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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四)不服从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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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文:但以理书第三章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原文是舌;下同)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大人。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王啊,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窑中。现在有几个犹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啊,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尼布甲尼撒问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吗?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们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

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神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烧的气味。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祂差遣使者救护倚靠祂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你与我们一起继续学习但以理书。请大家先来回答两个问题:1.基督徒可以不服从政府的法律吗?2. 还是我们在所有的情况下,都要责无旁贷地服从法律?
你的答案会是什么?不要觉得这些问题与你无关,因为我们面临这个问题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多,它已不再是一个抽象的理念,而是现实生活中将要面临的真实挑战。
我个人的成长背景让我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因我被教导,在任何情境下,基督徒违反政府的法律都是不对的。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它的根据来自罗马书13章第一节,“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因此,基督徒应服从政府。
在开始这个主题之前,我要提到两个基本原则,好帮助我们。
第一,基督徒有责任作守法公民。
这是我们一直被教导的中心,这完全正确。罗马书13章对此的教导再清楚不过了。神设立人类政府,以维持社会次序。即使我们不喜欢,也要服从法律。但是我要补充一点,罗马书13章没有禁止抗议、投诉以及正当的法律程式。我们可以使用所掌握的合法途径来改变不公正的法律。关键是我们的态度,必须是谦恭和尊敬的,而不应是愤怒的叛逆。
第二,信徒生活在一个非基督化的世界里,会经常经历到人的法律与神的律法之间的冲突。
马丁路德曾提出神的国度和世界的国度的说法。基督徒是神国度的子民,在这个世界的国度里过着寄居的生活。一个国是属灵的,另一个是属地的。很多时候,这两个国度之间并无冲突。但是有的时候会有摩擦,间或有公开的冲突。我们这个时代,这两个国度之间在法律、公众道德、伦理、宗教、医疗、教育,和传媒等方面,有着不断扩大的裂痕。基督徒应该如何面对?
但以理书第3章所发生的就是一个反映两国度之间冲突的很好的例子。事实上,我认为它被记载在圣经里,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对这类困境有个实例可以研究。在一个主流不信上帝的世界里,基督徒必须做出抉择。 我们都熟知这个故事,就让我用几句话来概括它吧。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造了一个金像,有可能是他自己的塑像,然后召集了他所有的官员,参与所立之像的开光典礼,并且命令全国百姓,都俯伏敬拜这像,从而达到统一国家、巩固政权的目的。乐队开始奏乐时,每个人都俯伏敬拜,除了三个希伯来少年人,就是跟但以理同时被掳到巴比伦的三个朋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国王听说他们不服从命令,不肯敬拜王的塑像,尼不甲尼撒召见了他们,再给他们一次拜偶像的机会。当这三个人再次拒绝时,王命令将他们扔到了烧着烈火的窑中。 神奇妙地救了他们,所以他们没有被烈火所伤。国王叫他们从燃着烈火的窑中出来,称赞他们的信心,还高升了他们。
