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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光照的人(弗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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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以弗所书第五章8-14节

主题:被光照的人

  今天所读的这段经文,在第十四节保罗指出:“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当我们被基督光照,我们若是做了正确的回应,就如同睡着的人醒过来,就好像是从死里复活一般。

  我们在前面八至九节看见“过去是暗昧的”与“现在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要有光明的果子”,我们就知道,如今既然已经是光明的子女,就不再与黑暗有份。简单地说,就是要“醒过来”,“不要再继续与那些沉沦的人睡在死亡中!”

  今天有许多的基督徒,虽然信了主,也尝过主恩的滋味,但是却仍旧和那些不信主的人同在一伙,仍然继续一起做黑暗的事,做不讨神喜悦的事,像这样的人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睡着的人”,是需要从“死”来“复活”的人,需要被主光照的人。

  那么到底被光照的人,或者是所谓“光明的子女”,应该会结出怎样“光明的果子”呢?在第九至十节提到:“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这里的“果子”在原文也是单数,表示这是“一个”果子,却有着良善、公义等多方面的表现;这让我们想起圣灵所结的果子也是如此,是一个果子,却有九种味道: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但是在这里为何仅仅只提到“良善、公义、诚实”三方面的表现呢?其实这三方面都与行事为人像光明的子女有关,并且当我们依据这样的标准去行时,就是行主所喜悦的事了!

  我们属神的儿女,以前是活在黑暗中,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既然是光明的子女,就不要再与黑暗同伙,并且愿意去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然而我们应当如何察验呢?靠自己的经验吗?靠别人帮忙吗?不!是靠主的帮助。

  在十三节提到:“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责备”这个字原来的意思是“揭开”;意思是,把一切的事、物都“揭开来”,在主的光中照一照,只有主的真光能够照亮一切、显明一切。

  我们要求主帮助我们,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都用圣灵光照提醒我们,让我们对他有正确的回应,该醒的“要醒过来”,该悔改的“要转过来”,如此才不亏负我们做他光明子女的身份!

  弟兄姊妹,此刻我们是睡着的,还是醒着的呢?我们对主的光照是否有正面的回应?我们有没有结出光明的果子来呢?

  回应:亲爱的主,我们很庆幸成为你的儿女,并且是作你“光明的子女”。求你帮助我们结出“良善、公义、诚实”的果子,让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够讨你的喜悦、荣耀你的名。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祷读:以弗所书第五章8节:“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 经文 =================

以弗所书:
5:8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5:9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5:10  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5:11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5:12  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5:13  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5:14  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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