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九讲:公会受审与送交巡抚
读经:徒23章
内容:
一、在公会面前受审
1、无故掌嘴
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23:2 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
23:3 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 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23:4 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
23:5 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上一讲当中,无论是犹太人的控告,还是保罗的自辩,千夫长都无法弄清楚动乱的原委,只得求助于犹太当局。要求犹太公会举行特别会议,审讯保罗。公会的人员聚齐了,就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保罗站在公会众人面前,定睛看着他们,开始自辩。他仍然称呼同胞为“弟兄们”,向他们申明自己做事,一直凭着良心(1节)。他特别加上“在神面前”,用意是神无所不知、监察一切,神可以证明他作的见证完全属实。
圣经多次讲“凭着良心做人”(24:16;林后1:12;提后1:3;来13:18;彼前3:15-16;约一3:21),似乎与世人所讲的论调是不谋而合,因此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良心”问题。
良心乃是神为人创造、放在人灵里的一个功用,在人的里面规范其言行。当人的言行逾矩,良心就发出定罪、不安的感觉;当人言行中规中矩,良心就有平安的感觉。可惜自从人堕落以后,罪污染了人的每一个层面,良心逐渐丧失功用(弗4:18-19)。因此世俗流行的“凭良心做人”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涵。比如“一夫多妻”在中国就是违法的,也是违背良心的;而在伊斯兰教国家却合理合法、心安理得。再比如时下最流行的说法“良心值几个钱?”
对于每一个重生得救的神的儿女而言,良心已经蒙主宝血洗净(来9:14原文;10: 22),就恢复了健全的功用,所以应当凭着良心行事为人,使良心无亏(提前1:9)。
保罗的话刚刚开了个头,而且又是大实话,但是,迎接他的就是几个大嘴巴。是当时的大祭司亚拿尼亚吩咐手下人这样做的(2节)。亚拿尼亚乃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无所顾忌、贪得无厌的政客,于主后47至58年间作大祭司,曾于主后51或52年被罗马政府褫夺职衔,旋又复职。主后66年为人暗杀。他之所以这样安排,大概是认为保罗是大言不惭,明明一直诋毁犹太人和摩西律法,却还自我标榜“凭良心做人”,纯粹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给他几个嘴巴,就是教训教训他,叫他少自我标榜,不要胡言乱语。
我们知道,主耶稣受审时,也曾被人掌打,而且遭遇比保罗更惨:1)、被人吐唾沫在脸上;2)、又蒙着脸;3)、用拳头打;4)、要他说预言,指出打他的是谁;5)、再被人用手掌打(可14:65;太26:67-68)。
保罗对审问者的不公,立即有了忿怒的反应。他说大祭司是“粉饰的墙”(3节),就是说有好看的外表,里头充满污秽肮脏,好像坟墓虽然外面好看里面却埋藏的是死人(太23:27),又像危墙遇风便倒塌(结13:10-12)。坐堂的官外表威严,却违法打人,假冒为善。
保罗还说“神要打你”,意思是说,祭司长在人面前代表神,“……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但现在“……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就是说知法犯法,将来也要面对神公义的审判。
犹太人的律法,很注重受审讯之人的权利;不分皂白,打受审讯者的嘴,乃是违背律法的;并且按照律法,打一个以色列人的嘴,乃是冒犯神的荣耀。
保罗的有限忍耐,言语间偶或显露暴躁(加2:11;5:12;腓3:2),对比主耶稣受审时的忍耐、安静,更显出谦卑人子耶稣的无比光华。
保罗话音刚落,奉命打他的人就立刻指责他,他在辱骂神的大祭司了(4节)。根据犹太人的遗传,凡毁谤大祭司的便犯了对神不敬虔的罪,所以故意辱骂大祭司乃是一项很严重的过犯(参出22:28;约18:22)。
保罗立即解释说,他不晓得这个吩咐人打他的人就是大祭司,因为他也懂得摩西律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5节;出22:28);就是说,他若晓得这个人是大祭司,他不会这么指责的。等于也是道歉,求大祭司等人原谅自己的冒失。
用粗话骂人,圣者在发怒之时也在所难免。但一发现不应该便立即认错,则不是常人能轻易做到的事情。保罗在书信里面曾经劝人“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林前4:12-13)。
保罗不认得亚拿尼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因为:1)、他的眼睛有毛病,眼力很差(加4:15;6: 11);2)、他一直在外传道,从未见过现任大祭司;3)、大祭司没有穿上正式的衣袍;4)、因有千夫长列席,大祭司未按次序坐席等等的缘故,以致他真的不知道对方是大祭司,只以为是公会的领袖。另一种是讽刺性的反话,暗示一个大祭司绝不可为所欲为,毫不讲理。从他接下去所引用圣经的话来看,后者的解释比较合理。他在此是讽刺对方的作为,令人看不出是一个大祭司。故这句话可以意译如下:“我没有料到这个吩咐人掌我嘴的人,竟会是一个大祭司!”
