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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归来滴小花 于 2017-3-31 11:15 编辑
重生
重生与呼召的关系,非常密切。以一般常人而论,呼召的效果是当圣灵重生罪人时产生的。按理论上说,先是外表的呼召,然后是圣灵的重生,再后是内心的呼召。但在时间上言,这些步骤可能同时发生。
A、重生的必要
呼召出自神,反应在乎人,似乎是一件很简明的常理。但这种见解没有认清罪在人的身上所引致的后果。保罗描述罪人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弗二:1,5)。一个灵命死去的人,怎能会对属灵的呼召起反应呢?圣经说,惟有依靠圣灵的重生。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5)。关于这段经文,我们应当注意下列数点:
①重生是圣灵的工作。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如同属体的生命,一个小生命的起源和产生,完全是被动的。他没有参加意见,也没有自作决定。属灵的生命也是如此(参结十:19-20)。
第五节中的「水」字是表喻洁净之意。圣灵赐人的新生命,好似将一颗洁净的心换去一颗污秽的心,或似将一颗污秽的心洗涤洁净。人若未得圣灵的改变和洁净,就不能见到天国,也不能成为天国的一分子。
②重生产生信心。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约三:12)可见一个没有重生的人,不能领受福音的见证。反过来说,凡领受福音见证的人,都是已经重生的人。我们若把约三:15-16连在三:3,5-6节同考虑,就能看出这点道理(参约一:12-13;弗二:5;约壹五:1)。
正如人听到风的响声,却不知道它是从那里来,往那里去,圣灵重生之工也是如此。人虽无法看出重生是如何成就的,但却能在重生所产生的信心上,看到它的果效。路加记载吕底亚的归主说,当她听保罗讲道时,主开启了她的心,使她接受保罗所证之道,相信耶稣(徒十六: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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