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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aron12312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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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性,这个撒玛利亚妇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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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aaron123123123 发表于 2016-12-12 09:27
说“午正”可能是早上,原由是约19章14节的“午正”彼拉多审问耶稣的时候,一般都以为是早晨六时,请老仓兄 ...

1. 时间虽然是小事,却是佐证。
    你不能把起床时间算成开始睡觉的时间吧。彼拉多开始审问耶稣是在早上,可定罪的时间是接近正午。这期间还有好多事件和活动,不可能1个小时就搞定吧!难道彼拉多和那18个牧师都是一个学习班的?

    那个女人中午打水,这时间上就反映出一些问题。一般人打水时间是在早上,早上水质好,井水深。经过一上午的取水,井水浑浊,水量少。打水是当时很重要的一个生活安排,若不是特殊原因,那女人这个时候单独打水,除了为避开人群,也反映那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卑贱。
     没有丈夫的有三种女人:少女,寡妇,离婚的淫妇。
     显然,少女有父母兄弟,为一家人取水,是不会赶这个点的。就只剩下寡妇和淫妇可选。

2. 从回答上看这个女人的身份。
   耶稣对女人说,叫你丈夫来。如果女人是寡妇,寡妇会说,“我丈夫已经去世了”,或者说“我现在一个人过”,表明自己的身份,而不会用“我没有丈夫”,这种引人歧义的回答。虽然“我没有丈夫”本身没有错,可是这句话一般用于未婚少女,隐含的意思是“我还没有结过婚”。 寡妇不会用少女的口吻回答, 另外,寡妇是没有“未婚夫”这种称呼的,只有少女订婚才有“未婚夫”说法。排除的寡妇,就只剩下离婚的淫妇了。从耶稣的指证看,这个女人也不是寡妇。死了一两个丈夫有可能,可是连死了三四任丈夫,还有男人敢娶这种寡妇,一定是个奇葩。可见,那女人平时是很会伪装自己,所以才能结、离过五次婚,还能勾搭新的男人。
     那女人如此回答,就为的是隐瞒自己糟糕的婚姻生活。耶稣指出那女人的婚姻的真实情况,这对于一个外来的犹太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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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16-12-16 09:41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12-14 19:44
1. 时间虽然是小事,却是佐证。
    你不能把起床时间算成开始睡觉的时间吧。彼拉多开始审问耶稣是在早 ...

只 说说 1 吧?


主耶稣曾有约6个小时被活活地钉在十字架上 ····   


马可福音 15:25  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时候。

“巳初”说的是上午9点吧?

新译本   他们钉他十字架的时候,是在上午九点钟。

   约19章14节的“午正”,应该不是“中午十二点”(这时候,主耶稣还被钉在十字架上),也不会是“下午六点”(这时候,主耶稣已经被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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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你前面提到约翰福音可能用的罗马时间的第六时,你认为罗马时间的第六时就是早上6点,我告诉你罗马第六时乃是“下午六点"。约翰福音的”第六时(午正)”用的是犹太时间,而不是罗马时间。

