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832|回复: 5
收起左侧

找对象的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2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8-7-22 1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有一种标准是正确的,那这世上只有一种人才能结婚了?这种人的数目是一万人还是一百万还是一千万?余下的都是不符合要求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3 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未婚的,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怜悯,成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见提出来。为了目前的困难,我认为人最好能保持现状。你已经有了妻子吗?就不要想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吗?就不要去找妻子。如果你娶妻子,这不是犯罪;如果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过,这样的人要受肉体上的苦难,我却不愿你们受这苦难。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买了东西的要像一无所得的,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没有享用的一样,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样去得主喜悦;但娶了妻子的人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妻子的欢心,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我说这话,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益处;我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对主忠诚。 (哥林多前书 7:25-35 新译本)

对于婚姻,和无论未婚还是已婚,首先首要的就是对待信仰的态度。没有敬畏神的心和一颗饥渴慕义按照上帝的话语指引生活行事为人的人,圣经的教导不能成为自己无论独处还是集体生活,工作和教会生活的指引的时候,这样的人可能仅仅是抱着一个拜偶像的态度在宗教之中自我中心的生活,自我欺骗也彼此欺哄,而成为一个只有宗教虔敬的外表而内心却是异教徒的“教友”。这种人的人生也必然是坎坷和扭曲的。

扭曲的人神以扭曲待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4 0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择偶并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有几个原则需要掌握。
1.尽量选择主内的弟兄,或姊妹。
毕竟,拥有同相同的信仰,在“三观”上较能达到同一,婚后不太容易发生矛盾、冲突。这在旧约里,神也一直强调的。
2.在信仰上有着共同的追求或事奉
共同语言,是新时代婚恋者共同的愿望。这在神设立婚姻时,也特别注重的: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如果婚后彼此的追求有较大的差异,对方的“帮助”可能成了“倒忙”,彼此也很难说到一块去。
所以,彼此能有共同的追求或事奉,才能实现同心同德,共负一轭。
3.事奉、荣耀神
无论彼此的追求是什么,但一切是为了事奉、荣耀神,而不是仅仅寻求自己的幸福。
如果彼此的选择,导致自己不能正常事奉神,或让神得荣耀(或彰显神的荣耀),或可以放弃自己的选择,求神的带领。
4.耐心等候神
在婚姻上不能焦躁,急于求成。很多弟兄姊妹容易在父母亲友的催逼之下,草率结婚,往往婚后又后悔不已。
所以,在婚姻问题上,宁缺毋滥。一定要等候、选择一位志同道合的人成为自己的另一半。同时我们也要相信:婚姻是神的配合,神必然会为我们预备一位适合的配偶来“帮助”自己。所以,要学习等候。

至于其他的,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因为,感情来的时候,往往理性无法做出抉择。但掌握些原则性的道理,对于自己的择偶与婚恋,有着重要的意义。

曾经有位姊妹婚恋,谈了一位未信耶稣的男孩。与我交流时,我也不能阻止她与那个男孩子交往。她也希望男孩能因为爱她的缘故,也能信仰耶稣,但男孩的父母坚决不让其信仰耶稣。两个人这样拉锯式的谈了很长时间。到了谈婚论嫁时,姊妹很痛苦,问我,是不是应该选择这样的婚姻?
我对她说:你的人生理想与目的,以及信仰追求是什么?如果你们结婚了,你是否确定你们结婚后,对方能够信仰耶稣?对方会不会对你人生理想,以及信仰追求给予帮助,或形成阻碍?你是否确定,你们婚姻后,你们的婚姻能彰显神的荣耀?如果你不能确定这些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如果选择了,可以你要承受数倍的痛苦,你要做好这个预备。
那个姊妹听到这里,做了很长时间的思考与祷告。没有过几天,姊妹打电话告诉我,她放弃了这段几年的感情。虽然暂时痛苦,但之后却是释放。
后来,姊妹在主内结识了一位弟兄,那位弟兄在信仰上也较为虔诚。不久,他们走进了婚姻殿堂。在婚姻生活上,也是很幸福。毕竟,拥有共同信仰与追求,有着相同的事奉,彼此也不会出现太多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25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5 06: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