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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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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
十 诫
感谢神的恩典,我们读出埃及记今天来到了第二十章,这一章可以说是整卷出埃及记的中心,因为在这一章里,神正式赐下他的律法。前面神用了十九章的篇幅来为这一章作铺垫,现在传律法的环境已经预备好了,所以在第二十章开始,神就把他的律法传出来。
第十九章的最后一节是这样记载的:“于是摩西下到百姓那里告诉他们。”(19:25)告诉他们什么呢?就是神在山上跟摩西说的话,十九章没有记下来,但二十章就把它启示出来了。因此二十章一开始就是:“神吩咐这一切话说,”(20:1)什么话呢?就是底下的十条诫命。
二十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十条诫命,十诫是整个律法的基础。那么什么叫作律法呢?律法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一是诫命,二是律例,三是典章,这三样就组成了整个律法的内容。二十章只是说到十条诫命。
十诫是律法的基本内容,律例和典章是根据十诫发展出来的。律例是维持人与神之间正常关系的一些规定,教导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内容包括献祭、节期,圣洁生活……等等,这些都记在利未记里,也是人事奉神的指导。而典章是维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也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规范。这三项内容就组合成了律法。
在第二十章里,神把他的律法传下来了。这十条诫命既然是律法的基础,里面的话语就是非常的浓缩和绝对的。浓缩到一个地步,已经把神对人的要求表明出来了;绝对到一个地步,表明这一切要求是不能更改的。
二十章一开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神所吩咐的这些话是对着谁说的呢?在当时来说是对着这一群曾经经历过神拯救恩典的人,神就是向这些人说话。注意,神是在以色列人借着逾越节羔羊之血得蒙救赎、脱离埃及为奴之地之后,他们靠着神的恩典进入旷野之时,才向他们颁布律法的。
然后神继续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2节)神对被救赎的选民有更高的期望,也有特别的要求。神既然领他们出来,就不愿他的选民有埃及文化的印记,因此颁给他们律法,要他们奉行,使他们有分别为圣的生活。
神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不是因着以色列人配得拯救,也不是因着以色列人会寻求神,一切都是神主动做的,是神恩典选召的结果。神的恩慈和他对百姓的拯救是以色列人遵行律法的基础。
现在我们开始看十诫的内容。十诫是神对以色列人道德要求的总结,也是他们对神和对人当尽的义务。十诫前面四条是关乎人和神的关系,指导人如何向神尽责;后面六条是关乎人与人的关系,要人尊重别人的生命、妻子、财产和名誉。
十诫界定了何为罪,规范了人的行为,使人知道自由是有节制、有界限的,人超越界限的结果,就是被审判、被定罪,借此唤醒他们需要寻求神的怜悯、恩惠和救赎的意识。
第一部分:人与神的关系
第一条:认定神的独一及唯一性(2-3节)
在第二节那里神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在这里“你”指的是谁?接下来就有解释了:“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很明显的,“你”是指一切经历过他的救恩,被神救赎出来的子民。面对这些子民,神开门见山地宣告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除了我以外”这宣告是排他性的,而多神崇拜正是古代近东地区所有宗教的共同特点,因此这一句话就将以色列人的信仰与其他宗教的信仰区别开来。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耶和华才是神。
但我们必须清楚,这条诫命不是给不信主的人的,对于不信主的人,我们只须将主耶稣的福音介绍给他们,将真理及主救赎的爱传给他们,他们清楚认识主后,自然会摒弃假神。这个次序不要颠倒过来。
但对于信了主的弟兄姊妹,神却要我们清楚:神是我们唯一的一位——不是第一位,而是唯一的一位主。信徒必须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神,我们的行事为人,完全以他的话语为依归。所以不要看错了,以为神是第一,妻子第二,儿子第三,金钱第四……神希望我们完全被他占据,按他的旨意去生活,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
第二条:不可制造及敬拜偶像(4-6节)
这一条诫命禁止以色列人敬拜任何神像或生物的像,也不可向它们祷告或寻求属灵的帮助。这诫命包括两方面:不可为自己造偶像,也不可拜偶像。这些偶像包括天上的、地上的,或是地底下的受造之物,任何人造的神像都会羞辱神。理由很简单,这些是受造物,不是造物主。受造之物,岂可被视作神去敬拜?
神早就看出人离开他之后没有安全感,也看出人的倾向——为求自己心灵得着寄托,就会为自己雕刻偶像。这种倾向是禁不住的,不信你看中国实行了这么多年的无神论教育,人是否真的变成了无神论者?现代人的迷信观念比以前更甚!
神造人的时候,把“有神”这一观念放在人心里,所以人心目中普遍有神的观念。只可惜人们要看得到的,摸得到的,任凭自己摆布的神——这完全是自我中心的结果。圣经告诉我们:神是个灵,拜他的必须用心灵与诚实拜他。
神不但不许我们拜有形的偶像,甚至无形的偶像我们也要摒除。金钱是否成了你的偶像?名誉、地位、学位又是否成为你的偶像,叫你连神也忘了,连必须及应做的事也忘了?
