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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为真理作工(约叁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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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约翰叁书5-15节

主题:一同为真理作工

  今天所读的这段经文,从第九至十节很清楚地让我们看见使徒约翰写约翰叁书的目的,由于该犹所属教会的一位领袖丢特腓毁谤使徒,拒绝接待使徒的团队,甚至逼迫接待客旅的弟兄,为此约翰用权柄责备他,并且勉励该犹继续用爱心接待作客旅的传道者。

  在使徒约翰的时代,传道人或教师出外旅行传讲信息时,并不像今天有旅社、饭店那样的方便,都是要靠信徒爱心的接待,并安排下一程的旅行。初期的教会常常以能够接待旅客为神所喜悦的服事和美德,所以当时周游各处事奉主的传道人,在路上得到很多像该犹一样的信徒帮助,供应住宿饮食。

  我们的主耶稣说过:“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13:20)主看我们把这事做在他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他身上;反之,不做在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他身上。

  在这段经文中,我们把焦点放在第八节:“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作工。”请留意这里所说的,四处传道和接待客旅的都是“一同为真理作工”,这是圣经一贯的原则;“上阵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前方争战和后方支援都是一样的重要。

  今天也一样,神并没有呼召所有基督徒都来作全职的传道人;神在基督徒当中呼召一些人撇下世界的工作,如利未人一般全心全意服事他。这些人为信徒提供属灵生命的灵粮,而信徒则为传道人提供肉体的养身之物。而你帮助传福音的人,你就成为他们事奉工作的同工,你也是“一同为真理作工”。

  在“一同为真理作工”的事上,最重要的不是做多、做少,不是做大、做小,而是“准确的态度”。第六节提到“配得过神”,意思就是“以对得起神的态度”来做这事,尽上自己的力量,这也正是该犹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被称作是“出于忠心的”。这样的接待得到弟兄们的肯定,这样的事奉也应该是讨神喜悦的。

  因此使徒约翰在此处提醒该犹不但要留意丢特腓的恶行,更要该犹学习低米丢的善行;鼓励该犹不要效法恶,要效法善;因为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不曾见过神。因此“一同为真理同工”不单单是指着“事奉的行为”,更指着“事奉的态度”,而最重要的是“内在生命的流露”、“美善生命的彰显”。

  弟兄姊妹,今天我们的服事会被称为是“忠心的”吗?我有没有和弟兄姊妹“一同为真理作工”?我事奉的态度好不好?我是否有内在美好的生命的流露呢?

  回应:亲爱的主,求你帮助我,让我成为一个有美好生命彰显出来的人;让我先成为一个“对”的人,才能够在你面前作“对”的事;不但行动对、态度对,合乎神真理的要求,更是活出基督美善的生命来。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约翰叁书7-8节:“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 经文 =================

经文:约翰叁书
1:5        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1:6        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 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1:7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注:原文作“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1:8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1:9        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1: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1:11        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 神,行恶的未曾见过 神。
1:12        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1:13        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
1:14        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
1:15        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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