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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6-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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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七段 信心的果效(五1-21)[/B]
读经提示
1.留意信、重生、爱神、爱弟兄与彼此相爱有甚么关系?
2.主的命令是否很难遵守?怎样才不难守?
3.凡从神生的果真胜过世界吗(4节)?「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是甚么意思?
4.本章六至八节所说的「作见证的原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该怎样解释?
5.这里水、血、圣灵三者之见证,是指信徒要有的经历吗?还是指基督的经历?
6.第九节说「你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甚么是人的见证?甚么是神的见证?
7.信徒能确知自己已经有永生吗?怎么确知?有甚么教训?
8.我们所求于神的果真「无不得着」吗?
9.甚么是至于死的罪?为甚么约翰说「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10.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是甚么意思?恶者无法「害」他,这害指害到甚么程度?
11.为甚么本书末后两节特多提到神是真神,又劝勉信徒远避偶像?
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的么?6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8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10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14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甚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15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17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能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B]壹.因信而有的生命(五1-5)[/B]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么?」(五1-5)
本书是为已经信了主、有了从神生的经历的人写的,因此所讲的不是只关乎怎样信而得永生的道理,而是偏重于指导信了的人怎样在光明、圣洁、公义、爱心的美德中与神同行相交;同时全书非常注重讲论「爱」,认识神的爱,爱神,并彼此相爱。但在末一章中,使徒却很强调信心在爱神爱人的灵性生命上所占的重要的地位。
信基督的才是从神生的;从神生的才会爱弟兄,也爱神,爱神的才能遵守主的命令;这么来说,「信」纔是这一切的起点和基础。那么所谓的信是怎样的信,就必须讲究了。我们的信,必须建立在正确的信仰基础上,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这就是信祂不是一般凡人,而是神所拣选降世为人的救主。因为神亲自为祂作见证,证明祂是神的儿子(五6-12)。有了这样的真理基础的信,就能胜过世界(4)、亲爱弟兄、遵守主的命令(1-3)、向神坦然无惧(14)、行在光明中,且不受迷惑了。
一.相爱的生命(五1-3)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五1)
1.因信基督而从神生(五1)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得重生是因「信耶稣是基督」。这「信耶稣是基督」的意思就是:信耶稣是道成肉身而死于十架的那位受膏者,是照神的定旨作世人救主的(徒二22-36)。这样信的,就都从神得着祂的生命。
「凡……都是……」说明我们都是凭着同样的「信」而得同样的生命,我们都有同一的属灵的「血统」关系,由同一位父所生的,所以这两句话虽然未明讲到爱神和相爱,却已隐藏着那种同胞兄弟亲如骨肉的意思了。
2.因爱神而爱神所生的(五1)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凡……也必……」表明这是一项属灵原理,是爱「生他之神」的人必有的表现。就是他们必然「爱从神生的」。就像同一个父亲所生的兄弟,自然会互相爱顾一样。
一节下半,使徒强调我们所爱的神是「生」我们的神。要跟上句的意思相连。我们既然因信而从神生,就该因神生我们的大爱而爱神。又因爱神而爱一切所生的人了。
「也必爱从神生的」──使徒不说也必爱弟兄,而说爱从神生的。本节始终着重「从神生」这一点。我们不但因神生我们的大爱而爱神,也因珍惜神为生我们而舍弃祂的独生子的大爱,而爱一切与我们同得救恩的人。
「也必爱从神生的」这句话也包含着一个意思:就是凡从神生的,他必体会神的心而爱神所爱的。
3.因遵神命就是爱神儿女(五2)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五2)
「知道」原文 ginoskomen 按 W.E.Vine 新约字解,有知道、认识、了解、明了等意。约十三章十二节译作「明白」,约二十一章十七节,林后八章九节译作「知道」。在约翰书信中,有二十节经文用过这字,绝大多数译作「认识」,如约壹二章三、四、十三、十四节,三章一、六节,四章二、六、七、八节,五章二十节等。
本节的「知道」是明白、了解、领悟的意思。怎么知道我们是真爱神的儿女──爱弟兄姊妹──而不是自欺的呢?就是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诫命是多数式,指神所启示的一切真理。)这意思就是:我们按照神所启示的一切真理而行,本着爱神的心而爱属神的儿女,这样就是爱弟兄了,以这样正确的态度实行相爱,我们就「知道」明白「爱从神生的」的真谛了。