2、巧妙自卫
23:6 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
23:7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
23:8 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23:9 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
23:10 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
一半,的原文是指“一部分”;事实上,当时公会成员大部分是法利赛人,少数为有权势的撒都该人。
我们以为接下来保罗还会像上一章一样,描述他辉煌的履历和被主光照的经历。但是,他却没有这样做,反倒看看公会成员的组成情况。他看到一部分是撒都该人,另一部分是法利赛人,就大声表白说,他也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后代。他现在受审的原因,就因为盼望死人复活。
保罗此言一出,公会顿时就像炸开了锅,里面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立刻自动分成两党,争执起来。几个法利赛人的文士站起来为保罗争辩,说他们看不出他有什么罪行,假如真的有鬼魂或者天使向他说过话,那么也未尝不可。显然他们所指的是他在上一章的分诉当中提到的主耶稣向他的显现并且说话。
保罗为什么要故意挑起公会派别之争呢?是耍小聪明来保护自己吗?从下文11节主的称赞来看,显然不是。应当说,从一上来大祭司亚拿尼亚就知法犯法无故掌嘴当中,保罗已经看出,这样的审判已经没有什么公正可言;他们已经认定他有罪了,再怎么辩解也是于事无补的。
保罗身为法利赛人,他深知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在信仰上的严重分歧:比如法利赛人相信口头律法的细节,撒都该人只接受成文律法;法利赛人相信预定,撒都该人相信自由意志;法利赛人相信天使和神灵,撒都该人却不相信;法利赛人相信死人复活,撒都该人却不信。因此他略施小计,就把本来对他的审判演变成了激烈的教派之争——就像我们看到的很多国家或者地区的议会常常出现的肉搏相见、拳脚相向的场面——审判也就不了了之。
面对极度混乱的场面,千夫长第一个想到的是犯人的安全,毕竟他还是罗马公民呢(22:25)!明显,当时的两派人马争吵之余,似乎动了血气,一派是恨不得把他立即置之死地,一派则奋力护卫他,保罗被双方推拉、撕扯,险象环生。因此,千夫长赶紧吩咐兵丁抢出保罗,并且带进营楼当中。想必千夫长是更加糊涂:这个保罗明明没有什么罪(29节),他的同胞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袖人物,却或是要将他杀人灭口,或者为他大打出手,究竟是怎么了?这个民族真是不可思议!
3、主加力量
23:11 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当天夜里,主再一次向保罗显现(18:9-11),给他加力量,肯定他在耶城为主所作的见证,明显指的是22:1-21;并且提醒他还要去罗马继续为主作见证。
这句话一方面是主对保罗的一个应许,表明会成就他的心愿(19:21),他会被平安无事地带到罗马去,但不是按照他自己的计划来实现;一面也是一个启发性的暗示,给他指出一条脱困的路,也是一条传福音的道路:上告于该撒(25:11)。因此不妨可以把保罗这次被动的罗马之行看作是他的第四次布道之旅。起点是耶路撒冷。
保罗在危急时刻总有神的照顾与支持。“主站在保罗旁边”的话,也是对我们的一个提醒:主在一切信靠他的人身边,是我们随时随在的帮助。
二、阴谋杀害
1、同谋起誓
23:12 到了天亮,犹太人同谋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
23:13 这样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23:14 他们来见祭司长和长老,说:“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什么。
23:15 现在你们和公会要知会千夫长,叫他带下保罗到你们这里来,假作要详细察考他的事;我们已经预备好了,不等他来到跟前就杀他。”
犹太人铲除危险分子的好事被千夫长搅黄之后,他们并不甘心。到了天亮,有四十多个犹太人起了一个大誓:若不杀保罗,就不吃不喝。他们起了誓之后,就来见祭司长和长老,就是公会成员,把他们起的这个大誓告诉他们。“我们已经起了一个大誓,”本句原文直译:“我们已经将我们自己捆绑在一个厉害的咒诅底下”,就是说,他们已经无法背誓。他们要求公会再次接触千夫长,将保罗带到公会,假装说要再进行详细的审讯。他们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在保罗未被审判之前,就可以将之击杀;保证万无一失。
犹太史学家约瑟夫认为,这批同心起誓要杀保罗的四十多名凶徒,可能就是主后66-70年起义反叛罗马政权的奋锐党当中的人,属极端恐怖分子。
显然,公会听到这样的举动也是心花怒放,毕竟是在铲除异端,手段是否光明正大就不管了;他们当初除掉耶稣的时候,不也同样是不惜以身试法嘛!真可谓如出一辙、一脉相承。正如耶稣曾经说过的:“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16:2)
需要指出的是,即便是对付撒旦(或者撒旦的差役,顺服撒旦的人),也不应当采用犯罪的手段。这其实是非常荒唐的,采用撒旦惯用的犯罪手段来对付撒旦,本身就已经顺服了撒旦,还谈什么对付撒旦呢!
