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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斗弟兄 于 2016-7-17 11:14 编辑
基督徒常称自己是蒙恩待怜悯之人,这句话有时会让人误以为基督徒都是一群软弱无助、拿着神当着心灵拐杖的人。人总是愿意将万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希望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人定胜天」是一般人最常见的人生态度。然而在圣经中我们却看到了一群人,称自己为蒙神恩待怜悯的人。这是什么意思?他们是唯唯诺诺,深怕自己的命运落入可怕的境况、无法掌握?还是他们知道,有一位至高的神,祂在我们身上有最美好的旨意。他们愿意顺服神,活出神在他们身上的心意?让我们一起来看罗马书第九章14-26节。
神主权下的怜悯与任凭
「14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么?断乎没有!15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当我还在读高中时,有一次全班在学校欣赏一部电影,就是「十诫」。看完后有一位同学心中愤恨不平的说出:这位耶和华神实在太残忍了,只让自己的子民得到保护,却让惩罚都临到了无辜的埃及人,他绝不信这种霸道的神。我当时还没有信主,虽然很喜欢这部片子,却对同学的评论无言以对。神为何只保护以色列民,却降灾在一群埃及人身上?神是公平的吗?这是个我无法理解的问题。我们心中最在乎的就是公平的问题,俗话说:不平则鸣。连小孩子心中都有公平的观念。如果父母亲对他们的处置不公平,他们马上就会发出抗议的声音。本段经文也是提出了同样的问题:「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么?」
保罗为何会提到这个问题?这段经文是接着前面的问题,在第9章6节,以色列民提出了:神的应许落空了吗?以色列民多数不信主耶稣,难道神放弃了他对以色列民的应许了吗?保罗说绝对没有。因为神拯救的方式本来就是拣选一群属祂的人,神与这群人立约,神要做他们的神,他们则要做神的子民。这个约一再地被重申,维系着神子民与神之间的关系。当人自己背约,神仍然信守所立的约,只不过蒙应许的对象就是守约的以色列民。那些背约的人自己把自己排除在圣约之外,不能得到神的应许。正如神拣选以撒、却没有拣选以实玛利;拣选雅各,却没有拣选以扫。这都是出与神至高的主权,和全知的智慧。这样的拣选的方式,很自然的会让人质疑神拯救的公平性。
接着在第14节,保罗回答另一个反对他的意见:神按照自己的主权拣选「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么?」这里的意思就是:难道神是不公义的吗?期待的答案非常明显。保罗用十分强的语气说「断乎没有」。保罗拿什么原因来为神辩护?他举出出埃及记的一句话:「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句话怎么能说明神是公义的?让我们来看这句话在出埃及记中,神说这话的背景。
在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后,常常显出对神的悖逆。当摩西上西乃山领受神的律法时,百姓竟然在山下拜金牛犊。这事引起神的愤怒,除灭了当中的恶人。神在愤怒之下,不再与以色列民同行,引他们进迦南地。因为神说:「你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恐怕我在路上把你们灭绝。」(出33:2)摩西在神面前为以色列民恳求。求神不要放弃这群他所拯救的子民。神恩待摩西,因为摩西在耶和华眼前蒙了恩。当摩西向神求荣耀说:「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耶和华就说出:「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摩西向神求看祂的荣耀,神却向他显出恩慈。因为神的荣耀正在祂的恩慈里显明出来。神若要显明祂的公义,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要在罪恶中接受神的审判。然而神并没有按照他们的罪孽待他们,反而是赦免他们的罪。我们这群罪人在神的荣光之下是站立不住的。神深知如此,所以对求见荣耀的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 神经过摩西时将他藏在磐石穴中,并用手遮盖他的眼,仅让摩西看见他的背。这是神对摩西的怜悯。