      关于耶稣钉十字架的具体时间,马可福音的记载和其它福音书的记载是有冲突的。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耶稣钉十字架是接近中午。为了解决经文之间的冲突,你毫无根据的把约翰福音的“约有午正(第六时)”算成马可福音的“巳初(第三时)”。然后,你再把所有约翰福音中的“午正”都当成是“第三时”,帮助解决你对约翰福音第四章时间的判断。无论是在耶稣钉十架时间上冲突的经文,还是在约翰福音第四章的时间确定上, 你都是错误的。这反映你逻辑思维推导上一惯的错误,至少你缺乏对逻辑思维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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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7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把一篇选自《圣经难题选编》的解释贴出来, 你自己看吧。
学者有些时候未必就是对的!
一般看谁编的故事更没有漏洞............,但是实际上,猜想成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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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哪个时辰被钉? 〗
  马可十五25记载耶稣在星期五的「第三时」(已初)被钉;约翰十九14却说耶稣在「第六时」仍在接受审讯(约有午正),即是说,耶稣被钉的时间更晚。约翰十九14有如下记载:「那日是预备(paraskeue)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你们的王。」从这段经文看来,马可与约翰之间必有一人犯了错误,或许经文抄传过程中起了讹误;又或者,是约翰所依循的计时系统,与马可的有所不同。  
  在此应指出,马太、马可与路加所用的计时系统是相同的,因第三卷福音书都记载,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后,遍地都黑暗了,这情况由第六时维持到第九时(经文记载「由午正到申初」),到耶稣咽下最终的一口气为止(参太二十七45;可十五33;路二十三44)。所有学者均承认,符类福音中的时辰是由日出时开始数算的,即是早上六时算作「第一时」。故此,耶稣是在上午九时被钉上十字架,遍地黑暗则由中午十二时维持至下午三时。  
  关于耶稣被钉的时间,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显然是互相冲突。古时的释经家,透过经文校正的方法亦不能妥善地处理这个问题。优西比乌(Eusebius)指出,经文中的「三」是用字母大草的gammma来表示,「六」则用一个digamma表示(这字母有点像英文的F),抄写员抄写这段经文时,就将「三」改抄为「六」。然而,这个意见没有真的解决了问题,因为约翰十九44并非指出耶稣被钉的时间,而只是记载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纵然如此,很多着名学者仍支持这个校正的方法(例如Beza,Bengel,Alford,及Farrar);其实,这种方法不适用于约翰十九44的情况里。  
  假如我们了解约翰记时间是依罗马官方的计时系统,那么,关于耶稣被钉十架的时间问题,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之间,其实就没有冲突存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罗马官方是由午夜开始数时辰;老皮里纽(Pliny   the Elder)有如下观察:「不同国家,对于时辰有不同的观察,巴比伦以两次日出之间为一日,雅典视两次日落之间为一天;安布利亚(Umbrians,义大利中部一地区)由中午计算到中午;至于罗马祭司,却与埃及人及希巴克斯(Hipparchus,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天文学家)一样,由午夜开始计算到午夜。」(Natural History 2.77)罗马人计时方法亦由墨高庇(Macrobius,Saturnalia l3)支持:「一天的清晨,就是罗马人所宣告的,由午夜开始数算的第六时」(古人只将日出与日落之间,分为十二段相等的时间,称为horae,而不理会一年中的四季)。故此,罗马人所谓的上午六时(亦即是我们现在的上午六时),若照雅典及希伯来人的计算方法,就变成第一时。耶稣在上午九时还接受彼拉多审讯,随即被引往各各他,钉上十字架。了解在计时系统上的歧异后,约翰福音的时间便与符类福音所记的和谐一致了。
  然而,我们接着就会发问:「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作者有着相同背境,为什么他会采用罗马人的计时系统呢?」要了解这条问题,就得理解约翰福音成书的时间,以及当时的背景。麦祈仑(McClel-lan)指出:「约翰于以弗所写成约翰福音,此地是罗马省亚西亚的首府;故此,约翰极可能应用罗马官方的计时系统于其福音书中。事实上,约翰的确有引用这系统;所以,约翰所指的一日是直至午夜为止的;参约十二1,二十19(McClellan,Christian   Evidences,1:741)。
  从约翰福音二十19可知,约翰记载耶稣首次向门徒显现,是在约翰马可家中,当时正是七日的第一日,在较晚时刻(opsia)。这节经文,恰可证明了约翰的计时方式;纵然耶稣这次显现发生在日落之后,但约翰也没有照巴勒斯坦的计时方式,将显现记载为发生于第二天开始之时。(两个门徒开始从以马忤斯路上折回时,刚刚是日落,他俩必定要待晚上才抵达约翰马可家中,向十一个门徒报告他俩的经历;这正是耶稣向十一门徒显现之前。)由此,约翰应用罗马计时系统便得以证明属实;其中原因,就要追究约翰福音的成书地点及时间  ——学者推断是在以弗所,公元九十年或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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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16-12-19 09:38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12-16 20:11
因为你前面提到约翰福音可能用的罗马时间的第六时,你认为罗马时间的第六时就是早上6点,我告诉你 ...

