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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恩典之约 于 2015-11-2 00:57 编辑
在别的论坛看到一种说法:耶稣也有犯罪的可能。理由:如果耶稣不会犯罪,圣灵把耶稣带到旷野受试探就没有意义,就是走过场。果真如此吗?
我们来看一段经文:
约壹3:8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 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约壹3:9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
我们知道耶稣是神的独生子,而且祂本身就是神,怎么可能犯罪?说耶稣会犯罪岂不是说神会犯罪?可能有人不服,会说基督徒也是从神生的,仍然会犯罪。圣灵重生了你是不假,但在你里面圣灵与情欲相争,情欲与圣灵相争,你顺服了吗?老我死去了吗?
按照上面说耶稣受试探没有意义的逻辑,我也反问他:耶稣到施洗约翰那里去受洗是因为他犯罪了吗?因为洗礼是洁净的礼仪,使罪得赦免,这就是人的逻辑。但耶稣对施洗约翰是怎么说的呢?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耶稣既然没有犯罪的可能,那么祂受试探怎么解释呢?我们从圣经里面可以清晰的看到答案,面对魔鬼的每一个试探,耶稣都是用圣经的话语回答魔鬼,是以神的话语为中心,而不受魔鬼的利诱。耶稣受试探是给我们做榜样,让我们效法祂。在祂所行的一切事上都是照父的意思,而不是照自己的意思,因为祂没有私欲。这也回答了那些说耶稣有私欲的人,耶稣有什么私欲呢?是祂为罪人钉了十字架还是祂在凡事上都以天父的事为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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