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5-1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C.3.4 若离弃真道就不能从新懊悔
最后,希伯来书6:4-6说到,那些曾经验过这些恩典但后来又犯了背道之罪的人,是不可能「从新懊悔」的。有人认为,假如这是一个他们需要再被恢复而有的悔改,那么这个悔改就一定是真实的了。然而这里的意思不一定是如此。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这里「懊悔」(repentance,希腊文 metanoia )的意思不一定是指内心悔改以至于得救。例如,希伯来书12:17用这个字讲到以扫对卖掉长子名分一事想法的改变,圣经将那种改变称为「懊悔」(metanoia)(译者注:和合本在此节没有将此字译出:「......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懊悔的〕门路。」吕振中译本译得很好:「寻不着改变心意之余地。」)这种懊悔并不是能得到救恩的悔改,而只是一种改变主意,以及对他卖掉长子名分之事的反悔(请注意,在马太福音27:3里的犹大也同样是「后悔」的例子 -- 虽然圣经所用的希腊字不同)。
「懊悔」的同源动词(repent,希腊文是 metanoeō)有时候不是用来指得救的悔改,而仅是指个人为自己的过犯忧伤:「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3-4)因此我们可以下一个结论:「懊悔」的意思只是对所做过的事或所犯下的罪行忧伤,至于它是否能叫人得救的真实悔改 -- 即「悔改以至于得救」,则不一定都能立刻判明。希伯来书的作者并不在指明这是否为真实的悔改,他仅仅是指出,假如有人为罪忧伤,进而明了福音,并且经验到圣灵工作的各样祝福(无疑这是在与教会团契交通时发生的),之后却又转离了,那么要再次使这人回到为罪忧伤的地步,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不一定表示原先的悔改是真实可令人得救的。
在此,我们可能要问,所有这些词汇所描述的是什么样的人?答案是:他们无疑是与教会有密切联系的人。他们曾经为罪忧伤(懊悔),清楚地明白福音(已经蒙了光照);受到基督徒生命的吸引,羡慕人成为基督徒后所产生的生命改变;可能神也回应过他们在生活中的祷告,因而感受到圣灵作工的能力;或许他们也使用了属灵的恩赐 -- 如马太福音7:22中的不信之人一样(他们与圣灵的工作「有关连」,或说于圣灵「有分」,并尝过属天恩赐的滋味,觉悟来世的权能);他们曾听过真实的神道,并对其中的许多教训产生感动(他们尝过神善道的滋味)。
然而,尽管有了这一切,他们「若是离弃道理......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6:6),那么他们就是自愿拒绝所有的这些福分,故意离弃它们。我们也许都知道,在自己的教会里有些人(有时候他们自己也承认)长久与教会的团契交通有关连,但却不是重生的基督徒;他们思想福音多年,却不断地拒绝圣灵在他们生活中的召唤,也许是由于不愿意放手将生命中的主权交给耶稣,而宁可依靠自己。
现在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如果这些人故意转离所有这些「暂时的祝福」(temporary blessings),那么要使他们再度悔改或为罪忧伤,是不可能的;他们的心将会刚硬,而良心也麻木了。还能再做什么,使他们可以得救呢?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经是真实的,他们会说他们知道,但已经决定拒绝它;如果我们告诉他们神垂听祷告、改变生命,他们也会说他们知道,但是他们什么也不要;如果我们告诉他们圣灵在人生命里的工作大有能力,永生的恩赐好得无法言喻,他们也会说他们了解,但是没有兴趣。他们所熟知关于神的事,和多次经历圣灵带来的影响,都只会让他们的心刚硬,拒绝悔改归正。
希伯来书的作者知道他所致函的教会里,有一些人就是这样濒临离弃主的危险(见来2:3;3:8,12,14-15;4:1,7,11;10:26,29,35-36,38-39;12:3,15-17),因此他要告诫他们:虽然他们参与了教会的团契交通,并在生命中经历了一些神的祝福,但是他们若在这些经历之后离弃主,就再没有救恩给他们了。但这并不表示,作者认为真的基督徒可能会离弃主 -- 希伯来书3:14正表明相反的道理。作者希望他们借着继续相信,而获得救恩的确据;因此,这就表明,假使他们离弃神的道,就显示他们从起初就不是属基督的人(见希伯来书3:6:「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想要严重警告那些曾经承认自己是基督徒、而今却濒临滑跌出去之危险的人。他尽可能使用最强烈的字眼来表达:「这就是一个经历暂时祝福的人所能达到的地步,却仍旧没有真正得救。」他警告他们要小心,因为倚赖暂时的祝福与经验是不够的。为了要让他们确切地明白这点,作者没有说到真实的心灵改变、或结好果子等,而只是说到这些人有的暂时的祝福和经验,而这些仅让他们略微了解基督教而已。
C.3.5 如同不结果的土地
为此缘故,希伯来书作者的描述立即从背道之人,到进一步的类比,以显示这些离弃之人在生命中从来没有结过任何其实的果子。正如我们以上所解释的,希伯来书6:7-8用「荆棘和蒺藜」之类的话来形容这些人,这种土地所产生的植物,即使一再地领受神的祝福(在这个比喻中,就是雨水一再地降在其上),但它本身却没有真实价值的生命(不能结果).我们在此应当注意,犯了背道之罪的人不是被比喻为曾经产生过好果子、现今却不结果的土地,而是他们就像从未结出好果子、只能长出荆棘和蒺藜的土地。这片土地在谷物长出之前,可能看起来还好,但是果实显示了真实的证据:这土地是恶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