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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7-2-3 21:56 编辑
基督徒的“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而是因信称义。就是说按照律法看基督徒的行为,基督徒仍然是有“罪行”的;可是按照基督的救恩,基督徒在基督里得到赦免,是完全的。基督徒若是和世人一样活在律法之下,基督徒仍然是“罪人”,可是基督徒属于基督,在基督里称义,在神看来算为义人。
这样看来,基督徒乃是属灵本质称义,行为上有罪的人;而世人是属灵本质上有罪,行为上也有罪的人。基督徒属灵本质和行为有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因为救恩还没有完全成就到信徒现实生活中,这个成就过程通常称为“(实际)成圣”的过程。当基督再来时审判万民,基督的国降临到地上,那时基督徒身体复活或改变,救恩彻底成就,属灵和现实达到融合与一致。到那时,基督徒的实际生活行为才展现出完全的义,既在灵性、思想行为上都没有任何的瑕疵。
基督徒在神面前“认罪”,承认自己是罪人,因为我们看到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不完全,认识到我们需要不断的籍着悔改,回到基督里面,依靠基督生活,属灵生命不断成长。寻迷羊等异端,割裂基督徒的现实生活与永恒的关系,试图用“永恒“的地位来彻底否定基督徒现实生活的真实,造成观念和信仰上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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