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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古兜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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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恒忍 - 持续为基督徒(古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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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C.3.4 若离弃真道就不能从新懊悔


    最后,希伯来书6:4-6说到,那些曾经验过这些恩典但后来又犯了背道之罪的人,是不可能「从新懊悔」的。有人认为,假如这是一个他们需要再被恢复而有的悔改,那么这个悔改就一定是真实的了。然而这里的意思不一定是如此。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这里「懊悔」(repentance,希腊文 metanoia )的意思不一定是指内心悔改以至于得救。例如,希伯来书12:17用这个字讲到以扫对卖掉长子名分一事想法的改变,圣经将那种改变称为「懊悔」(metanoia)(译者注:和合本在此节没有将此字译出:「......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懊悔的〕门路。」吕振中译本译得很好:「寻不着改变心意之余地。」)这种懊悔并不是能得到救恩的悔改,而只是一种改变主意,以及对他卖掉长子名分之事的反悔(请注意,在马太福音27:3里的犹大也同样是「后悔」的例子  --  虽然圣经所用的希腊字不同)。

    「懊悔」的同源动词(repent,希腊文是 metanoeō)有时候不是用来指得救的悔改,而仅是指个人为自己的过犯忧伤:「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3-4)因此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懊悔」的意思只是对所做过的事或所犯下的罪行忧伤,至于它是否能叫人得救的真实悔改  --  即「悔改以至于得救」,则不一定都能立刻判明。希伯来书的作者并不在指明这是否为真实的悔改,他仅仅是指出,假如有人为罪忧伤,进而明了福音,并且经验到圣灵工作的各样祝福(无疑这是在与教会团契交通时发生的),之后却又转离了,那么要再次使这人回到为罪忧伤的地步,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不一定表示原先的悔改是真实可令人得救的。

    在此,我们可能要问,所有这些词汇所描述的是什么样的人?答案是:他们无疑是与教会有密切联系的人。他们曾经为罪忧伤(懊悔),清楚地明白福音(已经蒙了光照);受到基督徒生命的吸引,羡慕人成为基督徒后所产生的生命改变;可能神也回应过他们在生活中的祷告,因而感受到圣灵作工的能力;或许他们也使用了属灵的恩赐  --  如马太福音7:22中的不信之人一样(他们与圣灵的工作「有关连」,或说于圣灵「有分」,并尝过属天恩赐的滋味,觉悟来世的权能);他们曾听过真实的神道,并对其中的许多教训产生感动(他们尝过神善道的滋味)。

    然而,尽管有了这一切,他们「若是离弃道理......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6:6),那么他们就是自愿拒绝所有的这些福分,故意离弃它们。我们也许都知道,在自己的教会里有些人(有时候他们自己也承认)长久与教会的团契交通有关连,但却不是重生的基督徒;他们思想福音多年,却不断地拒绝圣灵在他们生活中的召唤,也许是由于不愿意放手将生命中的主权交给耶稣,而宁可依靠自己。

    现在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如果这些人故意转离所有这些「暂时的祝福」(temporary blessings),那么要使他们再度悔改或为罪忧伤,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心将会刚硬,而良心也麻木了。还能再做什么,使他们可以得救呢?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经是真实的,他们会说他们知道,但已经决定拒绝它;如果我们告诉他们神垂听祷告、改变生命,他们也会说他们知道,但是他们什么也不要;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灵在人生命里的工作大有能力,永生的恩赐好得无法言喻,他们也会说他们了解,但是没有兴趣。他们所熟知关于神的事,和多次经历圣灵带来的影响,都只会让他们的心刚硬,拒绝悔改归正。

    希伯来书的作者知道他所致函的教会里,有一些人就是这样濒临离弃主的危险(见来2:3;3:8,12,14-15;4:1,7,11;10:26,29,35-36,38-39;12:3,15-17),因此他要告诫他们:虽然他们参与了教会的团契交通,并在生命中经历了一些神的祝福,但是他们若在这些经历之后离弃主,就再没有救恩给他们了。但这并不表示,作者认为真的基督徒可能会离弃主  --  希伯来书3:14正表明相反的道理。作者希望他们借着继续相信,而获得救恩的确据;因此,这就表明,假使他们离弃神的道,就显示他们从起初就不是属基督的人(见希伯来书3:6:「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想要严重警告那些曾经承认自己是基督徒、而今却濒临滑跌出去之危险的人。他尽可能使用最强烈的字眼来表达:「这就是一个经历暂时祝福的人所能达到的地步,却仍旧没有真正得救。」他警告他们要小心,因为倚赖暂时的祝福与经验是不够的。为了要让他们确切地明白这点,作者没有说到真实的心灵改变、或结好果子等,而只是说到这些人有的暂时的祝福和经验,而这些仅让他们略微了解基督教而已。


