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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焊工沈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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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他玛的信心-----面对名利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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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犹大之所以说“她比我有义”,是指他玛追求神祝福的心志和信心而言,因为就是他玛保住了犹大成为长子的名分,她当然有义了。从一开始流便上了他父亲的床【 创35:22 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时候,流便去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以色列也听见了。】

所以流便因此就失去了长子的名分,【创49:3 流便哪,你是我的长子,是我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本当大有尊荣,权力超众 创49:4 但你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我的榻。】

 

而作为雅各的二儿子、三儿子因为在示剑杀了人,也不得长子的名分

【创34:25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刀剑,趁着众人想不到的时候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

【创49:5 -7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器具。我的灵阿,不要与他们同谋。我的心哪,不要与他们联络。因为他们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忿恨残忍可诅。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

    那么这个长子的名分就落到雅各第四个儿子犹大头上,但犹大并没有在意,犹大的两个儿子都是恶人,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这样的人是不能继承敬虔的长子,而犹大的小儿子长大了以后,他玛看出来示拉并没有要娶她的意思,他玛心里就急了,他玛看到这个长子的名分,这是怎样的一个祝福;她不能失去这个祝福,示拉如果不娶她,这样长子的名分也许就于犹大无份了。于是就冒险与他公公同房,这样就保住了犹大成为长子的名分,她当然比犹大有义了;犹大从他玛氏生了法勒斯,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大卫也是他的后裔,我们都知道耶稣从犹大支派出来的,【启5:5 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以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

   这样一个血统和灵统的传承的预表是必须要籍着人的追求和的信心而成就的,神的应许是有的,但还要人去追求,他玛就是这样一个追求上好福分的人,她得上了;以至于耶稣基督的家谱里面刻上了他玛氏的名字【太1:3 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亚兰】。这是他玛一个极大的荣耀。

 

犹大因着他玛得了、或者说保住了他长子的名分【创49:10】 圭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就是赐平安者)来到,万民都必归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6 17:56: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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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有对得了安慰也能感到不理解,是自己语文学的不好,也有人做了一些解说了

 

比公公有义这也没啥难理解的地方 。

 

至于信心,他玛好歹也是记载在耶稣族谱的人,没有信心是不可能的,没看出来,勉强可以理解,按照某些人的理解,是因为他玛相信,她的家族是神所赐福的,也包括犹大家族,做为犹大家的媳妇,她当然有责任给犹大家留下长子的长子,她的做法,私心的地方很少了。主要是出于自身坚定的信念:神会通过她赐福犹大家族。因为她是犹大家长子的媳妇。 从她生的才算为长子的长子。 事实上圣经也是这样排的。。做为母亲或妻子 她甚至超过了,犹大的老婆。。也超过了犹大的老爸以色列的老妈,利百加 吧。。 因为她生的两个儿子,都是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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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真正有私心的是俄南,【创38:9】 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

这件事是他死的原因【创38:10 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神的心意是让犹大有长子的继承人,但俄南知道这个名分归不到自己的头上,那么他所做的就与神是反对的;不让犹大有后代,不尽这个本分,阻止神的计划,神就叫他死了。

 

    假设他玛没有这样做,那她就等于眼看着这个名分没有了,那神就兴起别人代替并继承,也许是犹大的兄弟那也未可知;但如果犹大的兄弟再没有这样追求的心志,或者生下的儿子也是恶人,那就会延误神的计划,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玛也是个挺身而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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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kai在2010-12-16 14:47:00的发言:

犹大之所以说“她比我有义”,是指他玛追求神祝福的心志和信心而言,因为就是他玛保住了犹大成为长子的名分,她当然有义了。那么这个长子的名分就落到雅各第四个儿子犹大头上,但犹大并没有在意,犹大的两个儿子都是恶人,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这样的人是不能继承敬虔的长子,而犹大的小儿子长大了以后,他玛看出来示拉并没有要娶她的意思,他玛心里就急了,他玛看到这个长子的名分,这是怎样的一个祝福;她不能失去这个祝福,示拉如果不娶她,这样长子的名分也许就于犹大无份了。于是就冒险与他公公同房,这样就保住了犹大成为长子的名分,她当然比犹大有义了;犹大从他玛氏生了法勒斯,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大卫也是他的后裔,我们都知道耶稣从犹大支派出来的,

其實關於她瑪有信心的說法也只是你的推測,聖經的原文並不支持,至少從創世紀三十八章裡你看不出這個因果關係。 創世紀的一個主題就是“起初”和“創造”,這裡有神的揀選問題;並非是因為這人有多好信心有多大,神才揀選他,亞伯拉罕如是,雅各如是,她瑪也如是,都是罪人;神揀選他們是因為神因著自己的救贖計劃,對於墮落的人類有一個偉大的“二次創造”,你可以把救贖看成是神的“二次創造”, 例如窯匠因為不滿意自己的作品重新回爐重造,在新約這個名字叫“重生”。 所以“她瑪比猶大更有義是指在耶和華眼中看為義(信實),否則聖經可以直接寫她瑪比猶大更有信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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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lumba2007在2010-12-16 21:12:00的发言:

