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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与假体现的是认识与事实的关系,而“谎言”不是由真、假决定。
反驳:从人的认知和科学和实事求是以人的认识与事情发生的事实的观点看,你这句话很正确!但从圣经观点,神是真,无可否认,那么对应的假惟一判断标准就是神这个真了,无可否认,任何否认我都不接受,所以不必浪费唇舌,谢谢!所以我已经阐述完毕我两在真与假的认知不同!
这种悖论,在现实中一定会体现出现实矛盾。经常提到的例子,如喇合,接生婆的故事?遇到暴力犯罪时,可以用“说谎”保护自己?等等。 在没有解决"谎言”悖论的前提下,我们只好使用“吊诡”称呼来逃避自相矛盾的认识。古典基督教神学和科学思想的差异之处,就在与面对悖论的态度。前者踌躇不前,害怕冒犯上帝;后者勇于推陈出新,解决前人的错误。上帝更喜欢科学家,而不是神学家,因为科学家们敬重“真理”超过敬重人。前人认识总结一定正确没有错误?若是没有错误,认识清楚,为何有“吊诡”(悖论)? 吊诡既然源于不清楚的认识, 为什么不尝试突破“吊诡”的限制,以”对真理认识“为优先,而不是以有没有错误为优先。人开始寻求上帝、信靠上帝救恩的时候,是保证他的认识正确优先,还是保证他不断的寻求优先? 福音时代,得到正确知识的人,不一定可以进入天国, 可是不断寻求上帝恩典真理的人必定进入天国。
说真话也可以是“撒谎”, 说假话也可以不是“撒谎”,“撒谎”只和你的主观意图有关,与事实的真假没有直接关系的。与事实相符,是真话,是正确的;与事实违背,是假话,是错误。但是正确、错误本身不是“说谎”犯罪。事实上, 这400个先知是“诚实”的将自己感动到的“预言”告诉两位王, 而没有任何主观意图上的“欺骗”。若是根据“谎言"的定义,这些先知没有”撒谎”,虽然最后证明他们是说了“假预言”。我称这个悖论为“诚实的假先知”。
你的观点就是:与事实相符,是真话,是正确的;与事实违背,是假话,是错误。但是正确、错误本身不是“说谎”犯罪。我举一个反驳例子,自然与超自然现象。这个可以告诉我们,以事实判断真假,可以被推翻。超自然现象就是所谓神迹奇事是反自然现象的客观事实规律的存在,也就是说你所推崇的事实不是以神和真理为首是可以被推翻的。这个不稳定无法作为真假判断标准的根基造就了你对谎言,真假真正定义的摘不清前后矛盾的混乱。你要知道一点,你所谓推崇的事实不是惟一可以接受检验怀疑所最后验证肯定的恒定不变的真与正确真理!而神和神的真理却是惟一恒定不变完全可以接受任何质疑与挑战的更古不变的真理与校验判断标准存在。所以你不能以事实为根基,你只能以神和真理为根基,以神和真理为根基的事实才是亘古不变的惟一辨别标准。
那么你的纠结的问题点主要在于对待一切存在的道德上的绝对化标准评断真假与谎言,如演员演出的戏剧、电影都是“欺骗”观众,我们却推崇表演好的演员、导演,实际上他们的“欺骗”能力强。小说、漫画也是一种“欺骗”,人却可以沉浸其中获得感悟与乐趣。战争中,谋士用各种计谋迷惑对方,“欺骗”敌人上当,我们会说谋士有智慧。人的大脑用梦境来“欺骗”人,却影响、改变人的意识活动。狮子群用埋伏“欺骗”快跑的斑马;斑马用自身的条纹“欺骗”狮子的眼睛;变色龙用伪装"欺骗”猎物。如果说这一切都是“谎言”,那么造物主岂不成了最大的谎言?“伤害人”、“杀人”是犯罪。为什么律法中会允许屋主打死、打伤正在盗窃的罪犯,而不是审判他们? 为什么“大卫杀死万万”却无罪? 为什么警察执行刑罚反而彰显公义?当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律法没有禁止人使用平时“非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如武力防卫、欺骗等手段应对正在犯罪的行为。集团、国家、国度之间的争战,使用任何欺骗性的手段、策略、计谋都不受律法条例的制裁。出埃及记中的那两个接生婆、保护以色列探子的喇合,她们的行为都没有触犯律法“谎言”条例。
我来一一回答你。首先我们来论及警察执行刑罚彰显公义与真假撒谎的不同!神让摩西设立律法,律法赋予了摩西司法机构及相关执法人员的生杀定罪特权。第一你要知道神赋予了律法有生杀大权定罪的权柄。而律法由神这个统治者来制定。罗马书13章清楚告诉我们在地上的权柄也就是政府的统治的权柄是出自神的。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
所以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神将生杀大权与定罪的权柄交给了政府。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就有生杀大权与定罪的权柄。所以警察执行刑罚或者相关执法人员如法官判定人的生死定罪是有来自神的权柄的。所以是符合神的律法与旨意。可以这样说凡是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都拥有来自神所命定的旨意和符合律法的权柄
因此这个是合法的,并不涉及真假与撒谎!当然不是神用人的不是按照真理申冤罚恶的另当别论.
