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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翰福音第五章31-47节
主题:基督的见证
在当时的背景里面,没有人可以为自己做见证,因为圣经上说至少要有两三个见证人,这个见证才有可信度(申17:6)。
耶稣至少有四大方面的见证人,第一个是施洗约翰的见证(33节),施洗约翰在这段时间中,一直向众人传扬,耶稣基督就是上帝所差派来的。
第二个见证,就是耶稣所行的神迹(36节),在这一路上耶稣行神迹医治了许多人,若不是上帝所差派来的,不可能行这么多神迹。
第三个见证,就是天父自己为他做见证(37节),耶稣提到天父把许多事情交代给他来完成,所以天父亲自为他做见证。
最后一个见证是圣经亲自为耶稣做见证(39节),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新约圣经,所以耶稣是指着旧约说的,旧约圣经一直暗示着,上帝所差派的那一位就要来。
即使这四大见证不停地对犹太人说话,犹太人心里还是不信耶稣是上帝所差派来的。
这段经文真的给我们很多提醒,很多时候当我们自以为对圣经越来越熟悉,也拥有一些属灵经验的时候,慢慢地会形成对神的一套看法,我们会觉得神就是这样,神一定会按照某一种形式来做事情,但事实上,神的宽广远远超过我们的经验。
有属灵的经历固然很好,但有时候这些属灵的经验反而阻碍了我们认识基督。以至于我们虽然埋首在圣经研究里面,却忽略了到神那里去得着生命。
不管我们对神的经验有多丰富,不管对圣经有多熟悉,我们都只能说,我们是这么的有限,而神是这么的宽广,我们应该谦卑下来,永远带着一颗受教的心,领受神所赐下的话语。
回应:主啊,求你帮助我竭力地追求认识你、经历你。当我越多经历你,我就能够为你作见证,并且能更谦卑自己。
祷读:约翰福音第五章39-40节:“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经文=================
约翰福音:
5:31 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5:32 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5:33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5:34 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5:35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5:36 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5:37 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他的形像。
5:38 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5:39 你们查考圣经(注: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5:40 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5:41 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
5:42 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 神的爱。
5:43 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5:44 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 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5: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5:46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5: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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