指出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也就是说,我们这些基督徒是只顺从圣灵的人,而不是顺从肉体的人。可见,顺从肉体根本不是基督徒的生命状态。如果一个人习惯性顺从肉体,习惯性地不顺从圣灵,他显然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属肉体的基督徒。因为基督徒根本不可能习惯性地属肉体。
--肉体的事 指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包括加拉太书第五章所言及的肉体的事。
---随从肉体的人当然是非基督徒。因为基督徒是不顺从肉体,只顺从圣灵的人。顺从肉体,就是肉体的邪情私欲依然在生命中掌权,肉体依然发号施令,这是天然人生命的常态。他们没有圣灵内住,所以,所思所想,所爱所慕都专注于满足放纵肉体的邪情私欲,他们迫于对末日审判的战兢恐惧,迫于对地狱永火的惧怕,可能聚聚会i,读读经,但是他们从心底里不喜欢耶和华的律法,不喜欢神所喜悦的事情,他们依然我行我素,爱慕今世的风俗。从早到晚所思所想尽都是恶。
---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注:而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或挂名的基督徒或属肉体的基督徒其实根本不是基督徒的人截然不同。他们的兴趣爱好天差地别。圣灵的事 指神的话语,圣灵所启示的真理,圣灵所感动我们去做的事情。圣灵的恩赐,圣灵的果子,圣灵的祝福。基督徒顺从圣灵的带领和指引,思想默想、渴慕喜爱、尽心竭力地寻求追求圣灵所是、所启示、所做的一切。

参考肉体的事的经文:
《腓立比书》 3:18 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19 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即这些人行事为人,表现出他们是敌基督和抵挡基督的真理的。因为他们目中无神,妄自尊大,体贴肉体的邪情私欲,在神看来,他们引以为荣的,是神以为耻的。十字架的工作是治死肉体及 肉体的邪情私欲,而他们以放纵情欲,显明他们抵挡神,抵挡神借着基督流血舍命做成就的一切。他们当然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

《腓立比书》 2:5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肉体的事的经文:
《加拉太书》 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 20 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 21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圣灵的事的经文:
《加拉太书》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23 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诗篇》 73:25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 26 我的肉体,和我的心肠衰残。但神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


《罗马书》 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此节经文的句首,在希腊文中,有“噶尔”一词。含义:因为。和合本省略了“因为”。在biblehub.com网站提供的28个英文译本中有20个版本翻译了噶尔这个词。
可见,这个词是十分重要的。
--(因为)  注:本节经文与上一节经文是并列关系。上一节经文说明了为什么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体贴肉体,只体贴圣灵的人身上。上一节经文解释了第一个原因,即顺从圣灵的人思想、爱慕、追求属灵的事情。而尽心尽力的爱神正是律法所吩咐的。此节经文解释了第二个原因,即(并且因为)顺从圣灵的结局是承受永远的生命、今生的由圣灵所赐的平安。是符合律法的公义的要求的,律法就是要以永生祝福顺服神的人。而体贴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的人的结局是沉沦灭亡,地狱永火,这也是符合律法的公义的要求的。

《罗马书》 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原来  注:希腊文:狄欧提,含义:因为。为什么体贴肉体的,就是死,就是沉沦灭亡呢? 原因如下:
---注意:圣经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接连使用四次“因为“。其中第七节使用了两次。表明圣灵默示保罗,有关成圣的真理必须讲明讲透。基督徒必须对成圣的真理清楚明白。
--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 注:关注、爱慕、追求满足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以肉体为中心,以肚腹为神,目中无神,这不仅仅是远离神、疏远神,这是仇视神的表现:没有重生得救的罪人认为神以外的事情都比神自己和神的事情赏心悦目、满足贪欲。
---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注:为什么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呢?因为体贴肉体的人只关注、爱慕、寻求肉体情欲的满足,无法无天,只要可以满足邪情私欲,他们可以践踏藐视神的律法。他们无法无天。他们不是借着自由意志选择了违背律法,而是他们的意志被罪和情欲牢牢束缚,失去了顺服神的自由,无力顺服神的律例典章。罪人的意志不是自由的,而是罪的奴仆,罪人选择犯罪抵挡神,不是我们意志的能力,而是我们意志的无能,抵挡神不是罪人的意志的本事,而是罪人的本能。
如果没有神的恩典临到我们,我们无力自救。

《罗马书》 8:8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顺从肉体的人,也就是属肉体的人,他们尽心尽力地满足肉体的邪情私欲,他们完全被邪情左右,被私欲捆绑,被肉体掌控,无力自拔,无力自救,若蒙神赐下悔改的心,罪人根本没有讨神喜悦的欲望和能力。只能为可怒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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