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自由,拒绝放纵!
文\马丁. 路德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 — 加5:13
换句话讲:“你们在基督里已经获得了自由,即就良心而言,你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了。基督是你们的自由和生命。这样,律法、罪和死亡再也不能伤害你们,或者使你们绝望了。这就构成了你无限宝贵的自由。现在你要留心,不要将你奇妙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
使徒犹大已经在当时对此发出了警告:“有些人偷着进来……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1:4) 肉体的逻辑是:“如果我们没有律法,我们就可以随意放纵自己了。既然没有律法强迫我们做任何事,为什么行善呢,为什么施舍呢,为什么忍受苦难呢?”
这种心态非常普遍。人们谈论基督徒的自由,然后就体贴各样肉体的私欲,如贪婪、享乐、骄傲、嫉妒以及其他的罪。没有人想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帮助自己在患难中的弟兄。
魔鬼会特别攻击那些弃绝世界的人,想要夺走我们在圣灵里的自由,或是把它变质。我们要和我们的众弟兄一起像保罗那样恳求,我们永远不可将基督为我们所买来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就如彼得所说的:“藉着自由遮盖恶毒。”(彼前2:16)
(节选自 作者《加拉太书注释》,标题为编者加,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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