1· 实际上,我根本不懂得”罗马时间、犹太时间、或是希腊时间“,我只是看到有的释经资料是这样在说的,引用一下。
2· 我的落点只是在”约翰福音中有二个午正“上。 约翰福音中的二个午正时间,想必具体的时间应该是一致相同的。不然,乱套了。
3· 约19章14节的午正,一般都以为是早上6时,都以为是可以根据主耶稣被审问、被钉十字架的时间,来推定的。
4· 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间,一般都以为是上午9点至下午3点,六个小时左右时间。这也是可以由彼拉多审问、兵丁戏弄,背负十字架到髑髅地,被钉在十字架上,十架七言(前三言也是有情节过程的,是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等推论的。若是彼拉多审问也是在午正时间,真正的中午12点,则走路背负十字架到髑髅地,被钉十字架上,十架前三言等,都要压缩在午正这个时间点上,不合理,不合逻辑。而且,午正开始,天突然间黑了,天黑了,有些事情情形就做不了了。

5· 说“关于耶稣钉十字架的具体时间,马可福音的记载和其它福音书的记载是有冲突的”,这话恐怕是要慎重些说才好,这不仅是在否定释经了,这也是在否定、怀疑圣经经文本身了,至少是在怀疑圣经有翻译的问题了。
6· “在其他福音书的记载中,耶稣钉十字架是接近中午”吗?若是按此种说法,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间,只有三个小时左右了?

7· “为了解决经文之间的冲突,你毫无根据的把约翰福音的“约有午正(第六时)”算成马可福音的“巳初(第三时)。然后,你再把所有约翰福音中的“午正”都当成是“第三时”,帮助解决你对约翰福音第四章时间的判断。”
    这个,还真的没有,我没有把“马可福音的“巳初(第三时)”当成是“约翰福音的约有午正(第六时)”。我是提出怀疑,彼拉多审问耶稣时的那个午正,是不是应该是早上六时?仅此而已。(当然,也延伸至约4章午正的具体时间问题。)
   马可福音的“巳初(第三时), 是早上9点,这是中文圣经的直接翻译。

8·”无论是在耶稣钉十架时间上冲突的经文,还是在约翰福音第四章的时间确定上, 你都是错误的。这反映你逻辑思维推导上一惯的错误,至少你缺乏对逻辑思维的训练。“
   研究这个,超出了我的认知。我慢慢再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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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16-12-19 10:21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12-17 00:36
我把一篇选自《圣经难题选编》的解释贴出来, 你自己看吧。
学者有些时候未必就是对的!
一般看谁编的故 ...

   ”在此应指出,马太、马可与路加所用的计时系统是相同的,因第三卷福音书都记载,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后,遍地都黑暗了,这情况由第六时维持到第九时(经文记载「由午正到申初」),到耶稣咽下最终的一口气为止(参太二十七45;可十五33;路二十三44)。所有学者均承认,符类福音中的时辰是由日出时开始数算的,即是早上六时算作「第一时」。故此,耶稣是在上午九时被钉上十字架,遍地黑暗则由中午十二时维持至下午三时。
  
  ”假如我们了解约翰记时间是依罗马官方的计时系统,那么,关于耶稣被钉十架的时间问题,约翰福音与符类福音之间,其实就没有冲突存在。有确实的证据,证明罗马官方是由午夜开始数时辰;老皮里纽(Pliny   the Elder)有如下观察:「不同国家,对于时辰有不同的观察,巴比伦以两次日出之间为一日,雅典视两次日落之间为一天;安布利亚(Umbrians,义大利中部一地区)由中午计算到中午;至于罗马祭司,却与埃及人及希巴克斯(Hipparchus,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天文学家)一样,由午夜开始计算到午夜。」(Natural History 2.77)罗马人计时方法亦由墨高庇(Macrobius,Saturnalia l3)支持:「一天的清晨,就是罗马人所宣告的,由午夜开始数算的第六时」(古人只将日出与日落之间,分为十二段相等的时间,称为horae,而不理会一年中的四季)。故此,罗马人所谓的上午六时(亦即是我们现在的上午六时),若照雅典及希伯来人的计算方法,就变成第一时。耶稣在上午九时(?)还接受彼拉多审讯,随即被引往各各他,钉上十字架。了解在计时系统上的歧异后,约翰福音的时间便与符类福音所记的和谐一致了。“

