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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申命记中的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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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文:23:3        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23:4        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又因他们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




我的疑问是,上帝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时候,明确说了摩押人永不可以入耶和华的会。可是在后来的历史上,出现了摩押女子路德,还成为了独立的一部《路得记》,甚至大卫王身上也有摩押人的血统,再远的到耶稣基督的家谱里,其先祖也是摩押女子路德。


请问我们应当如何理解上帝的这种安排?
发表于 2015-7-2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德她信耶和华,所以她已经不属于摩押,而是参加了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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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2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约,后裔是按照父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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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以琳静悄悄 于 2015-7-23 23:41 编辑

前者不可入会的禁令说明神要保持选民的圣洁,对接纳人入耶和华的会要分别对待。后者路得位列基督之先祖说明神的恩典大过人的罪,路得预表在所应许的诸约之外的外邦人凭着恩典藉着信被接纳为选民。

上帝的启示是渐进的,这么安排也是与整本圣经因信称义的原则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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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进入神的家族,与申23:3相违,何解?——马友藻《解开发光的话-旧约困语诠释》
摩押受咒诅,永不能进入神的会里,是因他们在「巴兰事件」上(参民22~24 章)意图咒诅神的选民,但如今摩押女子路得终成为以色列家族一份子,甚至是弥赛亚家族的祖先,显然与申23:3 所严禁之律法相违。解释乃是,神给选民律法,旨在使他们不要与抵挡神的人交往,然而归附以色列神者永远是例外。在此,路得早向拿俄米表态,她的信仰对象与婆婆相同,如后来保罗所言:「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7),因为「神不只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罗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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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5-7-23 22:48
旧约,后裔是按照父系算。


赞同,所以路得虽然在耶稣肉身的祖先谱系之内,但是不管是大卫还是耶稣都是犹大支派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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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本圣经,整个救赎历史,不就是神让一些人从律法的咒诅下救赎出来吗?
律法是外添的,神却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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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之前也有这个疑惑。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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