其實關於她瑪有信心的說法也只是你的推測,聖經的原文並不支持,至少從創世紀三十八章裡你看不出這個因果關係。 創世紀的一個主題就是“起初”和“創造”,這裡有神的揀選問題;並非是因為這人有多好信心有多大,神才揀選他,亞伯拉罕如是,雅各如是,她瑪也如是,都是罪人;神揀選他們是因為神因著自己的救贖計劃,對於墮落的人類有一個偉大的“二次創造”,你可以把救贖看成是神的“二次創造”, 例如窯匠因為不滿意自己的作品重新回爐重造,在新約這個名字叫“重生”。 所以“她瑪比猶大更有義是指在耶和華眼中看為義(信實),否則聖經可以直接寫她瑪比猶大更有信心才對。

来11:20 以撒因着信,就指着将来的事,给雅各以扫祝福。
来11:23 摩西生下来,他的父母见他是个俊美的孩子,就因着信把他藏了三个月,并不怕王命。
来11:24 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
来11:27 他因着信就离开埃及,不怕王怒。因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


来11:31 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
来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
这些人的在旧约的原文都没有到他们的“信心”但不等于没有,若要一一细说,时候就不够了,他玛若没有信心,没有对神的信心,如何能去做这样的事?他玛信神,圣经每个人物的信心还要一个个在原文里去记下来吗?我觉得一般读圣经的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不用我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6 22:15: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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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kai在2010-12-16 22:07:00的发言:
来11:20 以撒因着信,就指着将来的事,给雅各以扫祝福。
来11:23 摩西生下来,他的父母见他是个俊美的孩子,就因着信把他藏了三个月,并不怕王命。
来11:24 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
来11:27 他因着信就离开埃及,不怕王怒。因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


来11:31 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
来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
这些人的在旧约的原文都没有到他们的“信心”但不等于没有,若要一一细说,时候就不够了,他玛若没有信心,没有对神的信心,如何能去做这样的事?我觉得一般读圣经的人都能认识到这一点,不用我说。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 摩西,喇合等人在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那篇【信心的果效】中寫得清楚明白,可以作為他們信心的憑據,而且舊約裡神也清楚地寫了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問題是在聖經裡除了創世紀38章就再也沒有提到她瑪,包括你所引用的那段希伯來書經文。沒有直接的經文支持你的推斷說她瑪的信心如何使神看她為義,我們就不能草率地做出他瑪有信心的結論。 不能因為在希伯來書裡隱含提到的一種說法:即如果把所有人物寫上那麼時間就不夠了,就推斷出她瑪一定在那個信心英雄榜裡面。 還有所謂一般讀經者都能認識到這一點,不用說的說法更加有問題,如果我們總是這樣憑自己主觀推斷來想像聖經原文,那麼讀出來的亮光可能也就沒有什麽價值,都是自己的意思,不是神要我們明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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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lumba2007在2010-12-15 13:30:00的发言:
樓主弟兄,

猶大因為一己私心,不願意看到三兒子示拉也被耶和華神咒詛而死,所以不顧要盡律法之義的本分,狠心地把她瑪趕出家門守寡以等待示拉長大。 要知道,古時的以色列一個女人如果沒有丈夫而守寡的話,經濟上沒有來源,生活上要陷入貧困;也有婦女淪落為廟妓,靠著芳客的金錢上的補貼過日,而淫亂懷的胎自然也不能被正式列入任何族譜。 猶大可能覺得嫖娼的行為無傷大雅,卻因為她瑪淪落為妓女犯姦淫不守婦道要治她死罪,這是他典型的遵行人的道德上的義;她瑪裝扮成妓女卻是為了和公公同房,因為猶大顯然忘了當年要示拉娶她瑪的承諾,而她瑪與公公同房所生的後代卻能夠盡律法上的義,為猶大家合法地接續後代。 她瑪行的是神眼中的義,雖然同公公亂倫所生的兒子也是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是律法上的義卻是通過這樣的行為而成就了。 這裡不是說神不計較她瑪犯姦淫的罪,而是說相比較猶大而言,她瑪更能盡自己的本分,更合乎神律法的義而能對家族的本分忠心。 其次,猶大和她瑪是耶穌基督在肉身上的直系祖先,表明神也能揀選不配的罪人(外邦女子,妓女)來成就將來彌賽亞的救贖計劃;只能說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 相比較虛偽的人的義(道德上的義),我們更應該遵行神的義(信實)。

如果真的要说我是猜测,而没有圣经原文,那首先你自己就是相互矛盾了,圣经上什么地方说了“犹大因为一己私心”的话?是原文还是你的猜测?后面你又说“狠心地把她瑪趕出家門守寡以等待示拉長大”,这话圣经原文里有吗?那也是你的猜测了?

 

你发表你的看法,我发表我的看法,为言辞争辩的事儿没有什么意义,只会绊倒更多的人,你说是不是,弟兄,他玛有信心也好,她没有信心也好,大家各自去做自己的评判,无需多说,就此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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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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