   ”耶稣在上午九时还接受彼拉多审讯,随即被引往各各他,钉上十字架。“这句是从哪里推论来的?
    应该是”耶稣在上午六时还接受彼拉多审讯,随即被引往各各他,钉上十字架。“吧?这应该是笔误吧?

   ”所有学者均承认,符类福音中的时辰是由日出时开始数算的,即是早上六时算作「第一时」。故此,耶稣是在上午九时被钉上十字架,遍地黑暗则由中午十二时维持至下午三时。“  ?
      应该是”早上六时算作「第零时」“吧? 这有点像我们现在24小时制的”第0点,即第24点“一样。

    这不就是在说,约翰福音19章14节的午正(第六时),就是我们所说的”早晨6时“吗?
    这不是与我所想、所说的一致吗?这不是在证明,我所说的”约翰福音19章14节的午正正是早上6点!“是对的吗?
    那么,约翰福音4章中撒玛利亚妇人打水时的午正,也应该是早晨六时吧? 这本来就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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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6-12-21 04:34 编辑
aaron123123123 发表于 2016-12-19 09:50
”在此应指出,马太、马可与路加所用的计时系统是相同的,因第三卷福音书都记载,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 ...

      约翰福音在记述和观念上,与其它三个福音书有所不同,有些学者将其它三个福音称为同观福音或者符类福音。然而,几乎没有学者会认为约翰福音采用一套与其它福音书完全不同的时间、历法。
因为
        (1)如果约翰福音采用罗马时制,那么,他如何记算犹太人的安息日?  因为犹太人的安息日是按照犹太时制计算,难道约翰每次都要心中做个时间换算不成?况且,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叙事中谈到的时间肯定都是犹太时制,难道说约翰还得换算成罗马时制?
            对于一个严格长期按照律法条例生活的犹太人,即使在外邦居住,肯定也遵照犹太人的生活、礼拜、作息规律,假定约翰常住以弗所以后,就按照罗马人的生活方式,我不知道这从哪里找到的依据?

       (2)即使约翰福音使用罗马时制,也不能解决两卷福音书中,耶稣钉十字架的时间冲突。约翰福音,耶稣最后定罪时间是"接近第六时”,按照罗马时制就是早上6点。那文章中的学者认为“六点”是开始审判,这又和约翰福音的记述顺序冲突。按照约翰的叙述,第六时,已经定罪,审判结束。早上6点就完成审判明显极不合理。另外,行刑地点--髑髅地就在耶路撒冷城墙边上,距离很近,约有1里路,行刑路上却耽搁2个小时,这显然是极不合理。

      (3)如果约翰福音使用罗马时制,那书中所有时间都应该是罗马时制。可是如果按照罗马时制,约翰福音另外几处时间,1:39、4:6、4:52,明显和当时的情形对不上。例如1:39,申正(第10点),两个门徒问耶稣住哪里,耶稣说你们来看,那天他们就住在一起。按照罗马时间,上午10点碰面就问别人住哪里,然后一天都呆在住所,显然不是一个合理的方式。4:6,撒玛利亚的妇女变成早上6点打水,耶稣和门徒必须得半夜赶路,门徒早上六点去城里买吃的,这时间安排的简直就是现代生活,起码的古代生活常识都没有。4:52 ,大臣的时间安排也是极不合理的,第7点(未时,罗马时制早上7点)着急往回赶,30几公里,居然20多个小时都没有赶回家,第二天还在路上。好歹是官宦人家,没有马总有驴吧,这个速度难道也是为了满足学者们的猜测。
       这几处时间使用犹太时制,才合理。
      