我们这群犯了罪得罪神的人,在神公义的标准下全应该接受审判的命运。然而我们今日竟然得以存活,还有机会能听闻福音,得知神救我们的心意。这实在是出于神的怜悯。被造的人怎能向神抗议,说出神不公义的话呢?神给我们得救恩的机会就是神的怜悯,他的荣耀就彰显在他的恩慈上。如果我们不接受他的恩慈,反向神抗议他不公平。那他大可以收回他的恩慈,因我们的罪孽,让我们接受该得的报应。那是最公平的事。所以我们应当明白,拯救本身是出于神的怜悯与恩典。不是每一个人理所当然就该得到的。公平的标准在乎神的判断,不在乎人的判断。人常常会以结局的相同当成公平的标准。以为神要公平,就全部的人都得救,要不然就全部都不救。那不是神的做法。因为人类当中有愿意悔改的、有不愿意悔改的。结局一致反而是不公正的判决。神拯救的计划就是拯救那些愿意归向他的子民,并让那些硬心的人接受该得的刑罚。得拯救的人出于神的怜悯,无功可夸。失落的人则是接受自己犯罪当得的惩罚,不能推卸责任。神拯救一群属祂的百姓,这整个过程全在神的拯救计划中,祂是全知、全权的神,公义的标准在祂的手中,祂自有最好的判断。
基督之家的寇世远监督曾在他的自传中写了这一段话: 「有风有浪,好在主在船上;有山有谷,好在主与我同行;有水有火,终于靠主达到丰富之地;多次经过死荫幽谷,仍然不怕遭害,祂的杖与杆都安慰我。」自传的书名就叫做:「被恩待的与被怜悯的」他自认自己的一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这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恩待与怜悯。我们这群蒙神拯救的人,反思自己得救的原因,是出于自己的努力吗?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吗?罗马书9章16节已经说了:「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这句话总结了,所有人的努力,都不能为我们得到救恩增加半点助力。因为救恩出自神的恩待与怜悯。我们正是那群蒙神恩待与怜悯的子民。若不是神的恩待、怜悯,我们早在罪孽中灭亡了。我们没有地位向神要求公平,只能因着自己的蒙恩待、蒙怜悯,而心存感恩。
任凭法老刚硬
「17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18如此看来, 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这段经文保罗又引用出埃及记中神降灾与法老的经文,来阐明一个原则,即使人用自己刚硬的意志与神作对,神同样使用这件反面的教训,来彰显神的权能。
为何神要惩罚法老?只因为神偏爱以色列民、却让法老毫无理由地受苦吗?并不是如此。神在说这句话,是在法老心硬悖逆时,对法老发出的警告,神说:「我若伸手用瘟疫攻击你和你的百姓,你早就从地上除灭了。其实,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显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出9:16-17)神在这里是告诉法老,他三番四次的心硬、反悔当初答应让以色列民离开的承诺,神还一再的宽容他,没有除灭他,就是给他悔改的机会。神要借此向世人显明神的公义的属性:凡是悖逆的人,都会遭受神的惩罚。神兴起人活在历史中,不管他在神面前顺服、或悖逆,神都会用他来显明神的大能。我们可以看到在以色列历史中,神兴起许多外邦君王来攻击败坏的以色列。如尼布甲尼撒王、古列王,都是神惩罚的杖。这些人本身并非无罪,只是被神是用来惩罚另一些罪人。他们自己的罪,神同样也要审判。人为自己的罪接受神的审判是天经地义的事。法老并不是无辜的,神降灾与法老也不是毫无道理的,祂的的惩罚也是全然公义的。
