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太23:12
没有别的美德,是像谦卑一样大大把基督徒分别出来的。那要在基督眼中为大的人,必须让自己瞄准的目标完全有别于法利赛人追求的目标。他的目标必须是,不是辖制,而是服事教会。巴克斯特说得好:“教会的伟大在于它能大大服事人。”
法利赛人的愿望是得到荣耀,被人称作“师尊”。基督徒的愿望必须是行善,献上自己以及自己所有的一切服事他人。确实这是一个高标准,但一个比这低的标准,是绝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配得称颂得主的榜样,使徒书信的直接命令,都要求我们“以谦卑束腰”。(彼前5:5)让我们天天追求这蒙福的美德。
虽然它大受世界藐视,却没有一样美德比它更为美好。没有一样美德像它那样证明人有得救的信心,向神真正的归正。没有美德像它那样如此经常受到我们主表彰。在祂讲的一切话中,几乎没有一句像我们现在看到,结束这一段的这句话一样,是经常由祂重申,“自卑的,必升为高。”
(节选自 作者《马太福音释经沉思录》,标题为编者加,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