其次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演员演出的戏剧、电影都是“欺骗”观众,我们却推崇表演好的演员、导演,实际上他们的“欺骗”能力强。小说、漫画也是一种“欺骗”,人却可以沉浸其中获得感悟与乐趣。战争中,谋士用各种计谋迷惑对方,“欺骗”敌人上当,我们会说谋士有智慧。人的大脑用梦境来“欺骗”人,却影响、改变人的意识活动。狮子群用埋伏“欺骗”快跑的斑马;斑马用自身的条纹“欺骗”狮子的眼睛;变色龙用伪装"欺骗”猎物。如果说这一切都是“谎言”,那么造物主岂不成了最大的谎言?你将这个归于神的创造,那么我就用创世纪一节经文来回答你:创世纪第一章4,6等节不断重复一句话,神看着是好的,联系上下文圣经告诉我们起初被神所创造的和未被人类罪恶污染的一切创造之物在神眼里都是好的。演员电影小说漫画战争中的谋略是人类文明的创造物与发展物。首先这些事物本身是中性的,但是一旦沾染了人类的罪恶私欲就是神眼中不好的。创世纪说因为人的罪恶地受到了咒诅。罗马书说万物服于罪恶和空虚之下,换言之,人的罪恶污染一切原本好的创造,包括那些中性的人的创造与发展物。所以你要定性表演文学作品动物运用自身被造条件迷惑猎物涉猎,你就要首先撇开人类的罪恶。因为在人犯罪之后这些都是不洁净的。有没有罪恶是以神为标准,是不是真假和谎言是以神和圣经为标准,而不是事实!一旦表演文学作品等与人的罪恶挂上钩在神眼中就是不洁净的。表演文学作品和万物的创造之所以是好的,那是因为它们透露的是神的创造之工与智慧。文学作品表演等是一种表现的工具与手段,若是赞美神的那是好的,若不是那是坏的,万物创造也是如此!所以这里就涉及到你所提到的一个观念,神的智慧谋略和知识!
11:2 | 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 |
你的这节经文是在赞美神以神为主为唯一真神的大前提下才成立的。神创世的一切创造才可以归类在这节经文中所提到的神的智慧聪明知识谋略能力!在此你要特别慎重一点,如何知道什么才是属于这一类的智慧谋略能力呢?就算是神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以赛亚大卫虽然具备这些,可是他们还会犯罪,圣经也清楚的记录了他们的罪恶。所以当分辨他们的行为与心,他们有敬畏信靠的心但不一定会有真正这样的好行为!摩西年轻时受命带领以色列出埃及,他杀死埃及人心中原是好意是要救自己的族人,但是他的行为杀了人,触犯了埃及的法律,神让他放羊40年等那个埃及王死了,那个可以判定他死亡的埃及法老死了之后,就好像中国律法过了追溯期一样,摩西再去埃及就不会被追杀了,神也赦免他的杀人之过,所以好心不代表能发出好行为,但你不能就此否认摩西对神的敬畏与信靠。所以对待这种战争中的谋略与谎言欺瞒的区分,以及表演等文学作品,和动物的迷惑猎物是不是可以赞美神的智慧谋略,要仔细慎重加以区分!我并不是把谎言道德绝对化僵硬标准化,而是你要如何知道哪个属于神的某列智慧能力的彰显,哪个则不是!
伤害人”、“杀人”是犯罪。为什么律法中会允许屋主打死、打伤正在盗窃的罪犯,而不是审判他们? 为什么“大卫杀死万万”却无罪? 请问你知道这些条例针对的是怎样的具体细节问题与环境案件吗?如神说亚哈王是恶王。简简单单一句话背后隐藏了很多亚哈的罪恶,在列王纪上神记载了很多。四福音书有时对一件事情的记载有很多差异是从不同观点出发。这就告诉我们有时圣经尤其叙述的经文只是简单记录,并未发表过于明显的感情倾向,神只是简单一笔带过而不是详细记录所有事情的所有细节。律法都是一条一条的,但是案件却是纷繁复杂,律法就好像总纲要,但总纲要实施起来要具体落实到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务必做到公平,后来以色列人不断发展各条例,就是对总纲要一些落实的细节相关规定,总纲要是死得,但案件细节是不同复杂的,还要考虑人情缘故,所以你要灵活运用。譬如一个小偷只偷了一个馒头因为饥饿可以确定这个小偷对你的人生安全毫无威胁却被你杀死了和一个小偷因为被发现而要杀死屋主屋主只好正当防卫杀死了他,案件所展现的细节是不同的,也许前一个案例是屋主故意要杀死他呢,所以到底谁有罪谁无辜就要靠审判官的智慧神的掌管来看了。那么大卫杀死万万,首先一个前提就是大卫当时被神赋予了生杀大权定罪特权,因为撒母耳膏他做以色列的王,虽然他还没坐上王位,但膏了之后已是神眼里的以色列王,他就有这个权柄,所以只要是和神心意的,那是代神行使神对罪恶和罪恶之子的公义审判之权!不是说大卫每一次行使这权利都是符合神心意的。
当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律法没有禁止人使用平时“非法”的方式保护自己,如武力防卫、欺骗等手段应对正在犯罪的行为。集团、国家、国度之间的争战,使用任何欺骗性的手段、策略、计谋都不受律法条例的制裁。我提醒你中国律法在杀死人这一规定上,有合法的正当防卫,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之内这个是合法的,如果在神旅法规定的正当防卫之内这人是无罪的,也就是说这人的正当防卫的任何行为只要属于神律法规定的正当防卫之列就是符合律法的,可称之为谋略而不是罪恶的谎言!关于国与国之间的区分也要看是不是荣耀神的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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