不少弟兄姊妹在生活中经常面对一些头痛的问题:例如婚礼或丧礼时,家人要采用传统方式,要拜祖先,跪拜死者,烧香上供等,这时基督徒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应礼貌地表明,自己会尽孝道,且更要孝敬父母,因为这是圣经的要求;并且请求父母容许我们用我们信仰的方式(用祈祷、献花代替)向他们表达孝道。
同时我们也应温柔地向他们解释原因:圣经规定,香是烧给神的,但人不是神,人生前是活人,死后是死人,所以不可烧给死人;其次,主耶稣来世上以后,我们已面对面见过他了,毋须再用香来烧给神,而是用祷告与神沟通。
有一点我要提醒弟兄姊妹注意掌握平衡:我们自己坚持不烧香是对的,但不应批评别人烧香,未信主的家人拜祭是因他们不认识神,你不要把基督徒的标准强加在非基督徒身上。
在圣经里,你会看到神多次责备以色列人拜偶像乃是大罪,但神从来没有责备外邦人拜偶像,神没有拿选民的标准去要求外邦人。我们应做的,是作好自己的见证,一有机会,便向他们讲见证,介绍真神给他们认识。
第三条:不可妄称神的名(7节)
神的名是神圣的,值得尊崇和深深敬仰的,人必须以圣洁的方式提及神的名。指着神的名起假誓,开囗得罪神、侮辱神,用神的名讲笑话、拿他的名字开玩笑,以及假借神的名说预言等,都是妄称神的名,结果是伤害自己,也会伤害下一代。
圣经说犯罪的,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是否意味着儿子要代替父亲受刑?圣经不是这个意思!圣经乃是说,我们犯罪,若不与这些罪一刀两断,它会传下去,影响下一代。
亚伯兰说谎,影响了以撒及雅各也跟着说谎;大卫犯奸淫影响了暗嫩、所罗门等,一代一代传递下去。不信你仔细观察一下你的周围,离婚者的子女,百分之九十以上皆以离婚告终。除非他们信主,且爱主,谨守主的话,他们才可以摆脱这个离婚的捆锁。
第四条:当守安息日为圣日(8-11节)
神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不但人要守,连牲畜也要守。在这休息日中,神吩咐他的子民放下世俗的事情,专注与神关系的建立。“守为圣日”的意思是这一天要与其它天区别开来,人要在这一天歇了自己一切的劳苦,得享安息,专心事奉神,关注那些与永生、属灵生命和神的尊荣相关的事情。
守安息日是为谁的好处?明显不是为神,乃是为了我们。一个人与神关系越好,便越有生命力,越健康,因为我们离了神,便不能作什么。对神的顺从,是我们幸福人生的必备条件!
其次也是为了我们身心灵的健康。有人计算过,驴子六日工作,每日可走五十公里,若七日工作,每日只可走二十八公里,连牲畜也需要安息。我们当中有多少人是工作狂的人,小心心脏病以及劳累猝死,思想一下这么拼命是否值得?赚了的钱要留给谁?所得的能保存到永远吗?
第二部分:人与人的关系
今天无论在哪一个国家,都不得不面对道德败坏、社会风气每况愈下的挑战。为此一些“先进”国家,提出了一些令人齿寒的所谓“解决”方法:
例如有人提出解决包二奶这个社会问题的方案就是“包二奶合法化”;例如澳洲提倡且实行了同居合法化,只要男女双方你情我愿,便可同居,双方既不受束缚,亦没有责任要负;再例如面对性骚扰、强奸的日益增加,日本、欧美等国提倡裸体合法化、公开化,理由是“人看多了,便会厌,且不会因好奇而犯罪”。
看到了吗?人提供的解渴方法,就是喝很咸的海水,结果喝得越多,越囗喝!造成无数未婚妈妈、弃婴、破裂家庭、青少年罪犯,带给社会沉重包袱。其实,早在三千五百年前,圣经已经为我们订立了最基本的人与人之间法律,划下了界限。
第五条:尊重、孝敬父母(12节)
这是十诫中唯一带应许的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最强调孝道:中国与以色列。神的确也按他的应许,虽屡经灾劫之痛,两国仍能保存,影响其他外族,而不是消失于历史之中。
中国曾子对孝的解释很接近圣经,“大孝至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意思是孝敬最低限度,是奉养他们,照顾他们生活所需;较高层次的,是不要羞辱他们,做一些有损家声、名声的事,令他们难过;最高层次的孝敬,是“至亲”,处处以他们幸福的需要为大前题,然后以行动满足他们的需要。
基督徒对父母的爱,更重要的是设法以爱他们的心,在他们有生之年向他们作见证、传福音,吸引他们信主。“孝敬”有“恭敬顺服”的意思,我们若对他们不孝,而希望他们信主,这是妄想!