这是一个不平常的故事。请大家注意两点:
第一,拒绝俯伏敬拜偶像是对国王命令公开的违背,这是蓄意的违背。
第二,涉及到的基本问题是敬拜。
但以理书第3章提到“敬拜”11次。俯伏是一个敬拜的动作。所以,哪怕是触犯了法律,这三个年轻人也决定宁愿死也不违背自己的良心。有了这一切作铺陈,让我们回到经文本身。我借用一位圣经学者的话来作简单地概括。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就知道没有比这更好的总结了。他是这样说的:
他们不弯腰,他们不屈服,他们没烧伤。
第一点: 他们不弯腰
尼布甲尼撒造的像有90英尺高,9英尺宽,造得相当的高但也非常的瘦长。它好象一个巨大的火箭,在巴比伦以南几公里外的杜拉平原上,直指天空。这个金像无疑与但以理书第2章尼布甲尼撒是那梦中的金头这个事有关。 也许,他以为自己能藉着在一个重大的宗教仪式上,团结他的官员而使他的帝国稳固,也预防帝国最终的败落。国中所有的官员那天都被要求在场。当然这数目是成千上万的。一些解经学者把这个数字定为超过十万个。
国王的命令很清楚:当乐队奏乐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俯伏敬拜这像。在指定的时刻,乐队演奏,数以万计的人群俯伏于地。但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个年轻人依然站立。显然,他们没有说或做任何事情。当所有人顶礼膜拜的时候,他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让我们来想像一下当时场景,如果是我们会怎样做。或许我们会说:“就入乡随俗吧。” 我们大可以说:“我只是假意俯伏敬拜,而在我心里,我其实是站着的。国王对我这么好,不拜的话太不知好歹了。” 或者我们也可以这么说:“我是被迫的,我又不是诚心要拜,神会赦免我的。在耶路撒冷没有人会知道我拜了还是没拜。况且全国每个人都在拜。” 还有我个人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如果我不这样,我就会被杀死的。” 就像我以前说过的,如果你想妥协,那你总可以找到藉口。然而,因为他们已准备好服从神,所以不需要藉口。
我发现思考“他们没做什么”很有启发性。他们好像没有说什么话,或者试图隐藏自己。也没有试图阻止别人去拜。没有暴动,没有示威,没有举行新闻发表会,没有粗言秽语,没有暴力,没有拒捕,没有逃跑,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撒谎,没有请求特赦,没有企图推翻国王。当他们不服从时,他们是公开地、安静地、谦恭地这样做。是一些迦勒底人,或者是出于嫉妒或种族偏见的缘故,向国王告发了他们。
他们被指控以三项罪名:
A. 对王不敬(这不是事实)
B. 拒绝侍奉巴比伦的神(这是事实)
C. 拒绝敬拜金像(这是事实)
这三项指控激怒了国王,于是国王吩咐带他们来,给他们第二次机会,并且以烈火的窑来警告他们,最后说了这句凶恶的话,藉以恐吓他们:“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的手呢?”(15节)尼布甲尼撒王看得很清楚,这牵涉到灵界的事物。他知道屈身意味着服从于巴比伦的神。这真是一场“灵界之战”。
但是最后,这三个年轻人拒绝下拜,因为早在多年前他们就学过十条诫命。第一条诫命说:除了以色列的神以外,再无别神。第二条诫命:禁止敬拜一切形式的偶像,以及偶像崇拜。简单地说,这些年轻人明白圣经,这就是他们之所以不拜偶像的原因。
第二点: 他们不屈服
但以理书3:16-18这三节,包含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唯一被记录下来的话。他们异口同声地做了一个出色的信仰告白。
第一, 他们承认自己有罪。“尼布甲尼撒啊,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但以理书3:16)。
第二, 他们肯定了他们对神的信仰。“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但以理书3:17)
第三, 他们提前就接受了神的旨意。“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书3:18)
我们也许不觉得这有什么,那是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最后的结局,我们知道神会奇妙地救拔他们。但是,这三个年轻人当时并不知道神会拯救他们。他们并没有提前被告知,也没有特别的启示,也没有天使的耳语,告诉他们:“不要担心。神将拯救你们。”他们面对王的质问时,以为他们是必死无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虽然知道会死,却不以为然。王唯一能做的就是以死要挟,但是因为他们不怕死,王也就无计可施。
