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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幸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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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的幸福论

    传道书的作者叹息日光之下今生的生命是虚妄的,但同时也站在死生存亡的岔路口,悖论性的寻问了真幸福究竟在何方。下面我们以传道者在3:11~15所阐述的幸福论,从四个方面探讨整卷传道书对幸福的教训。

1、幸福的定义:人的幸福总是涉及灵魂的问题,即传道书所说的“心里的福乐”。因此,当严加区分健康、富贵、快乐等幸福的要素和幸福本身。人们通常认为只有上述这些才是幸福。然而,富有、健康、享尽两性之乐的人就必定是幸福的人么?财产、快乐、富贵、权势等或许会带来安逸的生活和片刻的幸福,却不能带来永恒的真幸福,因为唯有灵魂深处持久不断的和平、喜乐和希望才能赐予人真幸福。圣经教导我们,世间所能带来的的幸福只是短暂的碎片,唯独神才是我们所能享受之永恒无限的幸福之源,才是真幸福。

2、幸福的根据:人真的能够得着幸福么?人有资格获得幸福吗?是的,人拥有幸福的根据和权利。因为,神本将人造成幸福的存在,在他没有死亡与罪。人从神领受了幸福的权利。但是人却因堕落被赶出了伊甸园。今天人依然有资格获得幸福么?是的,人依然可以获得幸福。因为,神预先为犯罪的人准备了救恩和悔改的道路。虽然人只有在悔改得救之后才能拥有幸福,但从根本上来讲,人是此时此刻也能获得幸福的存在,且是追求幸福的存在。

3、幸福的前提条件:众所周知,自从亚当堕落以后,人丧失了享受幸福的权利。世间万物均不能使人得享幸福。古往今来,多少绝代佳人,英雄豪杰和亿万富翁,最后皆陷入绝望和虚无,消失在痛苦愁烦之中。这句话意味着凡世间的一切都无法令人永远得享真幸福。昔日,神曾经将人创造成拥有无限幸福的存在;如今,唯有神的赦免,才是重新得到幸福的前提,若没有与耶和华的信仰关系,再多的世间快乐均是徒劳无用的;若与神的关系得到了恢复,即便是缺乏或不曾拥有世人追求的世间快乐,也不会影响到人的幸福。人原是渴望永恒的存在(3:11),若没有永恒性和绝对性,就无法获得真幸福,而信仰耶和华却能使人重新得着这一切。已得着永恒祝福的人,自然不会迷恋短暂的世间事物。圣徒虽然已经开始得享了幸福,却尚未完全得着,充充满满地享尽幸福将会是在新天新地。

4、幸福的圣徒所当持有的心态:
⑴顺服与忠诚:神是造我的主,祂爱我甚至超过一切。因此,理当顺服神的主权,忠于神的眷爱。
⑵知足和喜乐:幸福虽然是关于灵魂的问题,圣经却没有无条件地排斥肉身的快乐。圣经只是禁止人不可误以为那就是全部而贪恋它。若有人恢复了与神的信仰关系,他就已得着了永恒的幸福。无论世间快乐是多是寡,都会在感恩中度过每一天。他已不再为自己拥有多少而发怨言,为自己拥有的多而越发索取。
⑶谦卑和感恩:人虽因犯罪丧失了幸福,神却先赦免了人的罪,神白白赐下救恩,人应感恩而更加谦卑。
⑷牺牲与服事:圣徒已得着了永恒的保障,也要帮助别人蒙祝福。若圣徒自诩却还被自私的冲动所牵引的人,是尚未对人生的祝福怀有确信,是尚未认识真幸福的可怜之人。

选自 精读本圣经注释 - 传道书绪论

发表于 2014-12-29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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