C.3.5 如同不结果的土地


    为此缘故,希伯来书作者的描述立即从背道之人,到进一步的类比,以显示这些离弃之人在生命中从来没有结过任何其实的果子。正如我们以上所解释的,希伯来书6:7-8用「荆棘和蒺藜」之类的话来形容这些人,这种土地所产生的植物,即使一再地领受神的祝福(在这个比喻中,就是雨水一再地降在其上),但它本身却没有真实价值的生命(不能结果).我们在此应当注意,犯了背道之罪的人不是被比喻为曾经产生过好果子、现今却不结果的土地,而是他们就像从未结出好果子、只能长出荆棘和蒺藜的土地。这片土地在谷物长出之前,可能看起来还好,但是果实显示了真实的证据:这土地是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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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C.4 惟真信徒才会拥有「更好的事」


    以上对希伯来书6:4-8的诠释,可由紧接其后的一节经文中得到有力的佐证。虽然作者严厉地说到离弃主的可能性,但他接着又回来说到绝大多数听到福音的人的情况  --  他认为他们是真正的基督徒。他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但看你们的情形,却深信(你们有〉那些也是属乎救恩的更好的事。」(来6:9,和合本译作「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然而问题是,是比什么「更好」呢?复数的「更好的事」与前面第4-6节曾提过的那些「好的事」(蒙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于圣灵有分等),形成了合宜的对比:作者深信,比起希伯来书6:4-6所说的那些受到圣灵与教会的不完全和暂时影响的人相比,希伯来书大部分的读者是经验过更好福分的。

    事实上,希伯来书的作者论到这些事时,说到它们是「那些也是属乎救恩的更好的事」(按字面直译,希腊文是 kai echomena sōtērias )。(注:BAGD 将反身语态分词 echō 翻译为「紧紧握住、依附」,并举出希伯来书6:9为新约圣经中惟一有此形式的例子,意指「内在的属于和密切的连接」(见BAGD,p.334,III,cf.LSJ p.750,C:「紧紧握住,紧紧依附」)。然而,即使我们将这反身语态翻译为主动语态,使此句成为「......也是有救恩的」,仍不影警笔者对本节的论点。)这些事不只是第4-6节里所说那些暂时的祝福,而是更好的事;不只具有暂时的影响力,而且「也是属乎救恩的」。在此的希腊字 kai(意即「也是」)显示,救恩并不包含在第4-6节所提到的事之内;所以,这个希腊文 kai是了解这段经文的重要钥匙(在RSV和NIV都没有明显地被译出来,但在NASB中的译文则比较接近原文)。(注:NASB的英译是“and things that accompany salvation”(「以及随救恩而来的事」)。)倘若作者在第4-6节提到那些人,意思是指他们是真正得救的,那么我们就很难理解,作者为什么在第9节又说,他深信他们可以拥有更好的事,就是属乎救恩的事,或是在那些所提到的好事之外再加上救恩。他只需要用一句简短的话说那些人「得着救恩」就可以了,而无需堆砌这许多话。然而他的说法正显示,在第4-6节所说的人是没有得救的。(注:有人可能认为,「更好的事」和希伯来书6:4-6的暂时之事不成对比,而是与第8节真的审判  --  将要临到荆棘和蒺藜之焚烧的结局  --  成对比。但是作者不可能只把不被咒诅当成是「更好的事」。比较级的「更好的」(kreisson)在希伯来书里被用了十三次,通常是把「更好的事」与「好的事」作比较(如更美之约、更美的祭物等);同样地,它在此是与已经是好的事作对比(例如第44节的祝福),不可能是与第8节永远审判的可怕命运作对比。)

    究竟什么是「更好的事」?除了在第9节所提到的救恩之外,还包括那些显明救恩的真正证据  --  譬如,在他们生活中的真实果子(来6:10)、满足的指望(来6:11),以及得救的信心,这些形式的证据都是由那些承受应许之人所展现出来的(来6:12)。希伯来书的作者用这样的方式再度向真信徒保证  --  就是向那些在生活中结出果子、又向其他基督徒显出爱心的人,他们在当时表现出持续的盼望和真实的信心,因此他们不是将要离弃主之人。虽然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向那些在他们中间可能濒临离弃主之危险的人,发出强烈的警告,但他也同时想向他的读者们(肯定是收信者中的大多数)提出这样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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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C.5 若故意继续犯罪就没有赎罪的祭了


