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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警察说谎也是犯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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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ushujian 发表于 2017-1-11 16:28
最好查考希伯来文原文,在希伯来文原文中,就是谋杀。
另外,举个例子,假如有歹徒劫持了人质,为了保证 ...

圣经中多次吩咐‘不可杀人’,并且对待故意杀人者,也都是处以极刑。【出20:13】不可杀人。【创9:5-6】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民35:16-17】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不可杀人,这是圣经中神对全人类的吩咐,因此,这一要求也体现在了世界各国的法律中,都是同样的要求。生命权是人最最基本的权利,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权就等于夺取了他所有的权利。因此,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古训。圣经告诉我们,人不同于世界上其它任何动物,人不是动物进化来的,而是神独特创造的。动物死了就死了,啥也就没有了。但是,人死了,灵魂还是永存的,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杀人者,就是在破坏神的形象。所以,凡是真正敬畏上帝的人必定都会极其尊重别人的生命。在神看来,杀人是犯了严重的罪行,即使这人能逃脱法律的审判,他也逃脱不了末日神的审判,正可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可杀人,这是一个普遍的大原则,但是,圣经中也允许有例外情况,在三种情况下,即使杀了人,神也不算为有罪:
    1.正当防卫:
    【出22:2-3】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这里提到的第一种杀人不算为有罪的情况就是正当防卫,圣经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如果贼夜里挖窟窿去人家偷东西,被打死了,打死他的人不算为有罪。但是,若是白天他去偷东西,也同样被打死了,打死他的人就算为有罪了。为什么夜里打死就不算有罪、白天打死就算有罪呢?古时候没有电灯,要点着油灯很不容易,甚至连火柴都没有,要靠火石刀非常费劲的去点。所以,发现贼之后,不可能先去点着灯,然后,看清楚了,再去躲着要害部位打贼。一定都是在黑窟里拿到什么就用什么乱打,打哪儿也不管了。听到贼乱喊乱叫,辟哩噗通也不敢停手,就怕贼趁机,反把自己杀死趁夜色逃跑。到了早晨,城中的首领、长老过来一看,贼已经被打死了,打死他的人不算为有罪,这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贼是白天来偷,打他的时候可以避开要害,而且观察到贼已经失去反抗能力时,应该及时停手。再加上,白天一吆喝,四围的邻居们也很容易过来帮忙,一般都可以避免打死人。如果白天打死人,就有故意之嫌了,这就防卫过当了,审判官们会根据情况酌情量刑。
    2. 正义战争:
    【撒上23:1-5】有人告诉大卫说,非利士人攻击基伊拉,抢夺禾场。所以大卫求问耶和华说,我去攻打那些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耶和华对大卫说,你可以去攻打非利士人,拯救基伊拉。跟随大卫的人对他说,我们在犹大地这里尚且惧怕,何况往基伊拉去攻打非利士人的军旅呢?大卫又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回答说,你起身下基伊拉去,我必将非利士人交在你手里。大卫和跟随他的人往基伊拉去,与非利士人打仗,大大杀败他们,又夺获他们的牲畜。这样,大卫救了基伊拉的居民。
    非利士人是以色列的宿敌,常常侵略以色列,抢夺以色列的人口、土地、牲口,这一次,又来攻击基伊拉,抢夺我们的禾场,大卫当时正在逃避扫罗的迫害。一方面大卫的活动不能公开,免得暴露自己,扫罗就会派兵来捉拿他。但是,另一方面基伊拉人正在受到非利士的抢夺,大卫又不能见死不救。这时,大卫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他说:“你起身下基伊拉去,我必将非利士人交在你手里”。也就是说,这一仗是上帝让大卫去杀敌的。结果,神确实也是帮助大卫大大杀败了仇敌。我们从大卫的一生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卫很多次打仗都是按照神的吩咐去杀敌,抵御外来的侵略。他杀歌利亚也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还有摩西出旷野路上杀亚玛力人、约书亚杀死迦南人……。这些杀人,都不能算为有罪。这是正义的战争,是在保护自己的土地和百姓或是按照神的吩咐审判罪恶。
    确实有些基督徒会以十条诫命中有一条就是‘不可杀人’为理由,认为只要打仗必定就会杀人,所以,他们认为基督徒绝不能参战。他们甚至天真地相信,敌人侵略过来时,基督徒们只要祷告、唱诗,上帝就会派天使帮他们杀死所有的敌人,圣经中确实也有过类似的事例。这种解释显然没有考虑到‘不可杀人’这条诫命的适用范围与某些经文发生的背景。十条诫命中的不可杀人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无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否则杀人者是犯了当死的罪。但是,圣经也告诉我们,有三种情况的杀人不属于犯罪。‘正义战争中对敌人的消灭’就是其中一种。上帝派天使帮希西家杀了敌人,却没有同样派天使帮大卫、帮摩西、帮约书亚、帮基甸……去杀死敌人,因为当希西家的时候,以色列连2000个能派出去打仗的人都找不到了。所以,不能以特定情况下的一个特例,就认为神会用天使帮助所有的神的百姓杀死敌人。
    还有的基督徒认为‘圣经告诉我们,应该打左脸、给右脸,别人要你的里衣,我们应该把外衣也送给他’。如果我们要是与敌人发生了战争,那不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吗?这怎么能体现基督徒的爱与包容呢?这种理解,是犯了忽略了经文适用范围的毛病。‘打左脸、给右脸,要里衣,给外衣’的要求只适用于个人之间的关系,不适用于集体或国家。即使是适用于个人的时候,也不是无原则的死守字面,还要有诸多其他限制配合才行。如果将这个要求应用于国家,那简直是愚蠢至极了。如果日本强占了中国的东三省,难道我们还要把华北、华东也主动送给他们才是体现了基督的爱吗?作为国家,我们每个公民有责任保护全体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站在集体利益的角度不是就一点不讲包容了,我们也可以尽最大努力包容。但是,包容的程度与个人利益受损的包容程度是不一样的。作为个人你可以讲爱啊,包容啊!正如从大卫身上,我们一方面看见他为了全以色列百姓的利益,常常经过祷告神之后,按照神的指示与敌人打仗,上帝也帮助以色列人消灭敌人。但是作为个人,大卫宁可被扫罗伤害乃至追杀也不去报复扫罗,这才是应该实行‘打左脸、给右脸’的要求。
    虽然大卫每次杀敌都是经过祷告上帝的,也是上帝帮助他打赢的正义的战争,神不算他为有罪。但是,杀死侵略者也毕竟还是杀人流血了,因此,建圣殿的工作上帝不让大卫来做,而是让他的儿子所罗门来做。只能说杀死敌人也是很遗憾的事,最好不要有战争,家家都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乐业。但是,侵略者非常凶残,若不杀死他们,就会有更多善良无辜的百姓被他们杀死,所以,又不能不被动迎接战争。
    3.法律审判:
    【出21: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犯了严重罪行的,按照法律可以治死他们。但是,任何个人不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没有这样的权力,只有国家的权力机关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审判,在对严重犯罪者在执行审判的时候,可以杀死这些罪人,不算是犯杀人的罪。有些国家,没有死刑,他们认为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那么,在这些国家里,对犯了严重罪行的那些人,只是根据他们犯罪后果的程度,不断累积他们坐监的年数,有些犯人可能就会被判几百年的徒刑。在犯罪率不高的国家,并且也有足够的资源能一直照料这些罪犯,这个方法也可行,反正限制了罪犯的自由,他们也就不能再继续危害社会了。但是,对待犯罪率高的国家,如果再没有信仰的约束,人性丑恶的一面表现到极致,保留死刑是对严重罪行的一种威慑,那么,对严重犯罪分子使用死刑,也不违反圣经。
    除了以上这三种情形下杀人不算为犯罪以外,圣经中还有一种情况,杀了人也不用偿命或坐监,那就是——过失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虽然不用坐监,但是,却要逃到逃城里生活,等于说,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失去了一些自由,直到本届大祭司死了之后,他们才可以重新完全恢复自由。
    【申19:3】要将耶和华你神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致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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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4 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newman 发表于 2017-1-17 10:49
在埃及的收生婆,还有住在城墙上的拉赫。都撒谎了,为什么会蒙神纪念祝福呢?

