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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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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我的警戒!
罗马书14: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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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时期的罗马教会特别的属灵,他们的信心及美德可谓名闻遐迩。但是在他们内部,在弟兄姊妹之间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有两个普遍的问题很是棘手。一个是饮食方面,当时基督信仰虽然已经在罗马广传,但是难以一时之间扭转他们敬拜偶像的邪风异俗,偶像庙宇里面每天香火不断,“信徒”奉献的祭品更是堆积如山,于是偶像庙里的主持把多余的祭牲、祭肉卖给市场上的商贩。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些基督徒内心就有了顾虑,如果不小心在市场上买了、吃了祭过偶像的肉,这不等于间接拜偶像了吗?这不等同于犯罪吗?因此他们宁可吃蔬菜也不愿意在拜偶像的事上犯罪得罪神。但是另外一些基督徒却认为,偶像不算什么,祭过偶像的物品、祭肉就更不算什么了,可以放心大胆的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为饮食的问题争论不下,并且相互的批评,吃蔬菜的一方说吃肉的一方犯了拜偶像的罪,吃肉的一方嘲笑另一方对神的信心软弱、缺乏知识和智慧。保罗给出的教导是,不要彼此论断,各人按自己的信心程度或吃或不吃。

其实诸如饮食方面的问题直到如今还是一个在教会内部,在弟兄姊妹之间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有的人说可以吃,理由是神所洁净的,人不可以视为污秽;有的人说不可以吃,因为耶路撒冷大会制定的四条诫令里面有不可吃血这一条,而且是专门给我们外邦人制定的;还有人说可以视自己的身体来定,如果贫血就可以吃,这种说法好像不合科学,没有吃啥补啥的说法,吃血不一定补血。还有就是信徒可不可以抽烟、喝酒等问题,这些都可以按保罗在这里的教导为原则。但是保罗给出这样的指导原则是有几个前提的:“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保罗特别指出,虽然好多事情和圣经真理并无冲突,做与不做看个人,前提是不怀疑,如果一面做,一面又担心做这事是犯罪,那还不如不做,落个心安,更不用担心因此得罪神。另一个前提是,凡事都可为,但是要明白凡事不是都有益处,你可以做某事,但是如果这事对你自己无益就不要做。如果这事无益也不见得就有害,比如打麻将又怎能确定是有害还是有益?那么指导原则是凡事都可为,但不要让这事辖制你,即使是可以做的事也要凡事有节制,不能因着你的自由反倒把你弄得不自由了,烟鬼、酒鬼、赌鬼、甚至说贪吃鬼是最没有自由的。而且还要明白,凡是爱世界和其上的物,被其深深牢笼而难以自拔的,爱主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所以当小心行使自己的自由权。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当你行使你的自由权或做这事或做那事的时候,要凭爱心考虑到信心软弱的人,就像保罗所说的,如果吃肉能让人跌倒,那我宁可不吃肉了。这个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而为,如我家是东北,有一道有名的菜:杀猪菜。里面是有血肠的,如果家里来了一位弟兄或姊妹,他认为不可吃血,那就不吃好了,也不差这一顿,在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自己在家吃也不算背后欺哄人。


另一个问题则是,有的人认为某些日子比其他日子或节期重要,可是也有人认为天天都是一样。就像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有人认为基督徒不可过这节日,因为这个节日是从偶像崇拜衍生而来;有人却认为在这个节日里,利用这样一种的节日氛围,也是传扬福音的一个好时机、好途径。有自己的主张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作法,如果众说不一,固执己见,好多事情难以达成共识,都认为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相互之间僵持不下,久之势必会在教会内部形成纷争甚至分裂。在这种情形下,保罗给出的指导是,各人可以照着自己的意见去行,在一些和真理无关的事情上,不必强求意见的统一,作法的一致。现在有些教会在敬拜的时间上作法非常灵活,一般来说我们都是在主日,也就是星期天去教会聚会,但是总有些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在那一天去敬拜神,那么怎么办呢?有的教会就在周一或周三、周六或者其他几天,多加一两次聚会,安排给没时间在主日聚会的弟兄姊妹来敬拜神,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不去敬拜神,就不是没有时间或别的什么原因可以搪塞的了。还有的教会派专人去给身体不便不能去教会的信徒一同敬拜神,不去教会在自己家里一样敬拜神。神看的是人心,守节日、怎么守、哪天守都是为主而守,吃甚么都是为主而吃,不吃也无损,吃了也无益,只要存感谢神的心领受即可。

保罗的教导肯定是没有起到立杆见影的效果,争论依然存在,所以保罗运用了使徒的权柄来警告他们,罗马书“14: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他提醒我们,千万不要越权!在饮食、守节及各样与真理无关的事情上,不要把自己陷入“僭越神权,论断他人甚至定罪他人”的地步。这节经文必须要慎重地理解和运用,否则容易出乱子,出大乱子!这节经文是异端分子非常“欣赏”的,因为这节经文可以让反对他的人立马闭口,这是他们发表异端言论时对待反对者的“利器”。我就曾在某主内论坛上听过一个异端说的一段话:“就算我是异端行了吧?我是不是异端跟你没有关系,你是谁?你难道想越权吗?我是好是歹自然有神来判断,你做好你自己就行了。”但这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当我们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绝不能妥协,因为这不是关乎吃喝、守节、个人嗜好的问题,而是触及到了我们的信仰,凡是违背圣经真理的,我们就是要为那一次交给我们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然而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即便对方是异端或者是传播错误信息者,我们是在为真道争辩,不是在为自己争辩,就要在方式、方法、言词、态度上慎重,以免我们在护道的同时自己也犯了侮辱他人,羞辱主名的罪。我们要抵挡的是异端信息,不是要辱骂、嘲讽这样的人。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在抵挡异端的问题上,这节经文不适用,我们不能说,他是不是异端自然有神来审判他,我不能越过神来定他的罪。但是这节经文在对待自己的兄弟姊妹身上却很适用,我们要经常思想这句话。因为每个人看待问题的角度、层面、出发点不同,在教会里面如果不是真理方面出了问题,就不要因为彼此观点不同,意见不和彼此争执不下,相互指责,论断,否则就要小心自己犯了越权的罪。之所以称这种作法为罪,是因为这样做会令许多弟兄姊妹,特别是热心服侍教会的弟兄姊妹心里作难,心灰意冷。当一些信徒信主时间久了,圣经也熟悉了,学了点神学,牧教学,又学了点基督论,神论,末世论,就开始对教会的牧者或教会的做法挑三挑四,这不合圣经,那不合圣经,这不但是犯了越权的罪,更是犯了骄傲的罪。如果牧师的讲道、教会的治理,相关的制度确实有问题,可以和教会提出,但是千万不要凭己意妄加测评,私下拉帮结伙对教会、牧者议论纷纷,甚至定牧者为异端。牧者是牧羊的,结果反被羊咬,情何以堪?牧者还怎么发挥作用、牧养主的羊?当然了,不是说牧者就不会犯错,就不会解错经,但是看人是看一贯,不是因为一时一事就下断言,这是我们经常犯的毛病。我们总要时常提醒自己,不要犯了越权、论断的罪。教会需要合一,在基督里合一,在真道上合一,在爱里合一,这才是神喜悦的。你是谁?竟敢论断,定罪神重用的仆人呢?

要明白,我们只是神的仆人,相互合作,彼此配搭,按着圣灵的恩赐做好我们分内的服侍,要容纳真理之内别的的声音和做法存在,即便这种声音和做法你不认可,但不要排斥、论断别人的做法或观点。因此我们当以这节经文作为自我的警戒: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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