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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独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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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情的独享!
雅歌4:12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
“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的描述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古代中东地区是个缺少地下水的区域,因此水井就显得尤为金贵,能够挖到一口活水井实为不易,来之不易的东西只能自己独享而不能与他人共享。在古代中东地区,对付仇家最卑鄙最不道德的报复手段有二,一是往对方的麦田里撒稗子,另一个就是塞住对头家的水井。两任基拉耳王都曾先后塞住了亚伯拉罕、以撒挖的水井,但是属神的人有属灵的看见,他们不为属世之物跟人计较,你塞住了我再挖,你越怕我昌大,我就越富庶。最后亚比米勒王省悟了,若没有耶和华神的赐福,亚伯拉罕父子断不会有如此的顺利和昌盛,于是他转变心意与以撒定下友好条约。保罗教导我们,你的敌人若渴了就给他喝,若饿了就给他吃,你这样做就好比把炭火放在他头上,令他心生悔意。神赐恩给谦卑的人,不在属世之物之事上与人相争,相反却向人见证神慈爱公义的性情,神必会加倍的赐福给我们。如果不因神的慈爱悔改归向神,神的公义审判就必会临到那些不法不义之人的身上。

主耶稣北上加利利时路经撒马利亚,他饥渴疲乏,靠在雅各井旁休息,用属世的事物启示了属灵的真理:“凡是喝这井里的水的还会再渴,但是人若喝了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神也曾藉着旧约先知指示以色列百姓:“人饥饿并非无饼,人口渴并非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属世之物解决不了属世之人的需要,因为我们有神的灵在内,离了神的灵,我们里面干渴难奈。因此主耶稣向世人发出呼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撒马利亚妇人听见这个真理,她依然口渴,但是她里面却得到了满足,于是她丢下取水罐跑回城里,要把这使人喝了就永不再渴,满足人灵里需要的“活水”介绍给大家。这水也使我们得到了满足,因此我们要做这活水的流通管道让这活水涌流不息,流向世上的内心。这活水就是圣灵,因此我们要天天与圣灵同在,顺服圣灵的引导,我们的生命才会越来越丰富,越发的得到灵里的满足,否则我们依然会时常有灵里的饥渴感。

雅歌书作者用这三样东西来强调新妇为她的良人保守贞节,她只属于她的良人,她是良人的“私有财产”,唯有她的良人才能独享她的爱情和她的身体。这种爱的表白令良人非常感动,止不住地发出赞美和感谢之言。贞节是妇女最高情操,当然对男人也是一样,这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可是从圣经记载以及生活实际来看,性这个东西已经被人的私欲,因着人的任意妄为而显得过于随意。这是人类的悲哀。妻子为自己的丈夫守身如玉,做丈夫的就应该对妻子一心一意,否则就会生乱。有一个极度讥讽的事情,一对热恋中的男女偷吃禁果,事后女子为了表示对男友的忠心,她居然在她的隐私部位刺上了男友的名字,表示她的身体一生一世都是男友的。可是没过多久,男友爱上了别的女子却与她断绝了关系,女子伤心欲绝,可是为时已晚,那个年代还没有什么技术可以去掉纹身图案。可见婚前性行为给自己给他人给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和耻辱,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和重视。

从属灵层面来说,我们是主耶稣的“新妇”,主耶稣是我们的“良人”,从我们蒙恩得救的那一刻起,我们与主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确立,而且是直到永远。我们会和主耶稣“离婚”吗?其实是有这个可能的,主永远不会离弃我们,可是我们却会留恋属世的事物放弃我们的主。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从神的救恩来说是绝对的真理,但是从人性来说,这是对我们的考验。我们因着神的恩得到了永生,但是我们若不执守住这份救恩,不能怪神没有保守我们,实在是我们主动放弃,得而复失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希伯来书二章头几节是我们需要深思的,人确实会失去救恩,虽然这是个具有很大争议的话题。因此我们从生活方面要顺服主耶稣的教导,凡事追求圣洁,更加不在性方面犯罪。冒犯别人得罪神我们可以向神祷告求神赦免,向人认错以求得对方原谅,可是我们犯罪得罪自己的身子,我们如何祷告?神呀:饶恕我,我犯罪得罪了我?

现在有一些教会特别注重婚前性行为方面的教导和引导,一些年青的弟兄姊妹也决志一定不在婚前有性行为,可是我们能胜过情欲的引诱吗?保罗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真是好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以前我们顺服罪的律,没有办法脱离罪,但是现在我们顺服神的律,罪已经不能再辖制我们,因着神的生命在改变我们,我们就可以胜过罪。这里启示给我们属灵的真理,属神的人已经脱离了罪的辖制,拥有神的圣洁生命,是可以过得胜的生活的。但这绝不是理论、道理,谁也不能把理论当成真理,好像是说有这样一套理论,你照着做,用你的意念来思想,你已经脱离罪了,所以你以后就可以不犯罪了,这成什么了?离了神的生命,我们不追求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成,这种“意念脱罪法”只是一种迷惑人的异端邪说。

愿神保守您所有的儿女,使我们靠着您既有立志为善的心,又有立志为善的能力。愿圣灵充满我们,带领我们,不要让任何人事物勾去我们爱主的心,我们只有一位“夫君”就是耶稣,我们只属于他。

发表于 2024-10-9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扯,是谎言!你们这种异端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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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9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ragoonl 于 2024-10-10 09:06 编辑
aw0333 发表于 2024-10-9 17:50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扯,是谎言!你们这种异端真多

顶你个肺,恋爱脑就算了,居然还... 本来没兴趣搭理的

1.《圣经》中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例子很多,例如彼得:当他撇下鱼网跟从主那一次就已经得救了,虽然之后他有很多外人看起来像未得救的表现。他能永远得救,不是因为那一次撇下鱼网的行为(后来他又重新拿起了鱼网),是因为那一次决心余生要跟从主。
但我未看到哪个人,当耶稣说:“你的信救了你”之后,那人结局却沉沦的例子。若有,烦请列出。

2. 当对方完全变心后,若强留,那就是祸患。还很可能祸及家人,使自己再也活不出见证,内心也会有重担并更劳苦。因此家破人亡的例子太多了。强留,会毁掉已完全变心的对方所认为的“幸福”,那还能指望对方会舍己为爱您吗?!

3. 恩典够用,不是:够人世间的爱情所用,而是:够得救后的见证(包括预备的过程、支持传道事工等)所用。只有真正愿意从此为见证而活的那一次后,内心的劳苦重担才会变得轻省。不是压力变轻了,而是在主里得力,日渐强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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