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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这句话在新译本圣经翻译作“为了基督的身体,就是为了教会,我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补满基督苦难的不足。”而现代中文译本是这样翻译的“我在肉体上受苦,等于继续在担受基督为着他的身体——就是他的教会所忍受而未完成的苦难。”
这里的“患难”并不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救人的痛苦,那是没有缺欠,也是不能补充的。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痛苦是百分之百的完全,毫无缺欠,不必补满。
保罗在这里说我们要受的苦,乃是代替神的教会受的。就整个来说,“身体”的痛苦与不全,也是“头”的痛苦与不全,这里所讲的缺欠,就是指着这一种的缺欠。
按保罗的经验而言,当他往大马色路上遇见了主时,主说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其实保罗并没有逼迫主,只不过逼迫基督徒而已。但基督徒乃是主的肢体,整个教会是主的身体;基督乃是教会的头,故此基督的身体任何一部份受苦,也等于基督本身受苦。
所以这里所说补满基督苦难的不足,是指教会的难处;补满的意思是,按着需要完全补足。换句话说,苦难是教会成长所必须的,是教会成长的营养素,没有苦难,就会就难以健康成长,所以神命定教会要经历苦难。
保罗蒙召的时候,主已经告诉他,必须受许多的苦,藉着保罗的受苦,福音传开了,教会也建立起来的。从使徒行传中我们可以看到,不但保罗受苦,当时教会也有许多信徒是为主受苦的。教会历史中,一个不变的原则是,有苦难的教会,比没有苦难的教会更有机会复兴,原因是,苦难会显出人的信仰状况。
藉着受苦,就完成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藉着受苦,使我们生命长大。圣经曾说,藉着受苦可使我们更完全。另一方面,受苦可使我们脱离罪,痛苦是有此功用的,能使我们生命渐渐长大。为主缘故受了痛苦,靠主的力量而胜过;我们里面就生出力量,使我们能站立得稳。
很抱歉我的表达能力有限,实在想不出更简单的解释,希望你能明白我所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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