我们常会对一句经文产生疑问,「神使法老心硬」岂不是说神是造成法老心硬的原因吗?这句话并不是如此解释。神是全然圣洁的,祂不致成为罪恶的源头。我们来看神使法老心硬整个的过程。整个神拯救以色列人,降灾让法老屈服的过程,当摩西还没有见法老前,神在出埃及记中就说过两次:「但我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21) 「我要使法老的心刚硬」(出7:3)这两次是神知道法老会抗拒摩西所要求带领以色列民的计划。当摩西心中畏惧、想要推托神所交付责任的时候,为了要说服摩西,所以神预先告知祂必要做的事。
当摩西见法老的时候,向法老要求让以色列民离开,法老都是一再抗拒,直到受不了神降的灾,才答应让他们走。可是法老的心中刚硬,所答应的事,一再食言。接着法老经历了变水为血之灾、蛙灾、虱灾、蝇灾、畜疫之灾、一直到第六灾疮灾之前,都是描述法老自己心硬。经过法老心中刚硬、百般抗拒之后,才出现「神使法老心硬」这样的句子。从出埃及记的叙述,我们观察到了一个规律。是人的心先刚硬、神就让他继续刚硬下去。这正是神对于悖逆的人的惩罚。我们能否将法老心硬归咎于神,说神好像在演布偶戏一样,当法老心软,愿意顺从神的命令时,神故意找法老麻烦,让他心硬。为的就是要惩罚他?这样的想法是把人当成是毫无自主意识的木偶、任凭摆布。这不是我们我们活在世上所有的经验。法老心硬是他自己愿意心硬,是他自己决定抗拒神的警告。神任凭他心硬是让他接受该得的惩罚,这正是神公义的作为。
神为彰显荣耀而拣选与弃绝
「19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21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
针对前一段神惩罚法老的叙述,这一段经文则是提出一个抗议的声音: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发出这个问题的人似乎对法老受神惩罚愤恨不平,认为神的主权高高在上,那人还有什么自由可言?既然一切发生的事都掌握在神的手中,那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因为是神叫他如此的。
保罗连续提出三个问题来反问他:「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这三个问题背后的论点是,我们与神是站在完全不同的地位,神是全知、全善、有至高的主权的造物主,我们是有限、犯罪的受造物。受造物不能对造物主的作为发出抗议。神掌管着全盘的拯救计划,祂知道如何做能达到最好的结局。我们所知的有限、我们心中善的标准是以我们自我的利益为中心。我们不能以自己的善恶标准,来指导神的作为。
正如一个小孩能否向父母说:你为何把我生成这样?我们的生命是从父母来的,父母不生我们我们根本不存在,即使我们不满意许多天生的遗传,如高矮、胖瘦、美丑、强壮虚弱。我们都不能怪自己的父母。
另外一个论点则是:神对于被造物有至高的主权,祂自然有最好的安排,虽然有时我们对神的作为不能理解。例子就是父母对小孩是否公平。在小孩的眼中父母可能会偏心,对某个小孩较为关注、对另一个则较为忽略。这是我们身为父母有时会发生的。但是父母如此做并不是出于私心去偏袒某个小孩。而是父母有更高的考量。例如某个小孩可能身体更弱,更需要照顾。或者对于家中的老大更为严格,因为他必须做其他小孩的榜样。小孩可能不能理解父母的心意,而单就表面的现象就抗议父母不公平。然而如果我们能体谅父母的心意,就知道父母这样做背后有更美的心意。
虽然保罗是以「神有至高的主权,不是我们能异议的」为理由来回答抗议的人。但是人的心很难服气。有一位新约学者陶德(Dodd)就说出这段经文是保罗在罗马书中的败笔。因为神与我们的关系不能用陶匠与泥土来比喻,因为我们不是泥土。泥土对于陶匠的作为毫无反应的能力,我们则是有自主意识的被造物。其实我们应该明白,圣经中使用比喻都有个单一的目的,不能将这个比喻的细节任意引申。保罗引用以赛亚书的经文:「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或耶利米书中的经文: 「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吗?以色列家啊,泥在窑匠的手中怎样,你们在我的手中也怎样。」这节经文所提出的重点是陶匠对于泥土的主权,陶匠想要如何陶造泥土,泥土只能接受陶匠的意思。我们读到这节比喻的时候,不能去过度推论说:泥土没有自主意识,所以拿泥土比喻人并不恰当。 」因为这里的重点在于说明,神与人的地位上的差异,正如陶匠与泥土一样大。泥土不能抗议陶匠的作为,我们也不能抗议神的作为。我们可以想像我们自己有一天写文章,费尽心思遣词用字。但是有一个没有被用字突然出来抗议,你应该用我,不该用另一个字。那我们的文章就写不下去了。我们是作者,字是字。作者对于使用什么字,有他完全的自由,这是身为一个字所不能置啄的。