    类似的教训亦可见于希伯来书lO:26-31。作者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继续〕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一个人拒绝基督的救恩,「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非圣洁之物(和合本译作『当作平常』)」(来lO:29),应得永远的惩罚。这些话再一次地强烈警告不可离弃主,但并不能用它们来证明,真正重生的人会失去救恩。作者说到「使他成圣之约的血」时,「成圣」一词只是用来指「外在的分别为圣,好像古代的以色列人,是借着外在与神的百姓有所连接」。(注:A.H.Strong 在Systematic Theology,p.884提到一个适切的例子,是在哥林多前书7:14,此经文也使用了成圣的动词,说到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了圣洁」(林前7:14.在此使用了相同的希腊字 hagiazō)。希伯来书9:13(另参马太福音23:17,19)也提到外在礼仪上的成圣。)这节经文的「他」不是指真正得救的人,而是指一个人借着与教会的接触而得着一些有益的道德影响。(注:出埃及记24:7-8说到,立约之血将以色列人分别为圣,成为神的百姓,即使他们不是全部都真的重生。在希伯来书第10章的上下文里,用这样的意象  --  取自旧约里使一群百姓成圣的过程,好让他们能够来到神面前敬拜他  --  是一个合宜的背景。)

    曾有人说,在约翰的作品中有一处经文教导了失去救恩的可能性  --  耶稣在启示录3:5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有人认为,耶稣说这话表示他会从生命册上涂抹一些人的名字,而这些人的名字原已经记在册上,所以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但是我们不应把耶稣强调他不会做某事的事实,当作他在教导说,他在另一个情况就会这样做! 约翰福音10:28用同样的希腊文组句结构(注:这结构使用了 ou mē 加上过去式的假设语气动词,表达强烈的否定。)表达强烈的否定  --  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10:27-28)这句话并不表示,有一些属于耶稣的羊群是不听他的声音、不跟随他的,而他们要灭亡;耶稣在此只是肯定他的羊群必定不会灭亡。同样地,神说:「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13:5)这句话也不是他会撇下或丢弃其他人的意思;神只是强调他不会撇下、也不会丢弃他的百姓。另举一个更为贴切的例子,即马太福音12:32,耶稣说:「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这句话并不表示,有些罪在来世会得赦免(如罗马天主教所宣称的,藉以支持其炼狱的教义)  --  那是一个推理上的错谬!以此类推,启示录3:5只是一个强烈的保证,说明那些穿白衣、向基督持守忠诚的人,他们的名字将不会从生命册上涂抹掉。(注:出埃及记32:33所说的可能是不同类的书,在那节经文真神对摩西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在此并未提及新约的「生命册」之观念。相反地,这个意象表达了神现在正记录住在他百姓中之人的言行,颇像地上的君主所做的。从这样的书上「涂抹」一个人的名字,表示那个人死去。按照这个意象,我们最好把出埃及记32:33理解为,神要除去得罪他之人的性命(见出32:35)。在这一段经文里并没有关于人永远命运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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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C.6 扫罗王得救了吗?


    最后,有时候有人会用旧约里的一段故事,来辩驳人可能失去他们的救恩,那就是圣灵离开扫罗王的故事。但是我们不应该拿扫罗来当作一个失去救恩的例子,因为「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时(撒上16:14),是在撒母耳膏立大卫为王以后立即发生的,「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上16:13)。事实上,圣经记载主的灵临到大卫身上的经文,后面紧接着就是那灵离开扫罗的那句话。这两节经文紧密的相连,表示圣经在此不是说扫罗完全失去圣灵在他生命中的所有工作,而只是说圣灵收回赐扫罗能力为王的那种功能。(注:我们应当以类似的方法来诠释大卫在诗篇51:11的祷告:「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大卫祷告求神不要除去使他为王的圣灵恩膏,并求神不要撤回在他生命中的同在和能力;他不是祈求不要失去永远的救恩。)这经文也不表示扫罗是永远被定罪的,只不过我们的确很难从旧约的章节里判定,扫罗终其一生是否为:(1)一个从未重生的人,但具有领袖的才能,也被神使用过;他的一生说明了,在世人眼中配为王的人,并不就因此适合成为神百姓的王;或者(2)他是一个重生的人,但对神的认识不清楚,因而一生愈走愈偏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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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D.信徒真正的确据


    假使我们在前面所解释的是真的,即那些不信的人和至终离开主的人都可能显出许多归正的外在记号,那么真实的归正会有什么证据呢?真正的信徒会有什么真实的确据呢?我们列出三类的问题,是一个人可以扪心自问的。


D.1 我是否一直继续信靠基督为得救之道?


