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未婚同居是错的,带来的后果也已经产生了。
现在那个姊妹已经认识到自己在这件事上犯了罪,这个教训已经得到了。此时如果那个弟兄也认识到自己在这件事上所犯的罪,并认罪悔改,如果感情还在的话,重新来过并结婚,过圣洁的生活,应该是可以的。
但目前的情况不是这样,那个弟兄并没有认识到他所犯的罪的严重性。对姊妹的留恋也只是因为她比那个女生的优点多,仅此而已。所以,建议姊妹先离开他,好好安静一段时间。
请姊妹你问她一个问题,比如说在你家的旁边有一个餐馆,有一天你去那里吃饭,发现餐馆的菜做的很烂,卫生搞的很差,服务生的态度也很坏,价钱也很贵,那么你下次还会去吗?呵呵,如果你再去的话,那就肯定是傻得不能原谅了。可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的年轻的女孩子,明明知道对方的人品不好,性格不好,感情不专一,生活放荡,可不知道为什么,却不愿放弃,仅仅是因为不甘心和不习惯吗?这和去那个餐馆一样的道理呀。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5-1 21:05: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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