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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主义五点思考-- 二元背反的基本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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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本文的目的乃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而不是对一个已经争吵四百多年的神学议题,在做任何非此即彼的断论。对于一部分比较理性和思辨的慕道友来说,必定会对预定论产生很多质疑和困惑。因此如何从合宜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乃是本文的主旨。事实上,今天,除了卫理宗(又称循理会Methodist)坚持亚米念派以外,美南浸信会也不全盘接受上述的五点式加尔文主义。其它福音派教会中,多数都能认同大部份的加尔文救恩论,但是能全盘接受上述五点论证的,却属少数。
1. 圣经文本以及系统神学
一个全世界宗派都公认的原则自然是“圣经无误”。然而当我们谈到系统神学时,我们也会不自觉地将我们所认同的神学思想,视为颠扑不破的唯一真理。其实,我们必须很明确地说,没有一种系统神学体系,包括加尔文神学及亚米念神学,是全然无误的。因为系统神学乃是以无误的圣经为材料,借着逻辑的运用,加以分析、归纳、推演,整理成条理分明的神学体系。因此,在这过程中,就包含了好几个“可能有误”的因素:
a、在圣经中取材时,会因个人的偏好或先入为主的成见,而影响我们在挑选证明经文(proof-text)时的取舍,甚至于造成断章取义;
b、在运用逻辑来推论时,有时会过度引申,而超越圣经原来要表达的重点;
c、有时会误以为逻辑上“合理的”推论,就是唯一“必然的”结论;
d、误以为人的理性与逻辑,足以了解、归纳一切有关神的奥秘,或能解决所有的神学争论。
在救恩论中,加尔文派强调神的绝对主权;亚米念派则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与责任。而这两者之间,对某些人来说,觉得是水火不容的。因为从逻辑上来看,两者的确似乎是很难并存的。因为神如果以他的主权预定了一切,那么人的选择就受到很大的局限,自由意志也就没有发挥的空间。反之,人如果还能以意志自由作出选择,那是否就表示神并没有预定一切?所以虽然两派的人都说: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并没有冲突,四百多年来却仍然争论不已。在这个神学争论之中,第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圣经启示的重点问题。例如,“预定”和“预知”固然都是出自于圣经名词,但是当我们问到“神是否事先预定了一些人要灭亡?”、“神是否预定一个人一生所遭遇的每一个细节?”这一类的问题时,就陷入了逻辑思维的陷阱之中。因为从逻辑的观点来看,神既有主权,他岂不能预定一切?答案是:当然可以。但是问题是:这问题是圣经要启示的重点吗?圣经曾经直接地如此表达吗?
因此,将预定论推广应用到上述这些问题上,就已经超越了“作者原意”(Author-Intention)的范围。福音派的释经学,是强调以“作者原意”来作为解经的依据,而“读者会意”(Reader- Response)只能作为次要的个人应用。所以,我们应该坚持以圣经神学为主的解经,即依据上下文的“历史文法”解经法,来竭力找出圣灵藉作者所要表达的原意。反之,若以系统神学为既定的框架,再来解释圣经时,就容易发生先入为主的成见。
一个具体的例子是十八世纪末的克里威廉(William Carey)。他在教会祷告会中分享他对印度宣教的负担时,被一位年老的牧师打断了,对他说:“年轻人,坐下!如果神要救异教徒,他会自己去作,不会征求你的意见。”后来克里威廉在深思之后,写了一篇论文,强调人有责任去响应神的呼召,完成大使命。这篇文章被称为与马丁路德钉在教堂门口的“九十五条论纲”一样具有爆炸力,因而带动了基督教宣教事工之蓬勃发展。也因此他被誉为“近代宣教之父”。
所以波许(David Bosch)在他的名著《更新变化的宣教》(Transforming Mission)一书中,检讨宗教改革时期的宣教事工时,就提到一些极端的加尔文派领袖,因为主张神预定一些种族的异教徒是受咒诅(即所谓的“双重预定论”),因此遏阻了基督教宣教的拓展。他认为这是1500—1750两百五十年之间,基督教的宣教乏善可陈的原因之一。可见偏激的加尔文神学,的确曾阻碍宣教的推动。当然,我并不是说加尔文神学必然导致这种错误。我只是要指出,某些持偏激的加尔文神学观的人,有可能陷入这个误区之中。
2. 人逻辑的有限性
第二个关键问题是:人的逻辑能否解决有关“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矛盾?如果你认为能够,你就只能在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两者之间,作“非此即彼”(either/or)的选择。反之,你若认为逻辑在此问题上是力有未逮的,那么你就能作出“兼容并蓄”(both and)的结论。
当代许多名重一时的学者如卡森、穆和奥斯邦,都采取上述第二种的宽容态度。例如卡森在他所著的《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Divine Sovereignty and Human Responsibility)一书中,明确地指出,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存在着“张力”(tension),这是只能探索,却不能解决的问题(p.2)。他也指出许多系统神学家常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过早地先设定一个“系统”,然后屈从于这个系统来解经或筛选圣经(p.3)。
施瑞奈(Thomas Schreiner)在他所编辑,全部由加尔文派神学家所写的《神仍掌权》(Still Sovereign)一书中,也说:大多数加尔文派的人会确信逻辑是不应该抛弃的,但是他们也同时会承认,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的关系终究是个奥秘。承认是奥秘,就表明加尔文派并没有被“西方的逻辑”所垄断。……然而,遵从“不矛盾”的逻辑规则,并不表示逻辑可以解决所有的神学问题。(p.104)
    巴刻将教会出现这样“顽强的和厌烦的争论”归结于“唯理性猜想之潜入”,即“坚决地主张系统性的一致,而不情愿承认奥秘的存在,和不肯认为神比人聪明,因而叫圣经服从人所假定的逻辑要求。人们看到圣经教训说,人要为他们的行动负责任;他们不能看出(其实无人能看出)这事怎能与统治人行动的至高主权相符。他们不愿意让这两项真理,正如在圣经中那样,相辅并行,就下断语说,为要支持人类责任的圣经真理,他们不得不拒绝这同样真实的,同样合乎圣经的神之主权的教义,而且把许多教导这真理的经文曲解了。把圣经神秘的部份铲除,来使之过份简化的愿望,乃是我们这邪恶心理的自然倾向。”
    神主权和人的责任,是在同一本圣经中,一并教训给我们的;有时甚至在同一节段经文中。虽然人是负有道德责任的,但他也受神的管理;虽然人受神的管理,但他仍然在道德上负责任。神的主权是一个现实,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现实。这是一个显明的「二律背反」。 意思就是两个都无比真实的真理之间表面的相反或者矛盾。 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置二律背反呢?我们应当接受这事实,并且试与之共处。不要以 表面上的矛盾是真的;以这外表上矛盾归之你自己知识的欠缺;不要以这两项原则为敌对的,而作两者之间的选择,要承认你现在不能了解,但两者必互相补充的。因此要注 意,不可使两者敌对起来,也不可从任何一方作演绎上的推理,(注一)。如果这样, 一定会损害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理由,这种演绎的推理一定也是正确的)。我们在神的话语中找到此类的奥秘时,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创造者是不能为其受 造者全然理解的。一位神若能为我们全然了解,而且关于他自己的启示,对于我们又没有什么奥秘之处,那就是人所想象出来的神,也可以说是位幻想之神,根本不是圣经中的神。因为圣经中所说的神是这样:「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 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本文内容部分摘自庄祖鲲的加尔文神学的基点省思和巴刻的传福音与神的主权)
发表于 2015-4-8 2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一进入思维或语言,就偏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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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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