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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志恒论“律法的功用”
Geerhardus Vos (1862-1949)
《圣经神学——旧约》中文版,第142-146页
当我们在上文讨论神权统治的时候,我们大概已经意识到律法的重要功用。但我们要分别清楚神当年将律法颁布给以色列人的目的,以及律法在后期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后者当然也是由神的心意而出。从有神的角度来说,在历史中没有一样不是在彰显神的旨意。基于这个,使徒保罗就畅谈了律法在救恩里面的功用。【在保罗的救恩论中,律法经常都扮演一个消极的角色】,用以显明人各种努力的失败。律法好像一个启蒙师傅,要将人带到基督面前。律法将人圈在罪恶之下。律法不能赐人生命。律法因着人的情欲而变为软弱。律法带来定罪及咒诅,是一个无能、属于字句的事工。保罗的这一番说话是要针对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律法哲学而发。他觉得这种律法哲学跟神的救赎及恩典背道而驰。
法利赛人的这种律法哲学,主张律法基本上就是要使以色列人能够赚取来世的祝福。这种律法哲学是从末世的角度来作解释,所以就成为一个相当全面的解释。因为它是一个全面的解释,如果要指出它是错误的,就必须指出它是彻底的错误。【保罗站在另一端来反驳,就在他所规限的范围内来说是对的。】不错,表面来说,摩西五经及旧约有某些记述似乎是赞同犹太教的立场。旧约也没有提到律法是人不可以遵守的。不但如此,旧约更屡次提到遵守律法的人必得着神的奖赏。以色列人继续拥有约的特权,是基于顺服。神也应许他们凡遵守诫命的必得着生命。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继后的旧约作者有不少赞同犹太教的立场,而没有认同保罗的看法。
但只要我们再看深入一层,我们就很容易看见事情并不是这样。从一个更阔的历史层面来看,【保罗较之反对他的人更正确的掌握了律法的目的。】律法是在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才颁布给以色列人的。那时,以色列人已经建立了与神的约,也享用着神在约中给他们的祝福。特别的是,【以色列人不是基于他们遵守了律法而得着应许地,】因为当他们在旷野中漂流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全守神的律法。显而易见,遵守律法并不是赚取生命的方法。生命、赏赐,或是保罗所讲的救恩,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虽然如此,或者有人仍然可以反驳说:遵守律法虽然不是赚取救恩的方法,但仍然可以是保持恩典的方法。不错,遵守律法和享用恩典实在有一个很紧密的关系。但犹太人所看错的是,他们从功德的角度来看这个关系。他们以为如果以色列是透过遵守律法来继续享受神的恩赐,显然是因为他们“赚取”了这些恩赐。【但事实上,遵守律法和享用恩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这样,完全不是一个功德报偿的关系。】我们须要从一个象征预表的角度来看。
正如上文讨论过的,【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居所预表着神的子民在天上完美的景况。】在这个预表的意义之下,神要坚持神的子民要绝对遵从神在律法上公义的要求。虽然他们不能遵守保罗所解释的这个律法的属灵意义,甚至他们不能遵守这个律法的外在形式,神并没有将律法的要求降低。当一般的以色列人都离弃神的时候,他们就不能留在【应许地】上。当他们再没有资格来预表一个【圣洁的国度】的时候,他们就再没有资格来预表一个【蒙福的国度】。他们就要被赶逐出去。这并不是说每一个以色列人在每日的生活细节上都必须完全才可以继续享用神的恩典。基本上,神是要对付整个国家,然后透过整个国家来针对个人。正如神今日在恩典之约中,祂在不断的世代里对付个别的信徒及他们的后代。在神的子民之间有其团结一体性。所以,【只要整个民族仍然对神顺服忠心,这个一体性也就消解了个别百姓的罪恶】。整个民族及其领袖的态度是最具决定性的要素。【虽然以色列人多时都不能够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但以色列人仍然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可以领受神的恩典。】甚至当整个以色列民都离弃神,被神赶逐出去,神的约仍然未曾失效。当神管教而人悔改的时候,神就再一次祝福以色列人。
这一点最能够指出遵守律法并不是赚取神的祝福的一个功德方法。神透过律法屡次教导以色列人认识祂当初所做的事,就是祂是基于白白的恩典来祝福并接纳以色列人。因此,当旧约论到律法的时候,并不像后期的犹太人那样将它看成一个重担和枷锁,而是【耶和华给祂的子民一个最重大的祝福】(申四7-8;诗一四七19-20)。甚至保罗也有类似的看法(罗九4-5)。其实保罗也说过,虽然其中并没有功德的成分,旧约里关于圣洁的教义和人接受神的赏赐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由此看来,将旧约看成律法而将新约看成福音是一个相当歪曲、错误的看法。因为这样会叫我们觉得在旧约的时代里完全没有福音可言。不错,保罗的教训有时也给我们这种误解,但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说新旧两约是这样的绝对互相排斥。在保罗讨论信心及它跟新旧两约的关系的经文里很能够解释这一点。在加拉太书三章廿三至廿五节,保罗提到“将要来的信心”,就好像是说在以前从未有过信心这一回事。但同一个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十六节起的一段经文却提到信心在亚伯拉罕一生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且是同一个信心支配着整个旧约时期。
很明显,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旧约时期的内容。【如果我们将旧约和新约的最终启示来比较,我们就不会懂得去欣赏旧约。】但是如果我们单单来看旧约本身,从旧约的角度来看旧约,我们就会看见旧约的价值。因为它在多方面预告及预表了新约。由此,【我们可以看见在神权统治之下也有真正的福音】。当日,神的子民并不是在一个没用、不能拯救、不能让人真正接触神的宗教体系中来生死。神的福音不是只在律法颁布之前及之后的启示里。福音也不只是在因律法而带来的启示里。【福音就在律法之内。其实我们所讲的律法体系也是用福音、恩典和信心来交织而成的。】特别是礼仪律法有着最丰富的恩典。每一次献祭都宣讲着神的恩典。诺斯底派(Gnosticism)不同意这一点,但这个正是旧约、保罗及教会神学的立场。
但我们仍然不要忘记在摩西体系之下关于这个福音的启示,在外形上实在带有律法的意味,而跟我们今日所领悟的福音形式有所不同。虽然这个带有福音的体系是整个神恩典体系的一部分,神却是指明当时的百姓必须遵守这些礼仪。因此,当要解说这个福音,或人要得着这个福音的时候,【多多少少会失去了某一个程度上的自由】。人是透过律法的限制来解释福音,人也是在律法的限制之下来得着福音。当时的人不可以在他们已经生存的律法范围之外来讨论福音。唯独到了新约才把这个完全的自由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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