      那么,学者认为约翰使用罗马时制的依据20:19节中,“那日晚上”,“晚上”原文是“将尽”,意思就是太阳马上落山,下午5点接近6点,而不是晚上6点以后。门徒应该是从第一日下午5点后开始,门徒就聚在一起讨论耶稣尸体消失、妇女看见耶稣复活的事情,显然这个聚会不会是短时间结束。以马忤斯赶回来的两个门徒回来时,遇到门徒们还在聚会,就在会上见证基督复活(参见路加福音24:33)。而不是像学者认为的那样:两个门徒回来以后,门徒们才开始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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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16-12-21 08:55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6-12-21 04:27
约翰福音在记述和观念上,与其它三个福音书有所不同,有些学者将其它三个福音称为同观福音或者符类 ...

仔细看过上面所举的内容,说得有些道理在。仓兄研究得透彻。
也是在考虑 “合情理、合逻辑” ···
以前也曾关注到约20:19“...将尽”(英文)经文。


问题是,彼拉多审讯结束的时间若是已经是午正即中午12点的时间,这一下子就把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间完全改变了。
恐怕难以接受。
马可记述,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间是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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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aaron123123123 发表于 2016-12-21 08:19
仔细看过上面所举的内容,说得有些道理在。仓兄研究得透彻。
也是在考虑 “合情理、合逻辑” ···
...

按照4卷福音书的描述,耶稣钉十字架的时间应该接近中午。
    (1)四卷福音书,都描述了共同的天气异常现象,天黑的时间是从午正到申初。也就是当耶稣钉十字架开始,天气就开始异常。若是9点钉上十字架,天和日丽,到中午12点突然天变黑,这“天黑”就和耶稣上十字架没有紧密关系。
   (2)路加福音记载,正当同钉的强盗讥诮耶稣时,时间正当“午正”。若是3人已经挂在十字架上流血2、3小时,强盗们还有力气、口水讥诮耶稣,显然有点离谱。
   (3)使徒约翰应该非常熟悉马可福音,约翰福音写作时间晚于马可福音,他写约翰福音本来就是为了补充其他福音书没有的内容,他也亲眼目睹耶稣上十字架过程,不可能明知时间不对,还要如此记载。从时间上看,约翰福音的时间得到其他福音的支持比较充分,也更加可靠。

对于冲突,可能的解释:
    可能一:马可福音是最早的一卷福音书, 那个时间有可能是抄写的错误。马可福音最后一章,最后一段话也是有争议的,有些抄本是没有的。许多学者是支持这种说法的。可是如何确认是“抄写错误”呢? 因为没有可以参照的古老抄本,所以这种可能缺少直接的证据。
    可能二:2000年前,古代人的计时工具日冕、水钟非常粗糙、落后,也没有随身携带的计时工具,时间观念没有现代人那么准确。福音书中出现的“钟点”不能理解成精确的时间,而是可能表示一段比较宽泛的时间。例如,福音书中,经常出现的“第3点”,可能就是上午的代名词,“第6点”表示中午, “第9点”表示下午. 若是时间介于两个相近'时钟‘之间,则任何一个时钟都是可以表示的。根据这种猜测,我估计耶稣上十字架的时间是在10-11点。但是这也没有太多根据,毕竟圣经中还有其他时钟点,或许表明更加细致的时间划分。
    可能三,约翰福音用了罗马时制。我前面已经论述这种解释可能引起更多的冲突,尤其是对约翰福音自身经文的解释矛盾,在这些矛盾没有澄清前,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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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的是,为什么通篇都只有“淫妇”,只指责女人。却不去指责男人娶几个老婆,那不也是应该叫“淫夫”么!
从头至尾,都只是一个男权的社会罢了,女人还不但从来没有地位,还不得不为人类的堕落而背上“因为吃了果”的罪名

做男人真好啊,可以恣意指责女人,自己还一点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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