所以本节继续上节的意思进一层的说明爱弟兄的意义。并不是体贴肉体,凭人意的相爱,而是在神的旨意中相爱。
4.爱神的守祂命令不难(五3)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五3)
诫命原文 entole 根据杨氏经文汇编,新约共享过七十一次,其中六十九次译作 commandment(命令、诫命),有两次译作 precept(箴言、训示)(可十5;来九19),按 Arndt & Gingrich 新约希英字汇的解释,这字最初的意思是指官式的法令;但在圣经中用作指神的命令或具有神的权威的命令,在新约有时用以指整个基督教的教义(整个福音的基本真理)。如提前六章十四节的「命令」,彼后二章二十一节的「圣令」(参A/G 268页)。
在中文和合本中的译法,以使徒约翰的著作来说:
译作「诫命」的有七次:约壹二章三、四节,五章二、三节(5次),启十二章十七节,十四章十二节(2次)。
译作「吩咐」的有:约十一章五十七节(只有一次)。
译作「命令」的有十六次:约十章十八节,十二章四十九节、五十节,十三章三十四节,十四章十五、二十一节,十五章十节(二次),约壹二章七节(三次),二章八节,三章廿二节、二十三节,四章廿一节等。
总之,按使徒约翰对 entole 的用法,主要的意思是指那些出于神的权威的神圣的吩咐,包括神的整个救恩真理的教训,而不是仅指旧约的十诫。
遵守神的诫命就是爱神,这是反复申述的爱神的真义;而爱神的人守神的命令不难,正如听从所爱的人的话,为爱人服务是不觉得困难的。反之,如果我们对于遵守神的命令觉得好象背负重担,那证明我们爱神的心不够。「爱」是我们遵守神命令的能力,但这种爱是由于信耶稣是基督而得重生,与神发生了生命上的关系而有的。
总之,本小段中,使徒依次说明了:信、重生、爱神、爱弟兄、遵守神命令的互相关系,像同一棵树上所生的枝、叶、花、果那样,都是出于同一的生命根源。
二.胜过世界的生命(五4-6)
1.是甚么使我们胜过世界(五4)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五4)
「因为」表明本节是在解释上文。我们遵守神的诫命不难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是从神生的,拦阻我们遵守神命令的是「世界」,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能胜过世界的生命。这告诉我们基督徒基本上已经有了胜过世界的生命和地位。
按何赓诗译本这节译为:「因为凡已经由神而生的生命时常胜世界,我们的信心是那曾胜过世界的胜利。」
英文N.A.S.B.本节作"For whatever is born of God overcomes the world and this is the victory that has overcome the world-our faith" 意即: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这曾胜过世界的胜利就是我们的信心。
在这里所指「曾胜过世界的胜利」,是特指某一次的胜利。我们用信心接受基督十架的救赎,就是那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基督在十架上已经胜过魔鬼、世界、肉体和罪恶的权势,那决定性的胜利,不是我们自己嬴取的,是基督嬴取的。但我们决定接受基督的信心,使我们成了站在胜过世界的一边。
所以,主耶稣在十架上得胜,也就是我们信的人的胜利,凡信耶稣基督的,都已经有分于主耶稣十架的胜利了。我们要在这样的信心胜利中,继续战胜世界。
2.是谁胜过世界(五5)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么?」(五5)
这一个反问似乎要提醒当时的信徒,提防那些不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异端。谁是胜过世界的?除了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以外,谁能胜过世界(指世界罪恶的权势)?除了信主耶稣而使我们胜过世界以外,还有甚么其它方法或「知识」能使我们胜过世界?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参徒四12)。一切今世的宗教、理学,都只能叫我们被世界所胜,却不能叫我们胜过世界。
[B]贰.因信领受的见证(五6-12)[/B]
一.作见证的原则有三──水、血、圣灵(五6-8)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五6-8)
本段是本书最难解的一段。因为这里所说「水」与「血」是指甚么,解经者意见纷纭。较主要的解释有四:
A.以「水」与「血」象征赎罪与洁净:因我们是因基督的血蒙救赎,又藉重生的洗得洁净(来九18-22;约三5;多三5)。这样的解释,轻忽了上下文的本意,只注重引用别处经文作为支持。
B.以「水」与「血」象征洗礼与圣餐:洗礼与圣餐都是基督来了以后所设立的教会圣礼。但这解释过于强调洗礼与圣餐之重要,而本处所着重的是主耶稣自己。
C.以「水」与「血」与约十九章三十四节主肋旁所流的血和水互相对照解释,认为这水与血就是指主在十架所流之血与水。换言之,指主的受死。
D.以「水」与「血」指主耶稣受洗与受死。这是最正确的解释。因为:
a.把这里的「水与血」完全作灵意的解释是不合理的。因为八节说「作见证的原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若水与血作灵意的解释法,是否圣灵也是象征的?此外这里的「三」,何赓诗博士着之「约翰书信新译注释」却译作「三位」,理由是「三」字本来是中性的,约翰却故意用阳性,以表示作见证者是有位格的,不只是三件事而已,且是由三位一体之神所作的见证。
b.第三种解释虽然不是将「水与血」作象征式解。但约翰似乎没有甚么特别理由,单把主受死时被枪扎而流出血与水这一件事作为主被钉死的代表。按这里的记载,约翰是很着重「水与血」是两件事,是三项见证中的两项,不能合算为一件事,况且本处先提水,后提血──「水与血」重复地提到,而约十九章三十四节先提血后提水──「血和水」。约十九章三十四节的「血和水」虽然是两样东西,实际却是同一项见证,都是表明主的死,但这里的水与血显然是两回事,两个不同的见证,所以,连同圣灵的见证,共有「三」。