尼布甲尼撒王不能胁迫他们,因为他们已经准备好了去死。对一个不怕死的人,你能怎样?他们所拥有的是怎样的信心?他们知道顺服神未必是一件愉快的事,即便如此,他们却愿意完全顺服于神,而不是要求神按照他们想要的去做。
目前,只有两种结果摆在他们面前:
A. 神能救他们。
B. 他们被火烧死。
他们没有抱怨,只有完全的顺服。
现在有很多基督徒想和神讨价还价。例如:“主,只要你让我:
A)不丢掉工作;
B)不被朋友嘲笑;
C)还是能升官;
D)不惹到老板;
E)依然能获得职业的成功。”
我就要为你坚守而且顺服跟从你。
但是神不和任何人讨价还价。祂呼召我们尽忠,我们要把结果交托给祂。我们决定忠于神,虽然祂并没有应许我们道路平顺。
这就是为什么这三个年轻人说:“即或不然。”他们知道神能救他们,但他们明白神可能有更高的目的,这目的可能需要他们死。因此,他们没有试图要求全能者为他们行一个神迹来限制神。他们在不知道事态会怎么发展的情况下,就提前接受了神的旨意。
有一句描述这种信心很棒的话,是这样说的:“当神的仆人不能做别的事时,他至少还能象一个基督徒一样的死去。”因为这三个年轻人已经做好准备,像真基督徒那样死去,所以在2500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在谈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信心。
第三点、 他们没烧伤
但以理书第三章余下的篇幅告诉我们,因他们公然抗拒王命的结果。
A. 被惩罚
故事的结局我们再熟悉不过了。王吩咐把窑烧热增加七倍,然后吩咐壮士把这三个年轻人带来扔在窑中。窑火非常大,以至于这些壮士马上被烧死了。
记住,他们在被扔到火窑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期望被救。他们知道他们会在烈火中死去。神为什么允许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想至少有两个答案。
第一,祂想给巴比伦人一个永不磨灭的印象。我确信在场的人里没有一个会忘记接下来所发生的事。
第二,祂想向祂的子民彰显大能,让他们知道即便他们被囚禁,他们所信的神依然是可以信赖的,依然会照顾好他们的。
神并不受地点的限制。祂能在耶路撒冷做的,在巴比伦一样能做。有人说,这三个希伯来人在火窑里比站在王面前更安全。因为如果他们没被扔到火窑里,他们肯定会以别的方式被处死。但是,无论是什么方式,都在神的掌控之下,他们都是安全的。
B. 被救护
故事的这部分向我们展示了神对祂仆人的奇妙看顾。当尼布甲尼撒王向火焰观看时,他期待看到这几个年轻人被烤焦烧死。但是相反的,他看到他们四处游行,没有受伤,没有捆绑,还有第四个人和他们同行。尼布甲尼撒把祂叫作“神子”,对一个异教君王而言,这是惊人的洞察。
那第四个人是谁?我相信是耶稣基督自己。这是旧约中神的儿子,以肉身的样式从天而降的显现。祂一步步穿过天堂的城垛,走下繁星的楼梯,走进燃烧的火窑,对那些火焰说,“冷却吧!”它们就冷却了。这让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得到非常大的安慰。
令我惊奇的是,在这章中主耶稣只在一个地方显现。祂在火窑中等着这几个年轻人!你可以自己做做数学题。外面是3个,里面有4个。主耶稣没有在火窑以外显现祂自己,就在那一刻,最需要祂的那一刻,祂出现了。
亲爱的朋友,从这里我们学到了什么?平时我们让时间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地划过,却感觉不到神与我们同在。但是当麻烦来了,当火焰烧到我们的脚踝时,当我们的生活一团糟时,我们才发现,原来主耶稣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我们最能经历到基督的同在,是在生活的烈火中。其实祂一直都与我们同在,但祂在火窑中显明自己。
C. 被高升
最后的三节带给这个故事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
第一、尼布甲尼撒王自己总结了那天发生的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祂差遣使者救护倚靠祂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神以外不肯侍奉敬拜别神。”(但以理书3:28)。很显然,这位异教的国王“明白了”。他知道了他们所做的,还有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第二、尼布甲尼撒王高举了他们的神。他说:“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渎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为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但以理书3:29)。显然,国王一点不像是在开玩笑。开始他要杀他们,现在他会杀任何谤渎他们神的人。
