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2547|回复: 0
收起左侧

敬畏神(路12:1-1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12节

主题:敬畏神

  路加福音十二章1-48节的段落,耶稣的重点转到门徒的身上,今天所读的经文提醒门徒应当敬畏神。

  首先敬畏神的第一部分是小心不要跟法利赛人一样假冒伪善。当时几万人的盛会势必让门徒感到飘飘然,所以耶稣格外提醒不要学法利赛人想要维持美好形象的坏心态。应当知道神是遍察全地的主,没有一样可以躲过神的审判。即使是人内心深处的意念亦然。

  这提醒我们,不只是外表很敬虔,内心倘若有不合神心意的意念,应当快快悔改,求神赦免。因为神有审判之权,也有赦免之恩。因此接下来耶稣就教导门徒,不要怕会杀害肉身的敌人,我们所应当敬畏惧怕的只有一位,就是对肉身及灵魂都操有生杀大权的神。

  我们不要为了讨好地上的人而伪善,相反地要敬畏那能救我们属灵生命、且能审判属灵生命的主。不过耶稣也教导门徒,这位掌生死的主对我们极其的爱怜与看顾,连不值钱的麻雀,不会疼痛的头发神都看顾,岂不更加爱我们吗?所以总意就是敬畏神,无须惧怕人。

  接着耶稣的教导让我们看见接受福音信息的重要。干犯人子表示对于某一次拒绝耶稣的行动,但是亵渎圣灵代表拒绝圣灵的见证,也就是永远拒绝救恩的信息。得着生命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耶稣基督自己,而我们不应漠视拒绝圣灵在心中的感动与催逼,因为将圣灵的见证置之不顾的人,将永不得赦免。

  因此我们需要常常祷告,求神的灵感动人心可以柔软,回转归向神。并且身为主的门徒,我们也肯定地相信,圣灵是我们的引导者,当我们面临生命的危难,因着信仰而遭遇他人的控诉时,神的应许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指教我们当说的话。

  敬畏神是一种态度,在与神同行的路上势必遇见许多挑战:假冒伪善的试探会诱惑我们企图塑造出敬虔爱主的外貌;面对非信徒各种形式的责难逼迫,都可能让我们因着害怕而失去信心。

  但是耶稣挑战他的跟随者,将那位可以杀人身体也能杀灵魂的神放在首位,唯有他是当敬畏的,也唯有他是最爱护看顾我们的,因此我们需要相信他必定保守我们到底,甚至在危难中他的圣灵也会与我们同在。

  回应:天父,我们相信你是满有权柄能力的神,求你常常坚固我们的信心,知道无论如何,你的爱都与我们同在,透过圣灵的能力,我们必蒙保守。谢谢你的恩典。

  祷读:路加福音第十二章5节:“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 经文 =================

路加福音:
12:1        这时,有几万人聚集,甚至彼此践踏。耶稣开讲,先对门徒说:“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
12:2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12:3        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
12:4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什么的,不要怕他们。
12:5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12:6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 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12:7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12: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12:9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12:10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
12:11        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
12:12        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13 11: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