2、外甥送信
23:16 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23:17 保罗请一个百夫长来,说:“你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他有事告诉他。”
23:18 于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说:“被囚的保罗请我到他那里,求我领这少年人来见你,他有事告诉你。”
23:19 千夫长就拉着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问他说:“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呢?”
23:20 他说:“犹太人已经约定,要求你明天带下保罗到公会里去,假作要详细查问他的事。
23:21 你切不要随从他们,因为他们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经起誓说,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现在预备好了,只等你应允。”
23:22 于是千夫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说:“不要告诉人你将这事报给我了。”
上面我们看到,激进的犹太人与公会联手,决意除掉保罗;保罗也危在旦夕,并且毫不知情。但是,神监察一切,神又出手了。保罗的外甥得到了这样的消息,并且赶紧到营楼给舅舅送信。
这里出现了保罗的外甥,有些突兀。我们不十分清楚保罗的家庭情况。他的这位姐妹一定是住在耶城;丈夫可能是大祭司家族中的一员,所以有机会获悉暗杀保罗的阴谋,这样他的儿子(保罗的外甥)也能进入罗马驻军的营楼通知保罗。而保罗因拥有罗马公民籍(22:27)而享有特权,可在狱中接见访客。
保罗知道形势极其严峻,就赶紧请来一个百夫长,叫他把自己外甥领去见千夫长,因为有要事禀报。保罗没有透露事情的内容,显然,他不想因消息泄露而节外生枝。
百夫长没有辜负保罗所托,就赶紧领着保罗外甥见千夫长,并说明原因。千夫长看百夫长没有说明有什么事情,可能意识到非同寻常,就把保罗外甥拉到一旁,问他有什么事情。他就把犹太人的阴谋告诉千夫长,并且建议千夫长不要听从。这是保罗的外甥在报告事实时,惟一加插进来的建议,切中对策;可见神在此危急时刻,赏给这个少年人必要的勇气和智慧。
千夫长知道之后,就打发保罗外甥回去,并且特别嘱咐他不要走漏消息。一方面是为着他的安全设想,一方面也不让阴谋集团阻止千夫长连夜护送保罗离去的计划(参23节)。
我们看到在应对阴谋的时候,无论是保罗,保罗的外甥,还是千夫长,都尽可能守口如瓶,做好保密的工作。这也提醒我们,依靠神的同时,人也应当尽上应尽的责任。
三、送交巡抚
1、重兵护送
23:23 千夫长便叫了两个百夫长来,说:“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今夜亥初往该撒利亚去;
23:24 也要预备牲口叫保罗骑上,护送到巡抚腓力斯那里去。”
保罗外甥走后,千夫长随即着手安排将保罗送到在该撒利亚的巡抚腓力斯那里。该撒利亚是罗马巡抚驻节的地方,离耶路撒冷约有九十多公里。腓力斯的全名是安多尼·腓力斯,他原为一个奴隶,因他的兄弟巴拉斯获罗马皇帝尼罗的宠信,以致他不但得作自由的公民,并被提拔作了一省的巡抚。他从主后52年至60年作犹太的巡抚,此时是主后58年,故离他卸任还有两年(24:27)。腓力斯先后与三位公主结婚,此时为第三位夫人,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女儿土西拉(24:24)。
千夫长安排了一支相当大的特遣部队,想必是因为那股疯狂的凶杀势力相当可观:
1)、步兵二百。他们的任务是护送保罗由耶路撒冷到安提帕底(参32节),因为这段路程属丘陵地带,容易受到伏兵突如其来的袭击,故须在囚犯的前后左右配置步兵,严加防备。
2)、马兵七十。负责将保罗由安提帕底快速护送到该撒利亚。
3)、长枪手二百。“长枪手”的原文意思含糊不明,是指“另一类的武装军士”,有时也可指“附加的马匹和驮马”。
千夫长委派的是两个百夫长,叫他们着手准备。动身的时间是“亥初”,就是晚间九时,显然是想借着夜色掩护,尽可能避免受到攻击。并且还特别安排预备牲口给保罗骑行。
“牲口”指马或骡;千夫长对保罗的优遇,乃因他是罗马人;任何罗马籍的公民若因疏忽而遇害,便须负起严重的后果。因此千夫长不敢大意。
2、文书说明
23:25 千夫长又写了文书,
23:26 大略说:革老丢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
23:27 这人被犹太人拿住,将要杀害,我得知他是罗马人,就带兵丁下去救他出来。
23:28 因要知道他们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们的公会去,
23:29 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们律法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
23:30 后来有人把要害他的计谋告诉我,我就立时解他到你那里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注:有古卷在此有“愿你平安!”)