第三,王升高了他们各人。“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但以理书3:30)。只要结局好,一切就好了。不是在火窑中被烤焦,而是帮助王的帝国运转。这是对三个拒绝下拜的年轻人的很好的奖赏。
整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让我们一起来总结一下,基督徒和公民应该如何对待政府所定的法律。
1)总的来说,基督徒应该作守法公民。
但以理书第3章并没有挑战这个结论。尽管那三个年轻人违抗命令,他们的方式也是尊重王的权柄的。基督徒应该作好公民,而不是触犯法律的叛逆者。我们应该为领袖祷告,使我们可以平安无事地度日。提摩太前书2:1-3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 这既促进国家的和平,也有利于我们做福音工作。
2)当人的法律使我们进入一个明显的、不可避免的与神的律法冲突的时侯,我们有权不服从。
关键字是“明显的及不可避免的”。很多情形都不像俯伏敬拜金像的命令那样,这么明显或不可避免地违反神的律法。如果我们突然决定去触犯那些我们不喜欢,或发现不方便遵行的法律,这种情况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发生在这三个年轻人身上的事,可能永远不会发生在你我身上。但是话又说回来,也可能明天就发生。如果我们被放在类似的情形中,我们要祈求神赐下智慧、洞察力、一个温柔的灵,还有按正路而行的勇气。
设想一下:如果明年通过一项法案,说我们不可以在工作中,或与同学吃午饭的时候分享我们的信仰,那会怎么样呢?如果所有的公共福音行动都变成不合法的,会怎样呢?如果宣扬基督变成“仇恨犯罪”,会怎样呢?我们会做什么?那时候也许但以理书第3章和我们现在生活的距离,就不会显得那么远了。使徒行传4-5章,记载了彼得和使徒们,因在耶路撒冷传道而被逮捕的故事。当权者一度吩咐他们停止传扬耶稣。这些使徒们勇往直前,不管怎样都传耶稣,就被逮捕了。当他们被要求作出解释时,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之后,他们被打了,释放了。使徒行传5:40-42告诉我们后来发生了什么:”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
3)当那些冲突来临,我们一定要坚守立场,并且不发脾气。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我们咒诅,如果我们发誓,如果我们威胁人,如果我们采取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那我们就已经失败了。神保守那些不失冷静又为耶稣坚守的基督徒。他们永蒙保守。
4)尽管神应许照顾我们,但这不保证持守正路会带来我们喜欢的东西。
这是但以理书第3章中一个很明显的功课。这些年轻人并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这不重要。愿我们也是一样。
5)我们的工作是忠心,让神来负责结果。
有一个属灵前辈常说:”凡事尽心尽力,结果交给上帝。”这是所有功课中最大的。尽忠,昂首而立,顺服神,为祂而活,做你知道是对的事情。让神掌管后来的事。
6)有时候,神保守我们远离烈火;有时候祂藉着烈火保守我们。
不管我们走哪条路,都没事。没有人喜欢被扔进火窑里,即使你知道你会被救护,你也不会喜欢。但是如果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就在我们身边,那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能忍受。当我们坚守正路,我们应该期望什么结果?
A. 我们应该期望为我们的信念受苦。
B. 我们应该明白,神可以介入来救我们,但是祂有祂的旨意,不必按着我们的希望做。
C. 我们应该相信,神会使用我们更高的顺服在世界上荣耀祂的名。
当不服从属世政权的时候到来时,让我们以谦卑的勇气履行自己的责任,然后,把结果交给神。 不服从属世政权是小事,忠于神是大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他们不是以违反王的法律为出发点。他们只是做他们必须做的。我再说:不服从属世政权是小事。唯一重要的事是忠于神。如果对神的忠心需要你不服从属世的法律,那么做你必须做的,但不要自找麻烦。这样说吧,我们大家只做必须做的。我们不是想找麻烦,但是,当被迫要做出决定时,我们选择顺从神,而不顺从人。
当我们选择忠于耶稣时,祂不只为我们兴起,还要与我们同在。有一种保守只为勇敢的人存留,怯懦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主耶稣和那些为祂坚守的人站在一起。这就是我们所要知道的一切。其它的事交给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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