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2967|回复: 2
收起左侧

耶利米书——第四十五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耶利米书第四十五章:
45:1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尼利亚的儿子巴录将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说的话写在书上。耶利米说:
45:2        “巴录啊,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说:
45:3        巴录(注:原文作“你”)曾说:‘哀哉!耶和华将忧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
45:4        你要这样告诉他,耶和华如此说:‘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毁;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
45:5        你为自己图谋大事吗?不要图谋!我必使灾祸临到凡有血气的。但你无论往哪里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为掠物。’”这是耶和华说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耶利米书——第四十五章(续)

四·主给巴录的信息(四五)

  第四十五章是有关先知耶利米对他的秘书巴录所说的信息,这一章经文写于约雅敬在位年间,按年序该在第四十四章之前,可能紧接第三十六章1至8节。巴录可以说是先知耶利米最忠实的伙伴,在第三十六章四节介绍了巴录就是“尼利亚的儿子”,而尼利亚乃是“玛西雅的孙子”(三十二12),他忠实地将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记录下来。也因为他的忠心,才使得原本被约雅敬王烧掉的先知耶利米传递的上帝信息,得以重新整理出来(三十六4-32)。他也替先知耶利米保管一份土地契约(参考三十二12-16)。很可能在先知耶利米被约哈难一群人绑架去埃及避难时,他也同时在被挟持的人群中(四十三5-7)。这一章可以说是吐露了巴录心底的声音。

  本章是安慰巴录的信息,因为耶利米下了狱,国王和他的谋士们不听先知的信息,于是巴录灰心了,他因为犹大种种将临的可怕审判而沮丧不已。他本希望自己在复兴的犹大国占有重要的地位(第5节),但耶利米工作表面上的失败,使他攀登高位的梦想粉碎了,因而受挫。

  第三节巴录说自己的内心有很大的痛苦,严重到无法安宁,表明他内心有极大的挣扎。巴录为了跟随先知耶利米,且听从他的话去行事,而当他在耶路撒冷“新门”的入口宣读上帝要先知耶利米说的话,结果是和先知耶利米两人一起被当局通缉(参考三十六19)。因此,将这段痛苦的生命经历编排在这里,也是加强了第四十二至四十四章他和耶利米同时被那群残存的犹大人挟持到埃及去的哀叹,因为就是这些来恳求先知耶利米向上帝祈祷询问旨意的人,当先知耶利米照实说了上帝要他说的话时,却落得被拒绝接受,且是被挟持到埃及去的下场,这样的生命际遇确实是很大的创伤。

  耶利米十分理解他秘书的感受,所以要帮助他,因为耶利米自己也经历过惨痛的失望(耶十五10-21;二十7-18)。耶利米提醒巴录,神有权柄建造和拆毁。在上帝的伟大计划中,每个人都有他本人才合适的位置。就巴录而言,世上的成功根本比不上上帝希望他做的工作那么重要。巴录不应为自己或为犹大国而图谋大事,相反却应满足于逃命生涯,无论被指派的工作多低下,也应欣然接受。

  第五节说巴录“想为自己成就大事”,这到底是指什么事?这里并没有指明。是否当时他跟随先知耶利米时,心中有一种想法:希望能藉着传达上帝的信息,为犹大王国带来新的改革气象,使犹大国成为大国,因此得到众人的称赞,说先知耶利米是一位伟大的先知,这样跟随先知耶利米的他(巴录),也会跟随着出名,被人肯定、称赞。但先知耶利米传出上帝的信息则是:上帝不是要栽培、建立犹大,相反的,是要毁灭犹大。因此,和巴录心中原先的打算并不相符,而他必须顺服上帝,因为已经知道上帝乃是要惩罚犹大王国。

  不过第五节的后半句则是清楚指出上帝会留给巴录一条生机,即使在最危险的时刻,上帝也会保护他,使他不至于因犹大的灭亡也跟着死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为掠物”上帝安慰文士巴录,应许要怜悯他。这里把上帝降在犹大“全地”的报应(第4节)和因巴比伦的入侵而“临到凡有血气的”的灾祸(王下25章)进行鲜明的对比。巴录的性命会得到上帝的保护。巴录所羡慕的那些成功而有地位的人,多半没有这样的保障,而只能在耶路撒冷的毁灭中时死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开始,我要进行年底的探访了,所以不一定有时间按时发帖。

如果少了哪天没能发帖,我会抽时间补上,又或者一天发两章,就象今天一样。特此说明。

以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2 19: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