    保罗告诉歌罗西教会的人说,他们在末日会得救,「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离开(和合本小字)福音的盼望」(西1:23)。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来3:14),他并且勉励读者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来6:12)。事实上,整本圣经最有名的一节经文中的「信」字,用的就是现在时式的动词,表示必须继续地信:「叫一切〔继续〕信他的〔人〕可以得永生」(见约3:16)。

    所以,一个人应当问自己:「我今日是否信靠基督赦免我的罪,并且信靠他带领我毫无罪瑕地永远进入天堂?在我心中是否有把握,他已拯救了我?如果我今夜死去并站在神的审判台前,如果他问我为何应该让我进入天堂,那么我会开始思想自己的善行而依赖它们,还是会毫不迟疑地说,我依赖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并有把握他是一位全能的救主?」

    我们强调继续相信基督的信心,是与一些教会所操练的「见证」成对比。在那些教会中,基督徒重复地详述可能是发生在二十或三十年以前的归正经历。假如得救信心的见证是真实的,那么它就应当是在今天还活泼的信心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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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D.2 我心中是否有圣灵重生工作的证据?


    圣灵在我们心中工作的证据有许多不同的形态。虽然我们不应当依赖神迹异能的彰显(太7:22),或依赖在当地教会经年累月的事奉(用哥林多前书3:12的话来说,那些工作有可能是用「草、木、禾秸」建造的),以推崇人的自我或胜过别人的能力,或试图赢得神的认可,但是仍有许多其他的证据可显明圣灵在人心里真实的工作。首先,圣灵会在我们心里带出一个主观的见证,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5-16;约壹4:13)。在我们顺服神旨意的道路上,这个见证通常伴随着一种蒙圣灵引导的感觉(罗8:14)。

    此外,若圣灵真正在我们的生命中工作,他会使我们产生某种品格的特征,就是保罗所称的「圣灵所结的果子」(加5:22)。他列出了圣灵所带来几种态度和品格的特征:「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当然,在此的问题不是「在我生命中,是否完全展现所有的这些特征?」而是「这些品格特征是我生命的一般特征吗?我的心里有这些态度吗?其他人(尤其是那些与我最亲密的人)是否看到这些品格特征表现在我的生命中?我在这些品格特征上是否年年有所成长?」新约圣经没有提示,非基督徒或未曾重生的人可以令人信服地装出这些品格的特征,尤其是在最认识他们的人面前。

    与这种果子有关的是另一种的果子  --  这个人的生命和事奉对别人和教会所造成的影响。有一些人声称自己是基督徒,但是他们对别人的影响却是令人气馁、拖垮人、破坏人的信心,并且激起纷争和分裂。他们生命和事奉的结果不是建造别人和教会,而是拆毁。另一方面,有些人似乎在每一次谈话、每一个祷告,以及每一个和他们有关的事奉工作里,都在建造别人。耶稣论到假先知时说:「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6-20)

    另一个圣灵工作的证据,就是继续相信并接受教会的健全教导。那些会开始否认真道中主要教义的人,是在他们的救恩上透露出严重负面的记号:「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约壹2:23-24)约翰继续说:「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约壹4:6)因为新约的著作在现今是代表如约翰等使徒的权威,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凡认识神的人,就会持续地阅读神的话,以它为乐,并旦完全相信它。那些不相信、不喜悦神话语的人,证明他们不是「属神的」。

    此外,一个人拥有真实救恩的另一个证据,就是持续保持与耶稣基督的关系。耶 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 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15:4,7)住在基督里不只 包括了在不同的情况下天天信靠他,也包括了在祷告和敬拜中与他有固定的交通。

    最后,我们是真信徒的最主要证据,是顺服神的诫命。约翰说:「人若说:『我 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诚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 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4-6)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过一个完全的生活;约翰乃是说,一般而言,我们的生活应当要效法基督,在言行上要像他。如果我们拥有真实的得救信心,在生活中就会有清楚的顺服的果子(亦见约壹3:9-10,24;5:18)。因此雅各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而且「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7-18)。广义而言,顺服神包括了爱主内的弟兄姊妹:「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约壹2:10)「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3:14;另参约壹3:17;4:7)。这个爱的证据之一就是持续参加基督徒的团契交通(约壹2:19),另一个证据则是实际帮助有需要的弟兄姊妹(约壹3:17;另参太25: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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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D.3 在我的基督徒生命中,是否看得出长期成长的模式?


