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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惩戒(林前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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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0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哥林多前书第五章9-13节

主题:施行惩戒

  当我们读今天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会产生一个困惑,就是对于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不是要挽回吗?不是要有爱心吗?为什么要把人赶出教会呢?

  我们应当要留意使徒保罗在这里所提到关于哥林多教会的状况,首先我们看到这些在教会中被称为弟兄的人到底做了些什么样的事呢?是“行淫乱的、贪婪的、拜偶像的、辱骂的、醉酒的、勒索的”,这些事都是显而易见的罪行,是很明显的罪!不是偶然为过犯所胜,乃是已经到了任意妄为、明知故犯的地步!

  这是属于得知真道后,故意犯罪的人,因此,在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照着神的定规,这样的人是践踏神的儿子,把成圣之约的血当作是平常的,亵慢了施恩的圣灵,赎罪祭就再也没有了!这是为那些心里刚硬、不愿悔改的人所宣告的审判!

  所以使徒保罗所说的,不可相交的对象乃是这些在主内却故意犯罪的人。相交是互通有无,若是已经是硬了颈项、不愿意悔改的人,就要远离他们,免得受到坏的影响!并且教会要对这样的人做处置,或许当他被赶出去之后,看见自己的罪行是与神的国度远离的,就能够繙然悔悟、再一次悔改归回到神的面前!

  故此,我们互为肢体的弟兄姐妹们,要留意我们当中是否有软弱的弟兄姐妹们,要趁着他们偶然被过犯所胜的时候挽回他们,千万不要到了硬心、不信、无法回头,就为时已晚了!

  在教会当中施行惩戒是极不得已的,将人自基督的身体中赶出去是何等伤痛的一件事,没有人会觉得很开心、很喜乐的!但是这就好像我们的身体,一但发现了癌细胞,就必定要作切除、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否则一旦蔓延开来就不可收拾了!

  我们要为主的教会作守望者、作劝戒者,千万不要到了有一天必需作审判者,那是何等的悲痛啊!求主保守他自己的教会,免于滑跌、免于污秽、免于败坏,让我们也透过儆醒的祷告与关怀,让我们的教会平安、健康。

  回应:亲爱的主,求你保守教会的弟兄姊妹们,让我们可以胜过一切的试探,不让任何的情欲、败坏的行为来辖制我们!

  祷读:希伯来书第十章26-27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 经文 =================

哥林多前书:
5:9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5:10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5: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5:12        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
5:13        至于外人,有 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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