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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翰壹书第一章5-10节
主题:在光明中相交
今天我们所读的这段经文,是关于神的儿女验证自己是否拥有“永生”的第一项检测。我们读约翰壹书要了解它的目的,是要透过这些经文的检测,告诉我们:当我们有了这些现象,就表示我们“有永生”。
这和约翰福音的目的是不同的,约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节告诉我们:“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也就是说,约翰福音的主要目的,是要叫我们信耶稣可以“得永生”;但在约翰壹书这里,却是叫我们检验自己是否“有永生”。
经文在第五节说:“神就是光”,每一个神的儿女都是在神的光中与神相交。若是我们一方面说自己是属神的儿女,是与神相交的;但是我们的行为却是在黑暗中行,那么我们就被判定是“说谎话的”、“是不行真理的”,就不能算是通过检测,而是检验不合格。
正如黑暗不能在光的面前存在,罪恶在圣洁的神面前也站不住脚。我们若期望与神联系,就必须撇弃罪恶的生活。试想一个信主的人却仍然活在黑暗中,他怎么可能告诉自己说“我有永恒的生命”呢?他又怎么可能会有与神相交的喜乐呢?
既然“神是光”,那么神的儿女就应当“行在光明中”。在神的光照之下,我们首先看见自己实在是个罪人,我们原是无法与神在光明中相交。除非我们不断地信靠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以致于罪得赦免,我们才有可能进到与他的团契中,这是我们能够与他相交的必要条件!并且我们不断的需要耶稣基督的血来洗净我们,使得我们能够保持自己的洁净!
神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神向人启示他的本质,并且也是使徒所传扬的信息。面对“神的光”,我们的罪与软弱是无法隐藏的,无论我们多会在世人面前遮掩,我们总无法欺骗自己、欺骗神;若是我们领受了“生命之道”,我们必定会是一个渴望不断与神在光明中相交,并且行在光明中的人。
弟兄姊妹,今天我们是否是一个常常“与神相交”的人呢?我是否是一个“行在光明中”的人呢?我会坦承地面对自己的罪与软弱,还是不断遮遮掩掩的?若是我有罪,我是如何处理的?我有没有尝过“罪得赦免”的喜乐?我是否确信自己是一个“有永生”的人?
回应:亲爱的主,感谢你将“与神相交”的权柄赏赐给我们!我愿意与你在光明中相交,并且靠着你的帮助,能够远离黑暗、罪恶的生活,凡事靠主行在光明中;我愿意常常在你圣灵的光照底下省察自己,并靠主的宝血洁净自己,成为你圣洁无瑕疵的儿女。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祷读:约翰壹书第一章7节:“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 经文 =================
经文:约翰壹书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1:6 我们若说是与 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1: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1:8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 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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