    前面两个确据是与圣灵在我们生命中工作所带来之持续的信心和证据有关,但是彼得又给了我们一种测验,使我们可以用来自问,自己是否为真实的信徒。他告诉我们,假如我们的一些品格特征在持续增长,就可保证我们「永不失脚」(彼后1:10)。他告诉他的读者们:「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爱众人的心。」(彼后1:5-7)接着他又说,这些应当是他读者们的特质,并且要继续「充充足足」地显现在他们的生活中(彼后1:8)。然后他又说,他们要「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并说:「你们若行这几样(指第5-7节所提的品格),就永不失脚。」(彼后1:10)

    我们肯定自己的恩召和蒙拣选的方法,就是要继续在「这几样」事上长进。这表示我们对自己得救的确据,是会在我们的生命中与时俱增的:每一年我们生命中的这些品格特征若都有所增加,那我们就得着愈来愈大的救恩确据。因此,年轻的信徒虽然也会在他们的救恩上有相当的把握,但是那个确据仍会经年累月地增长,并随着他们的日渐成熟变得更为确定了。(注:另参提摩太前书3:13,那里说到「善作」执事的人,「在对基督耶稣的信心上大有确据」(NIV译法;和合本译作「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假使他们继续在这些方面成长,就能证实他们的呼召和蒙拣选,而且「永不失脚」。

    我们就以上这三个问题自我反省的结果,应当给真正的信徒带来牢靠的确据;如此,圣徒恒忍之教义将会令人无比地欣慰。拥有这样确据的人不应当怀疑:「我能够一生恒忍到底而得救吗?」每一位透过如此自省而得到确据的人,都应当有这样的想法:「我重生了;所以,我当然会恒忍到底,因为我‘蒙神能力’借着我的信心工作而被保守(彼前1:5),所以我永远不会失脚。耶稣在末日将会使我复活,我也将要进入他的国度,直到永远。」(约6:40)

    另一方面,如果那些「退后」或偏离基督的人能正确地理解圣徒恒忍的教义,那么他们的心里应当引发真实的忧虑、甚至畏惧。这种人必须受到清楚的警告:只有那些恒忍到底的人才是真正重生的。假使他们离弃了所承认的基督,不相信他,也不顺服他,那么他们就可能不是真正得救的  --  事实上,他们所显露的证据表示,他们没有得救,从未真正地得救。一旦他们停止信靠基督,也不顺服他(根据外在的证据),他们就没有真实的救恩的确据,他们就应当视自己是尚未得救的,需要悔改转向基督,并向他祈求罪得赦免。

    在此我们要讨论一下,教牧上应如何对待那些偏离基督信仰的人。我们应当了解,加尔文派(相信圣徒的恒忍)和阿民念派(认为基督徒可能失去救恩)都会以相同的方式去规劝一位「退后者」。按照阿民念派的观点,这样的人曾经是基督徒,但现在已经不再是了;而根据加尔文派的教义,这样的人从起初就不是个真正的基督徒,现在也不是。但是持这两种观点的人都会提出相同的、符合圣经的规劝:「你现在看起来不是基督徒  --  你必须悔改,信靠基督,才可以得救!」虽然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对于背道之人先前的信仰历史有不同的解释,但是他们对于这样的人现在该做什么,都会采取同样的作法。(注:加尔文派和阿民念派双方当然都承认「退后」之人有可能是真正重生之人,只是他们落入罪恶和怀疑了。但双方也都同意,在一个人显出有现存信心的证据之前,先假设他不是基督徒,这在教牧上是有智慧的作法。)

    现在我们明白为何「永远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 )的话是十分误导人的。在一些福音派的教会里,有时候牧师不教导全备而平衡的圣徒恒忍之教义,却讲授一种不完全的教导,意思就是说,所有曾经承认信仰、而且受过洗的人,都有「永远的保障」了。结果就产生一些根本没有真正归正的人;他们可能在布道信息结束时「走到前头来」承认对基督的信心,也可能不久后就受洗了,可是接着他们就离开教会的团契交通;而且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得着这个「永远的保障」之前的生活,没什么两样。他们就这样地得到虚假的确据,被人残忍地欺骗,以为自己将要上天堂,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注:诚然并非所有使用「永远的保障」一语的人,都犯这种的错误,但是这个词组确实容易流于这样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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