虽然保罗高举神不可抗拒的主权,但是人的疑惑不可能如此轻易的平抚。那我们要如何回答人们对这问题的疑惑呢?我们无可避免的就要提到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关系。人有绝对的主权,但是人是否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虽然神主宰着人的命运,但是人被造成有自主意识的活物,对于出于他自己决定的作为是必须负责的。就拿法老为例,神任凭他心刚硬,难道他就在毫无抗拒之下,被强迫成为刚硬之人吗?明显并不是如此。他是出于自己的私心,而故意不让以色列人走。明知道神的惩罚会来到,但是仍然一再抗拒。神只是任凭他固执下去,不再干涉他。因为这正是神对他的审判。所以在这个事件上,我们能否将神任凭的心意,算作是神主动积极的心意。好像是说法老愿意为善、神却硬是要他作恶。这样的想法是推卸责任,把人该负起的责任推到神身上。神对于法老的任凭是出于对他罪恶的惩罚,这是因为他故意违背了神期待他顺从的旨意,所以神就任凭他接受该得的报应。人陷在罪中必然会行出犯罪的事,虽然有这种必然性的存在,但犯罪的人不能将责任推到神的身上,因为神并没有强迫他去犯罪。神是在多次规劝、严重警告后,人仍然我行我素,执迷不悟的情况下,神决定放弃,任凭人接受当得的后果。所以人不能将堕落的责任推给神,法老因着心中刚硬被神惩罚,并不是无辜的。我们今天犯罪被神惩罚,也丝毫不能抗议神不公平。因为罪是从我们身上犯出来的,我们犯罪的时候是出于自己的私欲,不是毫无自主的能力。所以我们不能将我们犯罪的原因推到神的身上。
然而既然犯罪的责任在人,那是不是一切都操之在我,神的主权也不能干涉人的自由?这里整段经文从未讲到人的自由,而是强调人的地位是服在神的主权之下,但却不能将堕落的责任推向神。当圣经中强调神的主权的同时,同样也不忽略人的责任。因为人被造成为一个有自主意识的活物,就当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正是神主权之下的安排。不管是神主动地促成,或是神被动地任凭,都在神主权之下。
拣选与遗弃
「22倘若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23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
前一节经文提到,窑匠若是要拿一块泥土作成尊贵的器皿,另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全在乎窑匠的意愿。同样的神以祂的主权施行拣选,也不是被拣选的人能够臧否的。这里进一步提出神拣选拯救,与遗弃的两种不同的作为。首先我们要看整个句子的结构,这里提出的是一个条件句,如果神愿意这么做,也就是按照他的心意拣选、与遗弃有什么不可以呢?这里期待的答案是明显的,没什么不可以,因为窑匠对泥土有完全的主权。先看遗弃的部分,前半句是陈述神遗弃的原因,神为何要遗弃某些人?是为了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这些人为何会遭神的愤怒,以致神要显出它的审判的能力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是可怒的,已经累积了神许多的愤怒,到了一个地步,已经被准备好了、非受惩罚不可了,也就是恶贯满盈之下,神才施行审判在他们身上。神绝不是毫无标准地随意遗弃人,神在施行惩罚之前已经多多的忍耐宽容,最终到了神忍耐的极限,神才放弃他们。