第六条:尊重别人的生命(13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强调我们要尊重别人的生命,不可非法夺取他人的性命,因为人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的,我们无权夺去别人的生命。旧约说“不可杀人”,新约的约翰壹书三章十五节进一步阐明:“凡恨人的就是杀人的,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自古以来,因为报复导致人继续不断杀人,结果结怨越来越多──试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间的互相仇杀,证明报复不是解决仇恨的方法。要真正消除敌人,唯一的途径就是爱他、饶恕他,“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渴了,就给他喝”(罗12:20),“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是唯一的方法。
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这条诫命不是用来支持“废除死刑”的根据,因为二十一章叙述违背十诫的处理方法时,其中就有死刑。
第七条:尊重别人贞操、家庭及妻子(14节)
“不可奸淫”指的是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为,神严禁奸淫及对配偶不忠的行为。新约里主耶稣更进一步说明:“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主劝我们从预防开始,预防胜于治疗!
从圣经的角度来看,性开放,婚前、婚外的性行皆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不尊重自己的身体、名声,又不尊重对方的名声、幸福及身心灵健康,更不尊重下一代的幸福!今天很多接纳性开放的国家已经自食苦果,产生无数畸型的社会问题:性病、爱滋病、心理疾病、离婚、自杀、弃婴、未婚母亲、青少年罪犯……已经成了社会上最头痛的问题。
第八条:尊重别人的财产(15节)
当人与神的关系破裂之后,人们不再从日光之上的角度去看人生,而是专注在日光之下那些短暂、会朽坏的东西,让开始崇拜金钱,变成了守财奴。世界上五分之四以上的罪皆与金钱有关:抢劫、偷盗、走私、贩毒、偷税漏税、贪污、贿赂等,全因钱财而起。
何谓盗偷?圣经清楚说出,不应获取的获取就是偷盗。另外,应付出的不付出,应奉献的不奉献,也属于偷盗。还有,欺骗也是偷窃的一种形式,神要我们诚实地与人相交。
弟兄姊妹,我们应当反省自己,有没有尽本份照顾家人、亲属?应纳的税我们有没有纳?我们有没有借人东西而不还?我们有没有随便把公物私用……等等?如果我们犯了这条诫命,该怎么办?“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弗4:28),这是主的命令!
第九条:尊重别人的名声(16节)
这一条诫命的目的是保护他人的名声和荣誉,禁止对他人的品格或行为作虚假的陈述,我们必须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谈论他人。
读过史书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的历史上,有数不尽的假见证、诬告、陷害,多少人为巩固自己权位,不惜捏造事实陷害异己,将国家陷于混乱、败坏之中。圣经似乎摸透人的罪性,早于三千五百年前就已将“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颁给以色列人。
事实上,今天的人仍是如此,试看有多少人曾在背地里说人?多少人曾毁坏过别人名声?多少人曾陷害过人?特别是与别人有利害冲突时,你会不会在老板面前说人坏话?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已成了这罪的受害者?!
第十条:克制自己的欲望(17)
圣经比一切国家法律更先进的地方,就是不单警告我们在行动上不可犯罪,它更给我们一些防范方法,如何可以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陷害人?因此最后一诫清楚说到:“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贪恋就是“渴望拥有”,这条诫命不仅禁戒人外在言语和行为的罪,而且也禁戒人内心邪恶的动机和欲望。当一个人渴望拥有别人合法拥有的一切时,这人已经是犯了十诫。因此圣经箴言书说:“你要保守你的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发出”(箴4:23)。
第十条诫命表达了一个深刻的真理,就是我们不要做天性和情欲的奴隶。我们内心的力量和意志,在圣灵的掌管之下,能够克制一切不正当的欲望。一个以基督为满足的心是不会给贪婪留地步的。
结 语
十诫充分暴露了人类堕落败坏的光景。在律法中,人看见神的圣洁,同时也发现自己的不圣洁;人认识了神的良善,就同时看见自己的不良善;律法把神的公义显明出来,人就同时发现了自己的不公义。
因此律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功用,就是审判的功用。因着神的要求是高不可攀的,所以在律法的面前,我们口被堵住,不再为自己辩护;在律法的光中,我们屈服在神的审判之下,知道自己是个罪人,只能等候神的怜悯;律法把全人类圈在罪中,直等到救恩的福音来到,引我们到耶稣基督那里得生命。
很可惜到了主耶稣的时代,大多数人对律法都有错误的看法,以为这是使人在今生与来世皆得以亨通的法门。他们认为守律法是得以蒙神保护,不受外族侵略,得免天灾的手段。结果守律法失去本来的意义,变成追求功利的外在形式。但愿今天的我们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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