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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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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理员为我本人多次遭受恶意人身攻击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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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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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moplilei 发表于 2017-8-11 16:18
唉,管理员呢?
以前禁言那么频繁,现在管理员走的一个都不剩了?
谁对谁错,我到现在的分不清楚 ,但是 ...

谢谢你的建议,骂人确实是不对的。

关于禁言,和谁对谁错,现在一些人提倡“公平、理性的社会中,凭良心发言,心平气和说出自己意见的言论自由,应当保护,并维持下去”。所以只要是凭良心、心平气和的说话,就让他们言论自由吧。

但是每个人又都认为自己是讲良心的,是心平气和的,对方是黑心的,是阴谋诡计无耻下流的;就像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信仰正确的,对方是错的一样。所以只能一概都“保护,并维持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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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2 1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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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阿斗弟兄 于 2017-8-14 23:05 编辑
Ichthys 发表于 2017-8-12 11:54
谢谢你的建议,骂人确实是不对的。

关于禁言,和谁对谁错,现在一些人提倡“公平、理性的社会中,凭良 ...

言论自由是有范围的,不包括人身攻击的自由。

请看我国国务院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主教导我们要忍耐,不要报复。这都是当行的,我绝对赞成。然而,是非黑白还是要说清楚,容忍公开人身攻击,甚至变本加厉。是鼓励这种作为,继续下去,必然让整个论坛成为污言秽语斗争的竞技场。有良知的人,是再怎么样也不能默不作声的。

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中最终明确的概念。

最大的言论自由

《公约》第十九条:

一.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

二.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条第二项所载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但此种限制以经法律规定,且为下列各项所必要者为限:
(一) 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
(二) 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

除了第三项的限制之外,在《公约》的第四条之中强调过“不可因为公约内部原因而削减的条目”之中并未包含言论自由,也就是说《公约》之中其他被强调的条目所描述的公民权利要高于言论自由,比如“生命权”(《公约》第六条)、“不受到侮辱性待遇”(《公约》第七条)、“被执行法律”(《公约》第十五条)、“持有自身的道德价值和宗教信仰”(《公约》第十八条)。

根据联合国在《公约》中对言论自由的描述,言论自由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辱骂、诽谤、造谣、伪证、威胁、恐吓、宣传颠覆政权、公开宣传淫秽色情内容虽然都是言论,但是这些都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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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斗弟兄 发表于 2017-8-14 22:13
言论自由是有范围的,不包括人身攻击的自由。

请看我国国务院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 ...

谢谢分享,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实是不对的。
凡辱骂、诽谤、造谣、伪证、威胁、恐吓、宣传颠覆政权、公开宣传淫秽色情内容都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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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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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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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轻易发怒的,大有聪明;性情暴躁的,大显愚妄;  因为  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还有其他很多的经文提醒我们,我们还要做什么?
  我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我们还是不信吗?还要求人的安慰、夸奖、支持吗?
  你若没有圣灵的带领,你知道你是在做什么吗?
  停止无谓、无益的行动,回到主面前去吧!免得我们得罪那为了救我们舍命的主!!
    阿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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