千夫长又写了文书,就是公函,说明情况:
1)、“革老丢吕西亚请巡抚腓力斯大人安。”当时一般公函的开头格式,是先列出写信人与收信人的名字,以及问候语。“革老丢?吕西亚”是千夫长的正式复名。
2)、他说保罗被犹太人抓住,就要将其杀害的时候,他得知保罗是罗马人,因此随即带领兵丁解救。千夫长加插这句话,一方面是为着讨好罗马当局;一方面也是掩饰自己,美化自己,因为他并不是在带兵抢救保罗之前得知保罗罗马人身份,乃是在准备动手拷问时才知道(22:25-29)。
3)、他说已经邀请犹太公会配合审讯,但是所查到的关于保罗被告的原因是因着犹太人的律法产生的辩论,并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就是说并没有触犯罗马法律。
4)、之所以要送交巡抚,是因为得知有人要阴谋杀害保罗。同时他已经吩咐那些状告保罗的人,到巡抚面前再行状告。千夫长此刻尚未作此吩咐,只是预料当这封信送达时,他已发出这道通知。
3、安全送到
23:31 于是兵丁照所吩咐他们的,将保罗夜里带到安提帕底。
23:32 第二天让马兵护送,他们就回营楼去。
23:33 马兵来到该撒利亚,把文书呈给巡抚,便叫保罗站在他面前。
23:34 巡抚看了文书,问保罗是哪省的人。既晓得他是基利家人,
23:35 就说:“等告你的人来到,我要细听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门里。
到了预定的时间(23节),这支特遣部队就出发,先把保罗连夜送到安提帕底。安提帕底是一军事基地,为大希律所建;它位于从耶路撒冷到该撒利亚的中途,先往西行约三十五公里到吕大,然后折往北行经安提帕底到该撒利亚;安提帕底即在吕大之北约十五公里,该撒利亚之南约四十五公里。该撒利亚则是罗马管辖撒玛利亚和犹太地的总部。
第二天,就让马兵护送,步兵则返回耶路撒冷的营楼。从安提帕底到该撒利亚的路乃是一片平原地带,居民多数为外邦人。
到达该撒利亚之后,就把千夫长的公函交给巡抚,并且叫保罗站在他面前。巡抚看了公函之后,就询问保罗是哪里人。这是要查明保罗是否在他的司法权限之内,因为按当时的罗马法例,犯人虽然通常在犯事的省分受审,但也有可能被解返原居的省分受审。
明显保罗告知是基利家人。基利家在当时并不是独立的省分,而是隶属叙利亚省,归巡抚腓力斯管辖,故保罗的案件由他负责审讯。因此,他就告知保罗,一等状告保罗的人来到,他就会仔细审讯的。说完之后,就吩咐手下将保罗看守在希律的衙门内。
希律的衙门原是大希律在该撒利亚为他自己所建的宫殿,被罗马政府改用作巡抚的官式总部。腓力斯没有把保罗囚在一般的监狱中,而将他看守在官邸里,算是对他相当宽大的表示了。
四、反省反思
1、如何正确认识圣经教导的“凭良心做人”?
2、大祭司为什么吩咐人对保罗掌嘴?可以说明什么?如何认识保罗愤怒的反应?
3、如何认识保罗挑起公会的派别之争以求自保?
4、可以用犯罪手段对付撒旦的差役或者顺服撒旦的人吗?
5、神是怎样再次出手拯救保罗的?保罗和千夫长非常注意保密给我们什么启发? |