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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罗马书五章12-21节
题目:主的恩典大过罪
在人的生命中,罪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亚当和夏娃是世界上最早的人,亚当是人类的代表,人的先祖在自由意志中选择了违背神,于是从亚当和夏娃开始,罪恶的权势就进入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当中,一代又一代的人都活在罪恶之下。
罪的结局带来死亡,人无法胜过肉体的衰败,不仅肉体的生命有死亡的一日,死亡更重要的意思,是表达出人与永生神之间产生隔绝。
罪并不是神造成的,罪其实是人自己选择的结果,也许在律法颁布之前,我们没有律例条文可以知罪或是定罪,其实在有律法之前,人早已经活在罪恶里了,因为罪不只是犯了律法,只要是违背神心意的,都是罪。
但是感谢神,与神隔绝并不是神造人的心意;罪如果成为人与神之间最大的拦阻,爱我们的神就定意要改变这个情况,一个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要除去人的罪,而且是永远地除去。
亚当代表的是旧造之人,在亚当的软弱失败之处,神使耶稣基督成为新造之人的代表,透过耶稣基督改变人深陷罪中的问题。
感谢神,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神子降世为人,所以耶稣当然比亚当更大,而耶稣所代表的正是神丰盛的慈爱及怜恤。
只因亚当一次的犯罪,人就永远落入罪中了;而千百年来人所累积的罪恶,神却使用耶稣基督的宝血,一次就完全洗净,可见神的恩典是多么浩大!
罪与死曾因为亚当的过犯而在人的生命中作王掌权,而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难道不是比罪恶更大吗?基督耶稣不是也应当在我们重生得救之人生命中作王、掌权直到永远?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我们是否有愿意的心,将生命的主权交托于神,好让耶稣基督作我生命的王呢?让耶稣作王的意思就是我们要凡事顺服基督,愿意选择主的心意作为我的决定,当我们愿意如此行,就必然活在神的心意里,神的恩典必然多而又多。
回应:亲爱的天父,我们既蒙主的救赎得以脱离黑暗权势,我们生命的主权就属于你。求主帮助我们在恩典中刚强站立,胜过罪恶的试探,能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在这世代为主作见证,见证神恩典的浩大。
祷读:罗马书五章15节:“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经文=================
罗马书:
5: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5: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5: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5: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5: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5: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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