c.若将这里的水指主的受洗,血指主的受死流血是比较完满的解释。主受洗时有神亲自见证祂是神喜悦的儿子,又有圣灵很明显的像鸽子降在祂身上,见证祂是神的儿子。而主的受死流血时,也有神所显的大能,遍地黑暗、盘石崩裂……最后叫祂从死里复活(太二十七50-54;罗一4)证明祂是神的儿子。主受洗是祂传道工作的开始。主的受死流血是主救赎工作的完成。这样,受洗的「水」,和受死的「血」,这两件事是更适合于代表主来世上的救赎工作的「始」与「终」,与这里先水后血的次序也相合。最后神又用「圣善的灵」(罗一4)以大能叫祂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此外,按使徒约翰本身的经历来说,这三项见证他都亲自看见。
(1)看见施洗约翰为主耶稣施洗时所发生的事(约一29-42)。
(2)他看见基督受死时被枪扎流出血和水。
(3)基督复活以后,他看见祂的显现,证明祂已由圣灵使祂复活(罗一4),且在五旬节时亲身经历了基督照祂所应许的赐下圣灵,用圣灵为教会施洗(徒二33)。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五6)
从下节首句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可知「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藉水与血的见证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这句话加强上句的语气;显示只有这耶稣有这样的见证,只有祂有神这样为祂作见证。
「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五7)
「作见证」何赓诗译本作「时常作见证」。「圣灵就是真理」意即圣灵所作的完全合乎真理。圣灵的本性就是真理。当主耶稣在世时常称圣灵为「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7,十六13)。
但本节的「因为」是很重要的连接词,说明为甚么有圣灵为耶稣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耶稣既然确是照神的旨意而来,祂的受洗赎罪是救恩真理的基础,那么真理的圣灵怎能不作见证?并且耶稣救赎的工作虽然已经一次成功,但圣灵却「时常」不停地见证祂所成功的救法,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主耶稣在世时曾说:「我就是……真理……」,显见圣灵与主耶稣的见证是一致的。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五8)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表示神为祂的儿子所作的见证是充足的。「也都归于一」是因这三方面的见证都是一致的,有同一的目标、同等的权威和效果。
注意:使徒是说神曾用水、血、圣灵,为基督作见证,我们该领受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是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这里绝非叫信徒去领受水、血、圣灵的经历。虽然别处圣经有相似的教训,叫信徒该受主血洗净,该奉主名受洗,该被圣灵充满,但按这里上下文,水、血、圣灵却是特指神为基督所作的见证──证明祂是神的儿子──说的。
二.更该领受的见证──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五9-12)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五9-10)
「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指受书人所接受的使徒们的见证。他们既是信徒,当然是已经领受了「人的见证」了。这样,神直接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更该接受了。「更该」的原文 meizon,是「更大」的意思。 K.J.V.,N.A.S.B.,R.V.,R.S.V.,都译作 greater(即更大),Williams 译本作 stronger(即更强)。全句的实际意思是:神为基督作的见证既比人的见证更大、更有力,我们就该领受了。
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就是证明祂(基督)是神的儿子:
A.受洗时见证主是祂爱子(太三17)。
B.受死时天地黑暗,盘石崩裂,甚至连百夫长也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了(太二十七50-54)。
C.神赐祂的圣灵是没有限量(约三34),并且以圣灵的大能从死复活显明是神儿子(罗一4),又将所应许的圣灵赐下(徒二33),为教会施洗(徒二5;林前十二13)。
这样一再强调基督是神的儿子,是针对当时那些否认主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儿子的异端。使徒这样一再讲解这方面的真理,是要坚固信徒对基督道成肉身的信仰。
「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五11-12)
按上文所论的「见证」,显然是指神为主耶稣所作的见证,就是见证主是神的儿子。但这里却把「见证」的意义更加以发挥。神不但用客观的事实来证明耶稣是祂的儿子,也借着我们主观的经验来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当我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接受神为祂儿子所作之见证时,神就给我们永生。这样的经验更能主观地证明耶稣确是神的儿子。因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我们既然因耶稣就从神得了生命(「赐」原文是过去式,即「曾赐」),可见耶稣确是神的儿子。不然的话,我们怎能因信祂而领受了神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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