另外再看拣选的部分,神为了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另一群蒙神恩典的人身上,才施行拣选。这群们拣选的人是怎么样的人?经文中描述这群人是: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这群器皿是蒙神怜悯的,他们是事先就被神所预备的,要让世人知道神的荣耀显在他们身上。这群人是谁?保罗在下一节经文清楚地说出了:「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也就是蒙神恩典,回应神福音的呼召,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所以神遗弃的与神拣选的两群人的态度是相当不同的。虽然两句话都是用准备,但是毁灭的准备是被动语态,主词并没有说是神。可翻译成被预备好遭毁灭的器皿。神对他们的心是,百般地忍耐宽容,不愿冒然施行审判,直到愤怒已经累计到预备好的地步,神才忍痛审判。另一个是积极准备拯救蒙恩的人,这句的主词非常明显,就是神。神为了拯救这群人,介入了这群人生命中,为了要借着他们得拯救,向人显出出神丰盛的荣耀来。神对这两种器皿所施行的两种作为,拣选与遗弃,态度是很不一样的。一个积极促成救恩,另一个是多多忍耐、忍痛舍弃。目的同是彰显出神的荣耀,一个是借着拯救顺服的人,向世人显明神施恩怜悯的荣耀。一个是借着对罪人的审判,显明祂对罪的愤怒。
有人拿这段经文来支持神预定一群人得救、也以同样的态度预定另一群人灭亡。神拯救与遗弃的举动本在神的主权之下,没有问题。但是圣经中提到预定这个词的时候,绝大多数都是提到拯救,几乎没有提到灭亡的。所以我们怎么看神对于世人拯救、与遗弃的两种心意。我认为不能相提并论,把神对世人的审判也当成是神乐意期盼、积极促成的事。拯救与遗弃都是神主权下的作为,但是两者并不对等。不能说神对于人的灭亡无动于衷,乐观其成。这显然不是这段经文所说的。
为了要明白神的旨意的意义,我们特别来看圣经中所提到神的旨意有四种,两种是神正面的旨意,另外两种是神反面的旨意:
(1)神的定旨:是神永恒不变的旨意,必要成就。如神借着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舍身拯救罪人。这拯救的工作必然实现在一群信从基督的人身上,绝不失败。基督必然再来、接属祂的子民进入祂的国,这国度永无穷尽。
(2)神的引导:神借着他的手,引导人顺从他的心意。这引导并不是强迫,而是向人发出呼召,以圣灵感动人来顺服。例如神呼召以色列人悔改,警告我们不要犯罪。引导的旨意可能被人抗拒。
(3)神的容许:这是神反面的作为,虽然神警告人不要违反神的心意,但是当人不愿听从的时候,神就容许他选择自己的道路,为要让他遭受痛苦,得以回转。这样的旨意不是神原本的心意。而是容忍它发生,为要成全神更高的旨意。例如:浪子回头的故事。
(4)神的任凭:对于人一再的的悖逆抗拒,神忍无可忍,就任凭他继续留在罪中,等着接受最后审判。例如神任凭法老刚硬。
前两个定旨与引导是正面的旨意,后两个容许与任凭是反面的旨意。神在成就这两种旨意时,祂的心情是很不一样的。一个是积极介入、一定要完成,另一个是忍耐宽容,希望挽回悲惨的结局,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当我们寻求神旨意的时候,必然要考虑到并不是所有发生的事都是神积极期盼完成的。有的是神警告禁止、期盼不要发生,但最终却忍痛舍弃。所以人不能把神的遗弃罪人当成是神积极要完成的旨意,把罪人灭亡的原因归咎于神。虽然都在神的主权之下,但是神对拯救与遗弃两者的态度,有很大的差异。
神以恩典呼召不配得恩的罪人
「24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25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26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
神的拣选与遗弃,都是为了成就他至高的旨意,也就是彰显他的公义与慈爱。我们心中最关注的问题,是与我们切身相关的,就是我们自己是否在神拣选之中?在23节最后说,神「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句话里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是谁? 24节提出了说明「这器皿就是我们被神所召的」。这里已经定义出来了,凡是蒙神呼召,又以信心来回应神的呼召的人,就是神所拣选预备得荣耀的器皿。我们是否就是神拣选的器皿呢?那要问我们自己,是不是愿意以信心回应神的呼召?