是的,照这样看来,卧底撒谎也一样能蒙神的纪念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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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7-1-22 03:41
虽然科学与宗教都是“求真”,但是它们在根本认识方法上还是有所区别的。科学重要的是具有怀疑精神 ...

神是科学,这一句话足以表明一切。科学的怀疑精神本人认为根源在于人的有限和对科学无法彻底完全明白再加上罪恶。所以就像地球是圆的还是宇宙的中心?当科技不断发展而更多真相就会一一被揭露。所以科学不断被推翻被发现被进步被建立。其本质在于人是被造者或者说是神充满科学的智慧的创造。作为被造者永远不会完全掌握神的科学与智慧。只有不断发现不断进步。而怀疑精神有利于有助于促进人类探索的精神与热情。仅此而已。对于圣经所记载的任何神迹,我都认为那是属于神的科学的智慧,是超越人的知识与科学与智慧的。从神是科学与智慧而言,神的任何一句话所造成的在人认为的神迹奇事绝对是有着神的智慧与科学。总结我个人经历而言,我以前是个信奉科学反对迷信主义者 ,然而自从我信了耶稣,发觉信耶稣比以往任何时刻都反对迷信坚信科学。这里我相信并接受圣经里任何的神迹奇事,正如神所说,我的话是智慧,所以我坚信神的神迹其中从人看来是不可思议 ,从神而看是一种神的科学与智慧。神的神迹奇事与人的神迹奇事完全不同,神的神迹奇事不是迷信,是真实,是出自神真实的话,是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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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我认为神的话以及属于神的话都是真话,除此之外假话。

再次我要区别一下,圣经多次说神断不会说假话。有时圣经记载神允许说假话,如某王事件,理解此种矛盾情况,要掌握当时经文事件背景情况。要明白神为什么允许。某些矛盾情况是有其特定情景。
譬如一个非常坚信妈妈话的孩子,妈妈生气说你去死你就去死吗?那是妈妈的气话。上帝也会说讽刺生气的话,我所说的神的话是真话,是指神所说的一切真理,如重生创造等,不包括这样的话。

那么属于神的话,包括圣经所记载的,任何宣扬圣经真理的话和因圣灵感动而说出当事人也许并不明白的话。

还有圣经之外的神的话。如神对天使所讲的对万物所讲的并未记载于圣经的,包括天使等任何生物所讲属于神的话。

再次郑重提醒,神对人所讲的话一切记在于圣经,任何出自人口的不符合圣经均不是神所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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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归来滴小花 发表于 2017-2-21 12:06
神是科学,这一句话足以表明一切。科学的怀疑精神本人认为根源在于人的有限和对科学无法彻底完全明白再加 ...

   
“神是科学”, 这句话我不同意。 科学只是人对于世界和存在的一种认识和方法。

其它的,等我有空了再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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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认为科学在于解释和预测,有些人认为科学通往终极真理,有些人干脆认为就是终极真理,人各有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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