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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亚当犯罪起,所有人类都必须下地狱,没有一个例外,也没有资格要求恩典。
2. 人下地狱,完全是出于自己的罪,不是上帝叫人去犯罪。
3. 未蒙重生的人,灵性已死,没有一个会想要行出上帝规定的善、没有一个会愿意寻求真神、没有一个会想要真正得救,他们只会行假善、寻假神。
4. 上帝没有义务拯救任何人,上帝完全可以任凭所有人下地狱,而且完全无损于祂的公义与圣洁。
5. 可是上帝爱世人,决定拯救‘某些’人(不是全部人),对这些人,祂就施展积极的计画引导,确保每一位祂所拣选的人,都一定会信主得救,但对于未蒙拣选者,祂就采取消极的许可任凭,不施予积极计画引导的拯救,但保证他们一定会受到公义的对待。
6. 蒙拣选得救者,完全是上帝功劳,因为他们会决定信主的自由意志,是上帝给的。
7. 未蒙拣选而不得救者,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罪,因为假使他们无罪,他们一样可上天堂。
8. 没有人有资格要求、命令上帝拣选谁不拣选谁,那是上帝主权与奥秘。
9. 人只能尽本分传福音,无法知道谁蒙拣选不蒙拣选。
说得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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