保罗在此又补充说明,这群蒙神呼召的人的范围,「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清楚的。神以主权做的拣选,必然是合乎祂至高的旨意、必然是完全公义、智慧的。没有什么分别可以怀疑的。神拣选的范围,从过去只拣选以色列民成为祂的子民,如今已扩大到外邦人中。这句话就回答第九章一开始,当保罗见到多数的以色列民不信耶稣时,所发出问的问题:「神给以色列民的应许落空了吗?」这里说明了神拯救的旨意并没有落空,神拣选的旨意,是在以色列民中、也是在外邦人中。把一群信从祂,回应他呼召的人拣选出来,成为神的选民。这些人就是承受应许的对象。
神愿意拯救外邦人在在旧约时代就已经定意了,只不过神是先选召以色列民,要求他们将福音传给外邦人。这计划一直到耶稣基督受死复活之后才得以实现。福音确实是从以色列民中出来,也就是从以色列民中对神信实的基督徒,将福音带到了普世万民。
保罗引用旧约的话:「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就在那里称他们为永生神的儿子。」这句话本是对当时悖逆的以色列民说的,当时的以色列民拜偶像,离弃神。神让先知向他们发出预言,要何西阿为自己的女儿取一个警告性的名字:「给她起名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因为我必不再怜悯以色列家,决不赦免他们。」 在为第二个女儿取特别的名字,来警告以色列民:「给他起名叫罗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因为你们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们的神。」以色列民中悖逆的人,犯罪惹神愤怒,他们与神之间约的关系已经被罪破坏。神发出这样的警告,表示神对他们的绝望、与惩罚。
在如此严重的警告之下,神同时也对他们发出悔改的呼召。神应许那些愿意悔改的以色列民:「我必将她种在这地。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神。」(何2:23)者代表神是信实的,他永远不背弃自己与以色列民立下的永约,就是他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 (创17:7)这应许如今已经扩大到外邦人中,也就是所有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外邦人,都能因信被称为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也能因信得到神选民的身份。
我们是一群蒙神恩待与怜悯的人。如果不是神的恩临到了我们,我们今天都向我们的祖先一样,没有一个能认识神。我们何其有幸生在这个能够听闻福音的时代,福音传到我们的国家,也才两百年,我们当中最多的是第一代的基督徒,跟着父母亲信主的、或祖父母信主的还是少数。我如果早个两百年生,连听到福音的机会都没有,这岂不是神奇妙的安排?我一点也无法为此骄傲,因为只是神的怜悯,从燃烧的火堆里,将一根快要烧尽的柴抽出,那就是我。我有何德何能蒙神的怜悯呢?一点也没有。我只能说自己是蒙神恩待与怜悯的人。神的得恩临到我,必然有祂的美意,或许正是要我珍惜自己蒙恩的身份,赶紧将福音带到还没有信主的同胞身上。这正是我人生的态度。以自己为一个不配得恩,却又蒙神恩待怜悯的人。把握今生的每一时刻,积极回报主的恩典。
结论
弟兄姊妹们,不管你今天的身份是如何,你是否相信神在你的身上有祂的美意?祂要拣选你进入他的国度里,以你一生的生命来荣耀祂的名。我是不是以回报神恩的心,来过每一天?献上自己所有的恩赐,为神而活。
如果你还没有信主,你是不是有个体认,你的一生同样的在主的恩典之下,你以前所过的日子,是否有许多悲惨的灾祸,神却带你平安度过了。这是神在你身上施的一般恩典。你愿不愿意来认识这位造物的主宰,祂曾经向你施恩,你也愿意向祂发出感恩。如果你有这样的心,福音是为你预备的,你就是神所拣选拯救的对象。人生万事变化无常,人的心也随着转变。请把握每一个可以抓住的机会,不要等到心已经刚硬,不再对福音的呼召有任何的反应,那时想回头已经找不到机会了。希望我们每一位弟兄姊妹,福音朋友们,都能明白神愿意恩待怜悯的心肠,把握机会成为一个蒙神恩待怜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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